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石渠縣人民檢察院開展“社區矯正疫情防控”檢查活動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2020年2月26日,石渠縣人民檢察院按照州院關於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要求,採取有效措施,投身到疫情防控阻擊戰中,紮實做好社區矯正對象的疫情防控工作。

石渠縣人民檢察院開展“社區矯正疫情防控”檢查活動

石渠縣人民檢察院開展“社區矯正疫情防控”檢查活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統籌安排。督促縣司法局完善社區矯正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強化責任,明確分工和應對措施,全力以赴,主動應對,密切關注疫情變化,積極有序做好防控工作。

二是運用信息技術,強化監管水平。針對疫情期間不能走訪和集中教育的實際,要求縣司法局各司法所充分利用微信實時位置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實施雙重監控管理,強化對社區矯正對象監管,密切關注轄區社區矯正對象活動軌跡,切實掌握矯正對象行為去向,堅決杜絕發生脫管、漏管現象。

三是嚴把請假關,對無法定事由擬請假人員一律不批假。要求所有社區矯正對象疫情防控期間嚴禁外出,居家配合鄉鎮、村委工作。

四是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排查疫情。堅持每日對全區39名社區矯正對象及家屬近期是否存在接觸武漢歸來人員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及時通過電話、微信視頻、微信群等方式建立疫情日報告制度,社區矯正對象每天通過微信群對自身情況及其密切接觸人員是否外住、是否咳嗽發熱、是否接觸武漢返回人員等信息進行報告,最大限度做到矯正對象情況日日清、時時清。

五是加強宣傳引導,做好疫情防控。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同各司法所通過微信、視頻、短信等方式,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及家屬的正面宣傳引導,要求社區服刑人員自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抵制負面情緒,確保了疫情防控期間社區矯正工作安全穩定。

石渠縣人民檢察院開展“社區矯正疫情防控”檢查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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