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男方準備了房、給了彩禮,也保證不與公婆同住;婚後岳父母跑去同住、養老,合適嗎?

盜德高點


不既然你問了,就也是表達了你的一點態度,但又礙於情面不好直接說出來!

“保證”了不與公婆同住,那就是女方有過這種要求才有的保證,而男方也答應了,就是男方信守了承諾!

傳統觀念上講:一般男方負責住房,負責將來家庭生活的主要開支和代表誠意和禮節上的“彩禮”,女方到男方家裡生活,主要負責家庭生活瑣事和照顧公婆,生孩子跟男方姓,這也是傳統觀念的“傳承家族香火”!

而女方家長一般不隨女方生活,特殊情況下,如:

一、男方自願把岳父母接來同住!

二、在徵得男方同意的前提下,女方只有她一個女兒,且父母又不能自理,女方父母可以隨女方到男方家生活!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上門女婿”,由女方提供生活基本物質資料如住房等,但生小孩隨女方姓!

不符合以上條件的稱為不合適!

既然覺得不合適,就講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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