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 梳洗之刑到底是一種什麼樣恐怖的刑罰?它的來歷又是如何呢?

梳洗之刑到底是一種什麼樣恐怖的刑罰?它的來歷又是如何呢?

​關於刑罰,百科中這樣描述;刑指肉刑、死刑;罰指以金錢贖罪。出自《書·呂刑》:“刑罰世輕世重,惟齊非齊,有倫有要。”

現代意義上的刑罰是刑事處罰的簡稱,指行為人因為違反刑法規範而受到國家機關實行的法定的強制處分。

梳洗之刑到底是一種什麼樣恐怖的刑罰?它的來歷又是如何呢?


現在我們屬於文明社會,一般的刑罰基本上都採取罰金,或者判處徒刑服刑,再不濟就是槍斃死刑了,而古代我們眾所周知有許多殘酷的刑罰,熟悉的就有滿清十大酷刑,現在看起來都是心驚肉跳的感覺,今天我們就簡述其中一種刑罰的前世今生。

梳洗之刑是一種想起來就頭皮發麻、心驚膽戰的刑罰,我看網上有人說,應該讓這種刑罰給人販子用。在我看來,人販子固有可恨之處,給人販子上這種刑罰絕對是超級痛苦的折磨,但我們也得考慮到施刑之人的心理壓力,因為這種殘忍的手段,一般人還真承受不了。

梳洗之刑到底是一種什麼樣恐怖的刑罰?它的來歷又是如何呢?


梳洗之刑起源很早,歷代朝代都有使用過類似的刑罰,據《舊唐書.桓彥範傳》中記載,武則天的侄子武三思陷害桓彥範,流放瀼州,禁錮終身,之後武三思“乃遣周利貞矯制殺之,利貞至貴州,逢彥範,即縛曳竹槎上,肉盡,杖殺之。”

不過這只是雛形,真正將梳洗之刑健全並且正式列入刑法之中的是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據《聖君初政記》中記載,劊子手先把犯人的衣服扒光,放在鐵床上面,然後用滾燙的開水往犯人身上澆,再用鐵刷子將犯人身上的皮肉一點一點的刷掉,直到露出白骨。

像這樣的刑罰,犯人的被開水燙的時候就已經疼痛難忍,那時候可能就半死不活的了,遇到身體素質差的,可能都活活燙死了。更別說再用鐵刷子將人的皮肉給刷下來,這是真的活剝了,受刑之人往往熬不到露出白骨,就已經氣絕而亡了。

朱元璋大破蒙古軍,建立了統一的漢民族主導的大明帝國,一直以來都為人稱道,但他卻發明出這麼殘忍的刑罰,由此就能見到,在封建社會不管一個人做了多大的功績,後世有多好的名聲,他一旦掌握了權力,就能做出無比誇張的殘忍之事,比如呂雉的人彘之刑、武則天的骨醉之刑,都是得了權利之後就為所欲為了。

梳洗之刑到底是一種什麼樣恐怖的刑罰?它的來歷又是如何呢?


也就是因為這個刑罰如此殘忍,我才在前面說沒幾個人能承受得住去施刑的,試想一下,誰能如此殘忍,把一個人用開水燙後,再用鐵刷子將肉刷下來呢?這種行為又與畜生何異呢?可能連畜生都做不到。

那麼,你怎麼看呢?歡迎各位踴躍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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