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在問,某學校的一個學生在上課的時候玩手機,被老師發現後,一怒之下摔碎了。於是,第二天家長拿著發票來找這位老師了,那老師到底該不該賠呢?
我說,這個問題基本上沒有什麼爭論的餘地了,該賠。而且不管這位學生的家長是否表態,這位老師都應該主動地去溝通賠償的事項。
學生在上課玩手機,這當然是一件違反了學校規章制度的行為。事實上,隨著手機的普及,這種事情在那些管得不是特別嚴格的學校裡也算是司空見慣了。有些學校裡為了收繳學生的手機,可謂是想盡了一切辦法。
這位老師想必也是責任心作祟,對於學生玩手機的事情居然憤怒至此,一把奪過來直接摔碎了!然而這對於教育學生而言,實際上並沒有太大的作用,反而在家長拿著發票索賠的時候陷入了尷尬的境地。
當家長拿著發票攤在桌面時,這位老師哪裡還有什麼選擇呢?只能掏錢息事寧人。最多也只能讓學校裡的政教處要求學生寫個保證書,道個歉罷了。
做老師,真的不是那麼容易的。內心裡沒有一個佛,遲早會被調皮的學生氣出問題的。
大家怎麼看這事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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