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104993194989
我可以100%肯定的回答,护士的紧急救助行为,哪怕是被证明救助的过程有些失当,也不会负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中,该护士有没有证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否符合民法中规定的相关情景。
1、护士是出于善意,自愿进行的救助行为;
2、护士是在他人处于危难时,采取的紧急救护措施;
所以护士的救助行为,完全符合民法184条,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2020-03-01 07:20:35 佚名
我可以100%肯定的回答,护士的紧急救助行为,哪怕是被证明救助的过程有些失当,也不会负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中,该护士有没有证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否符合民法中规定的相关情景。
1、护士是出于善意,自愿进行的救助行为;
2、护士是在他人处于危难时,采取的紧急救护措施;
所以护士的救助行为,完全符合民法184条,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