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北京4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集中宣判;出院後複檢陽性患者未再發現傳染人現象

2月28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聞辦組織召開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

北京4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集中宣判;出院后复检阳性患者未再发现传染人现象

北京昨日無新增確診病例

2月27日0時至24時,北京市無新增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報告新增疑似病例12例、死亡病例2例、密切接觸者81人。治癒出院患者9例,分別從市區兩級定點醫院出院。其中有3名男性,6名女性,年齡最小的32歲,最大的82歲。

截至2月27日24時,累計確診病例410例,治癒出院病例257例,死亡病例7例。現有疑似病例38例。累計確定密切接觸者2667人,其中594人尚在隔離醫學觀察中。確診病例中東城區13例、西城區53例、朝陽區70例、海淀區62例、豐臺區42例、石景山區14例、門頭溝區3例、房山區16例、通州區19例、順義區10例、昌平區29例、大興區39例、懷柔區7例、密雲區7例、延慶區1例,外地來京人員25例。平谷區尚未有病例。

全市有9個區已連續14天以上無新增確診病例,有13個區已連續7天以上無新增確診病例,具體為平谷區自有疫情以來無報告病例,延慶區35天,門頭溝區25天,懷柔區21天,順義區19天,東城區16天,密雲區16天,石景山區14天,大興區14天,房山區11天,昌平區10天,西城區8天,通州區8天。

北京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已逮捕24人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家貞指出,截至2月27日,北京市檢察機關共開展捕前引導偵查57件90人,監督立案9件9人;受理審查逮捕29件53人,批准逮捕15件24人,不批准逮捕4件14人;受理審查起訴8件11人,提起公訴7件10人,涉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務罪、詐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等多個罪名。

疫情發生以來,全市檢察機關積極主動履行檢察職能,依法辦理各類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在引導偵查取證、立案監督、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各個環節依法把握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正確處理嚴厲打擊與依法辦案的關係,從快從嚴辦理了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有力維護了社會秩序、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目前,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已發佈第一批6件涉疫情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如:李某等三人銷售偽劣產品案、支某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等,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4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集中宣判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藍向東介紹北京法院今天集中宣判4起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拘役一個半月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刑罰,並處人民幣一萬元至十五萬元不等罰金。

案件一:劉某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案

在通州法院審理的劉某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1月24日,被告人劉某某在本市通州區某小區暫住地內,利用微信號編造其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後到公共場所通過咳嗽方式向他人傳播的虛假信息,通過微信、QQ傳播,直接覆蓋人員2700餘人,並被其他個人微博轉發。公安機關掌握該信息後,採取了相應緊急應對措施。通州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編造自己感染新冠肺炎後前往公共場所故意傳染他人的虛假疫情信息,在信息網絡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致使相關職能部門採取緊急應對措施,其行為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法院依法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案件二:孫某某、蔣某詐騙案

在西城法院審理的孫某某、蔣某詐騙案中,法院查明,被告人孫某某、蔣某經預謀,於2020年1月27日12時許,打印虛假宣傳材料3000份,在本市西城區多地張貼、散發,假借“市希望工程辦公室、市志願者協會”之名,以“為抗擊新冠肺炎募捐”為由,謊稱已聯繫到口罩等物資的購買渠道,騙取他人向孫某某微信個人賬戶轉款。截至案發,尚未有錢款轉入被告人微信賬戶。西城法院經審理認為,孫某某、蔣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共同預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假冒慈善機構的名義,以賑災募捐為由,欲騙取公私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鑑於孫某某、蔣某具有犯罪未遂等情節,法院依法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案件三:楊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

在豐臺法院審理的楊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28日間,被告人楊某以營利為目的,在明知石某某購買大量口罩用於捐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情況下,向石某某銷售一次性使用口罩,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15萬餘元。後兩家受捐贈單位告知石某某所捐贈的口罩不符合防護要求。經核實,涉案口罩均系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豐臺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購入大量假冒註冊商標的口罩並銷售,銷售金額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楊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明知口罩是疫情防控必需品,且用於捐贈疫情防控一線,為謀取非法利益仍銷售假冒口罩,其行為嚴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可能危害他人健康,社會危害性大,社會影響惡劣。法院依法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繼續追繳違法所得依法處理;隨案移送的假冒口罩沒收銷燬。

案件四:郭某妨害公務案

在朝陽法院審理的郭某妨害公務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2月16日9時許,被告人郭某在北京市朝陽區某小區內,拒不配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的管理措施,並因此與社區工作人員劉某某發生爭執,郭某用手擊打劉某某頭面部。後民警王某、胡某某依法將郭某傳喚至警務站,郭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對民警王某實施踢踹行為。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郭某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疫情防控期間,不服從管理,以暴力等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其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法院依法判處郭某拘役一個半月。

疫情期間全市法院

利用“北京雲法庭”網上開庭6608次

藍向東介紹,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北京高院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了《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審判執行工作安排的公告》和《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調整立案、訴訟服務、信訪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全市法院暫停現場立案、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引導人民群眾通過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北京移動微法院”、12368熱線、“北京雲法庭”等信息平臺進行網上立案、網上繳費、聯繫法官、網上調解、網上開庭等訴訟服務。自2月3日以來,全市法院網上立案10282件,網上調解2106件次,12368熱線接聽電話17838個,為律師提供線上訴訟服務18626次,利用“北京雲法庭”網上開庭6608次。

北京衛生監督覆蓋所有級別醫療機構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新聞發言人高小俊介紹說,疫情發生以來,全市衛生監督系統紮實開展監督執法檢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防控疫情。

高小俊說,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急診、呼吸科、兒科、重症搶救室、生物實驗室等部位,定點收治醫院、醫學觀察隔離點、疾控部門等人員密集區域,是衛生監督檢查的重點。

衛生監督部門圍繞落實醫院感染防控的“十六條”措施,進一步加強了對“一米線”、“拆除門簾”、“測體溫”、減少探視等具體舉措的監督檢查。

在監督執法檢查中,市區兩級監督執法機構針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採取當即下發整改意見書、市區分級約談的方式方法,幫助指導醫療衛生機構發現隱患、整改問題。2月4日以來,市政府和市衛生健康委召開5次約談會,約談19家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及辦醫主體、區政府分管領導,提出從嚴從實從細落實《傳染病防治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明確整改意見,並採取“四不兩直”方式對受到約談的單位進行回頭看。

2020年1月20日至2月27日,市區兩級衛生健康部門監督檢查醫療衛生機構2.1萬戶次,給予處罰48戶次;監督檢查人群聚集公共場所1.8萬戶次,給予警告處罰140戶次,給予罰款處罰22戶次,是去年同期工作量的近5倍,對一、二、三級醫院實現了監督全覆蓋。

市、區兩級監督檢查院感防控3947戶次

高小俊介紹說,為了保證院內感染監督檢查的質量和效果、確保專業性,涉及到醫院感染管理控制的監督檢查工作,相關部門邀請了院感專家加入市級監督組,發揮專家專業優勢,發現問題後,指導醫療機構立即改進。同時為提高執法監督的質量和效果,改變事後監督為事中監督。疫情發生以來,共組織市區兩級監督檢查院感防控3947戶次。

>>>>

新聞多一點

北京望京麒麟社物美有確診病例?

官方回應

近日,網傳“望京麒麟社物美有確診病例”。對此,望京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核實,於今日發佈公告。

情況如下:

昨日,望京麒麟社物美有發熱員工由120救護車送至醫院就診,排除新冠肺炎。網傳“望京麒麟社物美有確診病例”為虛假消息。

目前,望京轄區內沒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請廣大網友不必過於擔心和緊張,不信謠、不傳謠,眾志成城,共同抗擊疫情。

望京街道疫情防控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28日

出院後複檢陽性患者

未再發現傳染人現象

今天下午,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新冠肺炎的防控和治療有關情況。

國家衛健委新聞發言人、宣傳司副司長米鋒表示,2月27日,除湖北外其他省份,和湖北除武漢外的其他地市,新冠肺炎新增確診病例數,首次雙雙降至個位,防控形勢積極向好。

會上,針對一些地方出現出院患者複檢陽性的情況,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監察專員郭燕紅介紹,隨著治癒患者不斷的增多,為了及時瞭解患者出院以後的康復狀況,國家衛健委要求各地對出院患者進行跟蹤、隨訪和健康管理,這個過程中,部分省報告治癒出院的患者在複診的過程當中發現了有核酸檢測陽性的情況。

郭燕紅表示,國家衛健委高度重視,組織專家進行研究,同時也加強對這部分病例的連續監測。通過監測發現,這一部分患者沒有再發生傳染別人的現象,另外有一部分患者在檢測的時候又轉為陰性

衛健委也組織專家對該情況進行了進一步的研究。“新冠病毒細胞肺炎病毒是一個新的病毒,它的致病的機理、疾病的全貌和病程的特點還需要我們進一步加深認識,所以我們一方面是要進一步加強對出院患者的管理,要求要進行14天的醫學觀察,同時在實施14天醫學觀察的過程當中,要加強跟蹤、隨訪、健康監測和健康指導,同時我們也組織專家對這個疾病的發生、發展等全程進行進一步研究。”郭燕紅說。

氣溶膠傳播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此外,科技部社會發展科技司司長吳遠彬在會上介紹,到目前為止,研究的結論顯示:呼吸道飛沫和密切接觸傳播仍然是新冠病毒的主要傳播路徑。這個結論,也體現在我們修編的第六版的診療方案當中。

吳遠彬還表示,針對氣溶膠傳播的問題,中國醫科院實驗動物所也開展了相應的傳播實驗。“氣溶膠傳播要同時滿足密閉空間、較長時間、高濃度病毒這三個條件。在極端條件下才有氣溶膠傳播的可能性,這對我們普通人來講,在通風條件良好的日常生活環境當中,傳播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幾乎沒有氣溶膠感染風險。”他說。

來源|勞動午報、北京日報客戶端

北京4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集中宣判;出院后复检阳性患者未再发现传染人现象
北京4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集中宣判;出院后复检阳性患者未再发现传染人现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