05.02 洛川检察院:组织干警学习案件质量评查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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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学习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

学习中,该院组织干警重温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针对《施行办法》和《通知》要求。重点学习评查重点、评查标准、评查程序、评查等次、结果运用,对《实施办法》六章29条逐条进行解读,对《通知》的精神,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确保案件评查工作扎实细致有序开展。

干警通过学习,对进一步加强了执法办案活动的管理监督。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加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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