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 離婚後,彩禮怎麼辦?2018婚姻法:滿足這3種情況可要求退還彩禮

離婚後,彩禮怎麼辦?2018婚姻法:滿足這3種情況可要求退還彩禮。婚約彩禮糾紛案件的司法實踐中,涉及到彩禮返還問題時,也就應當充分遵循當地風俗習慣,在彩禮的認定、彩禮的範圍、彩禮是否返還以及彩禮返還的比例等方面,都應當遵循當地的風俗習慣。

2020年單身男人越來越多。於是,很多女方父母坐地起價,尤其是條件稍好,長得漂亮的小家碧玉和大家閨秀更是“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房子、車子暫且不談,光是彩禮錢就已經嚇退一大波求婚男士。據悉,目前我國彩禮錢一直不斷看漲,居高不下。

離婚後,彩禮怎麼辦?2018婚姻法:滿足這3種情況可要求退還彩禮

離婚後,彩禮怎麼辦?“結婚彩禮”:一般是指男女雙方就結婚達成一致時,由男方支付給女方一定數目上的禮金。雖然我國法律並沒有提出結婚要送彩禮,但是事實上呢,你懂的!!!

“納徵”就是男方為了成親給女方送聘禮,演變到今天就是“彩禮”,現在我國許多地區都還有送彩禮的習俗。

滿足這3種情況可要求退還彩禮,以下情形可以返還給付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男女雙方反悔,不打算繼續生活下去的,是可以要求退還彩禮的,因為男女雙方本來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

離婚後,彩禮怎麼辦?2018婚姻法:滿足這3種情況可要求退還彩禮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男女雙方反悔,不打算繼續生活下去的,是可以要求退還彩禮的,因為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實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在離婚後、訴訟離婚或者協議離婚的同時,給付人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個人財產和婚後分得的財產難以維持當前生活的情況,離婚彩禮是需要返還的!

如果不符合這三種情況,法院不支持返還彩禮,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外,同時還要遵循一些原則。

案例:

林先生與張小姐經人介紹認識。

登記結婚前,林先生遵照習俗給了張小姐家10萬元人民幣作為彩禮。

但兩人結婚後才13天,張小姐就離家外出生活。而且由於張麗主觀原因,兩人一直未有過夫妻生活。。。。。。

現在,林先生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並要求張麗退彩禮!

很多人認為彩禮是為了結婚付的,離婚了就應返還。其實,這是個誤解。

在一般情況下,離婚是不用返還彩禮的,只有以下3種情況,可以要回彩禮!

離婚後,彩禮怎麼辦?2018婚姻法:滿足這3種情況可要求退還彩禮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額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卻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這是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案件作出的明確規定。

彩禮為何一路飆升,居高不下?

彩禮如芝麻開花節節高,男方家庭苦不堪言,這背後的原因是什麼?樓主個人分析主要有以下三點原因:

一、通貨膨脹,物價上漲,彩禮隨之水漲船高。

二、攀比心理,彩禮下得多男女雙方家庭認為特有面子。

三、女方家庭父母從中大撈一筆,婚姻猶如買賣交易,當然是要價越高越好。

離婚後,彩禮怎麼辦?2018婚姻法:滿足這3種情況可要求退還彩禮

其實,彩禮的多少於男女雙方婚後的幸福程度不大。現在迎來80後、90後的離婚熱潮,彩禮再多再有面子,如果幾年後離婚了豈不是丟臉更丟到家了。所以樓主認為,彩禮錢是要給的,這不僅是一種習俗,也是對女方父母的尊重。但是給多給少不可攀比,更不是女方父母賺錢的工具,依據雙方家庭經濟條件來定,好說好商量,莫把高高興興的喜事鬧得不歡而散,苦的還是雙方孩子。

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離婚時,對於財產分割一定要謹慎對待,諮詢律師後為自己爭取到最大的利益。至於子女撫養費的問題,按照法律明文規定來執行,如果對方不願給撫養費,那麼可以讓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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