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古代中國的三妻四妾,是指的哪“三妻”,哪“四妾”?

說到古代婚配製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古代婚配和今天最大的不同在於古時候一個男人可以合法擁有多位妻子。並且在這些妻子中,還有著嚴格的等級。

而這一制度之所以能在古代執行,並且被承認合法,原因有很多。古代中國的三妻四妾,是指的哪“三妻”,哪“四妾”?

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古人壽命比現代人短,因此格外重視延續血脈。一個男人娶多位妻子,可以多留子嗣,保證血脈在下一代身上的延續。其次就是封建社會,因為世俗思想的影響,女子必須依附於男子,依附於丈夫。而古時候男子數量少於女子。

因此,在這種環境下,就會出現幾名女子一起嫁於同一男子的情況。這次,我們的問題便與這種情況有關。

現在形容古人妻子多常用“三妻四妾”這個成語,那麼這個成語中指的具體是那幾位妻妾呢?古代中國的三妻四妾,是指的哪“三妻”,哪“四妾”?

首先,在說這個問題前,要挑明一個誤區。那就是“三妻四妾”這個成語並不是指具體的哪幾位妻,哪幾位妾,而是用來形容古時候大戶之家裡妻妾多的現象。如《莊子》中記載“靈公有三妻”,還有《清稗類鈔》中“一夫多妻,千年之舊俗”。

不過,古人娶妻多人,在這些妻子之間肯定還是有排位的。而這個排位的依據就是先後順序。通常來說,第一位娶的妻子,是為原配,也是正妻,地位最高。

往後再娶皆為妾室。什麼叫妾?妾主要有兩個作用,一是生子,二是為滿足丈夫的人慾。比如說漢朝的東方朔,他一年娶一次妾,專找年輕靚麗的女子,一年之後再給這些妾錢讓她們改嫁他人。古代中國的三妻四妾,是指的哪“三妻”,哪“四妾”?

隨著時間的發展,妾室的名字發生了變化。乾隆年間,出現了平妻的說法。

所謂平妻,也就是在正妻後所娶,但又並非妾室的妻子。到道光年間,平妻地位提升,甚至出現和正妻兩頭大的情況。久而久之,就出現了一位正妻兩個平妻的說法,這種說法與三妻四妾一碰頭,就對號入座了。但是四妾並沒有明確對應的妻子,而且歷朝歷代娶妾也不是想娶幾位就能娶幾位的,這後面有的是規定。

古時候關於納妾數量有哪些規定?

前面說過,古代男子數量少。萬一再遇到戰亂等意外情況數量還會再減。因此,明代律法有規,男子滿40歲還沒有子嗣,就要強制納妾。從朝廷插手可以看出,這時候納妾已經成為一種正常,甚至是廣泛的行為了。但在封建社會中,妾的數目是由官方按照身份來劃分的。晉代時,朝廷規定王室一級可納8人,郡侯一級可納6人。一品官員4人,之後其他官吏往下遞減。唐朝規定王公不得超過12人,郡王和一品官員10人,二品官員8人,之後往下遞減。此外,明朝也有類似規定,但是數目較別朝要少,但強制性更強。

古代中國的三妻四妾,是指的哪“三妻”,哪“四妾”?由於古時候各行各業對於勞動力的需求較大,因此人們一直在想辦法提升男性的出生率。納妾這種特殊的制度就是在這種背景下誕生的。儘管在這種制度開始的早期,它對提升人口數量有一定作用。但是隨著時間發展,它越來越背離初衷,成為一些權勢人家滿足私慾的手段。

納妾這種在根源上遷就男性忽視女性感受的做法,本就不是長久之策,但沒辦法,在封建社會,話語權始終把持在男性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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