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如果一个杀人犯在逃跑的路上又救了十几个人的生命,最后结果如何?

苗的准


功是功,过是过。有罪当罚,有功当奖,但是不能混为一谈。

杀人犯在逃跑的路上,救了十几个人的性命,这虽然是非常难得的。但是救他人性命,并不能折抵其杀人的罪过。

按照《刑法》第1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是一种重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一个人故意杀害他人,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不论这个人在以前是多么的有功,或者在以后是多么的表现勇敢?都不能抵消其杀人的罪过。

杀人犯在逃跑的路上又救了10多个人的性命,这说明杀人犯一方面犯下重罪,另一方面良心未泯,仍然救了其他10多人的性命。

对于这一种情况,在对该杀人犯量刑的时候,可以作为一种从轻的情节予以考虑。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对于杀人犯在逃跑的路上又救了十多个人的这一事实,就属于有重大立功表现。在具体判处杀人犯刑罚的时候,是可以减轻处罚的,至少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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