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7日,我院依法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對被告人張某某、黃某某,以涉嫌詐騙罪對被告人李某某提起公訴,該兩宗案件均為妨害疫情防控案件。
案件一
張某某、黃某某涉嫌銷售偽劣產品案
被告人黃某某、張某某系男女朋友關係。2020年1月,二人分別在各自經營和工作的藥店加價銷售從網上購得的口罩,銷售額83000元。經鑑定,上述口罩均不符合質量檢測標準。我院於2020年2月21日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對黃某某、張某某批准逮捕。2月26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我院審查起訴。
案件二
李某某涉嫌詐騙案
2020年2月5日,被告人李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售賣口罩的虛假信息,騙取被害人劉某某貨款7000元。我院於2020年2月21日對李某某批准逮捕。2月26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我院審查起訴。
信息來源丨公訴二部 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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