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在校护士(无资格证)对落水者施救,但是落水者仍然死了,护士被起诉,会承当责任吗?

用户104993194989


我可以100%肯定的回答,护士的紧急救助行为,哪怕是被证明救助的过程有些失当,也不会负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中,该护士有没有证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否符合民法中规定的相关情景。

1、护士是出于善意,自愿进行的救助行为;

2、护士是在他人处于危难时,采取的紧急救护措施;

所以护士的救助行为,完全符合民法184条,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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