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慶城法院首起涉疫案件“雲上”開庭 被告人獲刑六個月

2月27日,慶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史某某涉嫌妨害公務一案,這是自新冠疫情爆發以來,慶城法院開庭審理的首起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慶城法院首起涉疫案件“雲上”開庭 被告人獲刑六個月

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1月31日,被告人史某某駕駛轎車帶其妻子、女兒、兒子四人從家中出發去慶城,車輛行駛至蔡家廟鄉趙家坡時,被蔡家廟鄉設立的疫情檢測點工作人員攔停。史某某拒不接受檢查登記出入情況,駕車逃離疫情檢測點。蔡家廟派出所輔警駕駛警車追上史某某,並將其帶至蔡家廟疫情檢測點。到達檢測點後,史某某拒不下車,並踢打辱罵執勤民警,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後史某某被帶回派出所接受審查。

慶城法院首起涉疫案件“雲上”開庭 被告人獲刑六個月

面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慶城法院充分依託智慧法院建設的智能化網絡訴訟服務平臺,積極推進線上訴訟活動,通過“雲審判、雲服務”,確保疫情期間最大程度的為民服務,並充分保障當事人各項訴訟權利。

慶城法院首起涉疫案件“雲上”開庭 被告人獲刑六個月

開庭前,主審法官提前與慶城檢察院、被告人羈押所在地慶城看守所溝通聯繫,嘗試三方連線,在“雲間”開庭。 在徵得被告人的同意後,清脆的法錘敲擊聲響起,雲上庭審正式開始。法庭的電子顯示屏上清晰顯示出法官、檢察官和被告人的畫面。法官通過視頻連線核實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情況、宣佈庭審紀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這場“雲上”庭審同步錄音錄像並全程網上直播。

慶城法院首起涉疫案件“雲上”開庭 被告人獲刑六個月

通過歷時兩小時的“雲上”庭審,慶城法院對該案進行了當庭宣判,決定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慶城法院首起涉疫案件“雲上”開庭 被告人獲刑六個月

在全力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之際,慶城法院依法從快從嚴審理該案,為疫情防控樹立了法律紅線,不僅達到震懾、預防涉疫情犯罪的法律效果,還達到引導群眾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社會效果,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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