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人都不在家,別人把我家門打開了,狗咬人了,怎麼辦?

O小仙女368


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

其實,這個問題挺麻煩,畢竟我不是專業人士,從我的角度說吧,如果是熟人,去醫院打個針開點藥,也就解決了,以後也好說話,但是要是陌生人的話就麻煩了,按照責任,你是狗主人,應該負責,但是有這麼一點,他推你家門幹嘛,這個問題有沒有必要搞清楚,如果你不弄清楚,他佔了便宜,你落個鬧心,如果你把事情給鬧大了,到時候你們都不會心靜,最怕對方是個極端人物。事情不算大事,你自己掂量,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only稜鏡


發生如此情況,我的建議是,你抓緊陪他去醫院,趕快打狂犬疫苗。而且態度要好,不能說“誰叫你隨便開我家的門,否則,怎麼會發生如此事情。”

您想想,出現這樣的事情誰也不願意。發生了問題,我想咱還是少些埋怨,多些理解;少些指責,多些體諒;少些冷落,多些關懷。畢竟是咱的狗狗咬了人家,責任在咱這裡啊!

前段時間,鄰居家的孩子逗我家狗狗,結果被其咬了。對此,我們沒有說人家的不是,而是趕忙道歉,趕快開車,把他送到醫院,給他注射了狂犬疫苗。隨後,我們又拉著他接連打了三次疫苗。中間,我和愛人買上雞蛋、水果,去他家看望了兩次。

通過此事,我們兩家不僅沒有矛盾,而且成為了好朋友、好鄰居。

在這個社會,不管遇到什麼事情,我們都不能得理不饒人,要堅持與人為善,和平友好的處理一切事情。如此,自己才能心情舒暢,他人亦會感激在心,和諧社會才能早日實現。





柳初


遇到這樣的事,什麼都先別說,人是主要的,先帶著去打針,再說以後的事,這樣的事吧也沒有個誰對誰錯!能上你家來串門的人肯定是關係處的不錯的。

我說說我的親身經歷吧

這件事情我清楚的記得,是在我高中的時候發生的事,我家有一條黑色的小狼狗,我家呢在學校旁邊開商店,所以有很多小學生來來回回的路過 ,當然我家的小黑是鎖在院子裡的,我在商店幫我媽賣貨(那天商店只有我一個人,我媽去進貨了)呼啦吧的進來了幾個小孩朝我就喊:“你家狗咬人了,快去看看吧”

我著急忙慌的就跑到院子裡看到一個小孩臉上掛滿了眼淚,蹲在那嚎啕大哭,我就問他咬他哪了,他指著腳邊哭邊說腳疼,我那時也小不懂怎麼處理,關鍵也沒遇到過這樣的事!哎能怎麼辦,貧直覺辦吧!

我把商店門關了帶著他就去了離家不遠的診所,讓醫生給他打了狂犬疫苗,讓認識的人幫我送他回家了 (我的想法是等我媽回來再登門看看去)

我媽回來之後說我做得對,買了一堆東西去家裡看他 ,一看還是熟人,人家把東西給送回來了,說也可能是小孩太調皮招惹小狗給咬了 ,沒多大事,打針的錢也不好意思讓我們拿

不管誰對誰錯,人是第一位的,只要人沒多大事就好,鄰里之間更應該和睦相處 ……


澤夼小阿毛


人不在家,別人打開了我家門,結果,狗咬了人。一,是我家狗咬了人,我有責仁對被咬者,承擔醫療費用。二,打開你家門這個人,也許是你的朋友,也許是陌生人或者是非法闖入者。他們在沒有確認安全就打開你家門,也是有連帶責任的。三,要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要加強管理好自己的狗。



W君子曰W


人都不在家,別人把門打開,被狗咬傷。

怎麼辦?

動物致害責任使用無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動物天生具有致人損害的危險性,由於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對動物負有管束的義務,因而也就必須對動物所具有的危險性質負責,保證使它不至於造成他人的損害。因而,處法定抗辯事由外,不能以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免責。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歸責原則,侵權責任法第78條:一般規定

1,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

2,受害人挑逗動物,對損害的發生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飼養人或者管理人的責任。

第79、80條:絕對無過錯責任

1,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無免責事由。

2,飼養禁止飼養(指未經批准)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致人損害的,無免責事由。

3,無免責事由,指即使受害人挑逗動物,對損害的發生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也不能減輕或者免除飼養人或管理人的責任。

主人走了,別人打開房門,被狗咬傷。這裡的別人有可能是親戚朋友,不存在有第三人有過錯的情形,為此,行走的主人,仍要承擔無過錯責任。


微笑中的陽光


主人不在家,客人進屋被狗咬了?題主強調是別人把門打開,而不是狗跑出來,這就說明一件事,狗是被動咬人。

遇到這種事,首先不管誰對誰錯,應該主動注射狂犬疫苗,不要對生命造成傷害,

然後再把事情弄清楚。

生活中,狗是啞巴動物,非常忠誠於人或依賴於人,如果不是發情期或受到威脅,它是不會採取主動進攻。

狗是守衛者,來人是闖入者,按照題主的描述,我認為狗是正當防衛,不存在承擔侵權責任。

如果大家都是熟人,心平氣和談這件事,

可以適當給點錢按撫,畢竟人受到傷害,於情於理都要照顧一下,但對方獅子大開口,你接受不了,就不防走法律渠道。

不要因為狗是動物,就褊袒於人,這樣對狗不公平。


祝福2992


這個問題很好,家裡狗咬人,動物無論何種寵物激發野性動物性一般很難改變 ,有的狗偷偷吃雞,血激發原始野性基本不能消除、有機會就會咬的雞血淋淋生吃,狗咬人是同理,狗咬人後要奮力努力從狗嘴下解救人出來,並且及時打狂犬疫苗,防止狂犬病毒感染,狂犬病毒感染百分百死亡率,養寵物狗的一定管理好自己狗,養大型犬的更加註意,並且及時檢疫給狗打狂犬疫苗接種、預防自己家人接觸造成狂犬病毒感染喪命悲劇發生,咬人狗最好處理掉 ,賣掉、吃肉都行,放心吃肉經過高溫不會存在狂犬病毒感染、關鍵還是加強狗管理,愛惜自己,愛惜寵物、愛惜他



嶄露偷角


出題人把具體情況都講清楚了,我也不假設具體情況了。

遇到這種事肯定第一時間就是拉被咬人去打針。畢竟生命是第一位!於情於理,不管是陌生人還是周圍鄰居都要把關愛放在第一位,

狗🐶雖然是和人類走的比較近的動物,無論多親近畢竟是畜牲,這一點作為飼養人來講,必須要理性對待。

據說狗有很多病菌是人類很難免疫的,作為飼養人平時在管理方面就不能馬虎,甚至放任自流。現在正直疫情當前,從中可以看出我們人類的‘朋友’瘋狂起來,也是很可怕的!

養狗的朋友如果出門在外,家裡沒人的情況下,最好拴在一個固定的地方,這樣做的一個好處是,一旦進門的人在冷不防被狗撲過來的同時,別人能快速地躲閃,不至於讓狗一下子撲在身上。

我在老家時,曾經養過一條狗很厲害。那時候我也是太大意了。有幾個孩子從院子門前過,我家的狗耳朵相當靈敏,一下子就竄出去了。

遇見狗不能猛跑,越跑狗攆的越緊,越下口咬人。

這幾個孩子都十一、二歲吧,聽到狗叫聲嚇得趕緊跑,我家的狗然後猛追。其中的一個孩子被咬了一口。我老婆趕緊帶著孩子去打了一針,那時候一針300多。這是十年前的事了。

從那次起,我就不養狗了。我覺得養這玩意太麻煩了。尤其是咬傷人後,真的心理陰影很大。人,畢竟才是大自然的主宰者。自然界的各種動物要和諧共處,但我們不能一味和其他人類物種平起平坐,這是違背大自然法則的。

我還聽說過一件事,也是我們村裡發生的。也是因為養狗引起的。有戶人家也是養了一條狗看家護院,起初和我一樣沒拴著,有一天上午咬了村裡一個人,花了三百多給人家打了一針。回來後拴住了。沒想到這狗習慣了野炮,拴著叫個不停。家裡大人出去幹活,家裡的老人嫌狗老是叫個不停心煩又放開了,沒想到的是下午跑出去功夫不長又咬了一個人。

這一天下來,好幾百塊錢就這樣花出去了。聽說主人一怒之下把狗活活打死了。免得留著又招惹是非。農村人種點地,掙幾個錢不容易。我特能理解這戶主人的作為。唉!理解萬歲吧!

至於要承擔啥後果?民法通則裡講的很清楚,自己買本書好好看。打針後過一段時間沒有任何問題,買點東西看看人家這件事也就過去了。要是人家有啥身體不適,肯定會來找你的。你也不要強詞奪理,按照法律正常程序執行就行了。

所以我的建議是,家裡如果不是很需要狗,最好不要養。狗身上的細菌存在也是一個可怕的潛在威脅,現在醫學對動物身上的很多細菌認識還處於初級階段,更別說破解密碼了。

看看現在疫情發生的事,一旦感染根本沒有特效藥。幾乎都是靠自己的抗體在發力。

我們人類對宇宙的認識真的很少,愛自己,愛別人,就是給國家做貢獻。當我們天天窩在家裡替國家做貢獻時,這是多麼的無奈!對了,人類就是這麼渺小。這就是現實的殘酷!

以後多長點心眼,把狗拴好,你也許一時的大意,就是別人一條生命的付出!



善緣人


這是一個動物致害的侵權責任,侵權責任為無過錯責任,也就是說,不管飼養人是否有過錯,都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描述,可以做出這樣一個判斷:

1、飼養人沒有過錯;

2、存在過錯第三人;

3、被害人是否有過錯無法確定(在沒證據證明被害人有過錯的情況下,按無過錯處理)。

基於以上判斷,飼養人應當承擔動物致害的全部責任,如果能夠找到過錯第三人(打開門的人),可以另行向第三人追訴。也就是說,不管找沒找到第三人,都要先行賠償受害人,向第三人追訴得另案處理。


參考法律法規:

《民法通則》第127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時,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於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三人的過錯應由被告另行追溯,不在本案進行審查時直接承擔民事責任。


小生不解語


一、根據我看了你的問題,我讀出了以下幾條信息:

1.你們家的推拉門裡面是壞的,一推就開,只能鎖住外面的推拉門。

2.家中無人

3.你們知道自己家的門並不是很牢固,並沒有在外貼上告示說屋內有狗,請不要靠近。

4.受害者在沒有經過任何人的允許下獨自進入主人家門。

二、從不同的角度來分析問題

主人的角度:第一:狗咬人了,狗的主人是你們,說明你們沒有把狗栓住,才會使得狗在家中連串,才會看見陌生人進來咬人。責任在於你們。第二:你們並沒有在屋外貼任何告示,說明屋內有狗,小心被咬之內的警示牌。第三:你們的狗看見陌生人進來後咬他,這是處於正常現象,養狗的目的就在這裡,但是,中規中矩,是你們的狗咬了人,就應該向對方賠償一半的醫藥費。

從被咬著的角度分析:在這個案例中,被咬著違反了以下規定:

1.擅自進入主人家的門。

不管被咬著和主人家關係是什麼,就不應該擅自打開主人家的門,在這點上,就已經觸犯了法律的底線,所以,我認為,被咬著應當負全責。

三、總結

在本次的案例中,我認為:1.主人家因自己的失誤導致家中的狗咬傷別人,應當向被咬著賠償一定的醫藥費(具體費用根據被咬著咬傷程度決定)2.被咬著未經他人允許私自進入主人家裡,但沒有發現違法行為,以違反治安管理來處決。

文|陳啟航寫故事|圖片源於網絡 寫原創不容易,既然來了,點過贊再走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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