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德陽市司法局“十條措施”護航企業復工復產

四川新聞網德陽2月28日訊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全面提高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精準的法律服務。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為群眾恢復生產生活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有序。近日,德陽市司法局根據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和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司法廳《關於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為我省疫情防控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的意見》相關要求,結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制定發揮公共法律服務職能依法防控疫情“十條措施”。

一、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教育

要將法治宣傳貫穿於疫情防控法律服務的全過程,在各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室)、小區(院落)宣傳點,積極運用實體、熱線、網絡和“法治四川行”等法治宣傳平臺加大宣傳,做到接待一名群眾就開展一次釋法工作。尤其要充分發揮村(社)法律顧問、人民調解員、普法志願者等作用,利用微信群、“村村響”廣播、法治宣傳欄、戶外LED屏等載體,協助相關執法部門重點宣傳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和故意傳播病原體、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等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內容,引導廣大群眾遵紀守法,不信謠、不傳謠,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提供疫情防控法律諮詢服務

市、縣(市、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要整合法律服務資源,選派1—2名綜合素質能力強的同志擔任窗口值班,確保“12348”法律服務熱線和中心(站)值班電話全時有人值守,及時解答群眾的法律諮詢。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站(室)要以疫情防控工作為新的動力,全域推廣“四點四級”模式和“三能”工作理念,夯實城鄉公共法律服務基礎設施,充分發揮村(居)法律顧問優勢作用,將“法律顧問”公示牌、微信群建實建細,及時推送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法律知識,通過微信群、電話等線上渠道解答相關法律知識。

三、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務保障

各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村(居)法律顧問和各法律服務機構要主動參與,依法保障地方政府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推動依法審慎決策,及時公開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積極協助鄉鎮(街道)、村(社區)起草、審核、修訂疫情防控相關管理規定,以及針對隱瞞病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採取的行政處罰及強制措施提出法律建議,保障依法實施。積極參與村(社區)的矛盾糾紛調處,做好釋法析理,推動法律服務向基層延伸,夯實疫情防控工作基礎。

四、排查化解疫情防控矛盾糾紛

充分發揮市、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律師調解室、各行業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和仲裁職能作用,加強工作聯動,強化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對接,妥善化解涉疫情矛盾糾紛。針對疫情防控工作中產生的勞動關係、工資支付、工傷認定和因交通管制、防疫誤工等引發的合同糾紛、勞資糾紛等重大矛盾糾紛,要及時組織專門力量開展針對性的調解處置,防止矛盾糾紛交織疊加、激化升級。對於因疫情導致無法履行的旅遊、餐飲等服務合同、廠房、場地、房屋等租賃合同、買賣、建設工程施工等領域發生的合同糾紛,充分發揮人民調解、仲裁職能作用,積極開展因疫情導致不可抗力事件有關公證業務,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實質性化解糾紛,最大限度地減少當事人的負擔。當事人、代理人因疫情因素無法按期參加仲裁開庭且申請延期開庭的,仲裁機構要依法予以保障,暫不安排開庭活動;原已確定開庭的案件,重新安排開庭時間。

五、開展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務

各單位要積極支持和鼓勵成立公益法律服務團,發揮各類公益法律服務平臺優勢,引導律師、公證員、司法鑑定人、基層法律工作者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公益性法律服務,為參與疫情防控的醫務工作者、軍人、志願者等群體和個人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對參與疫情防控的醫務人員提供無條件的法律援助。持續為農民工群體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對因疫情導致無法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的法律援助申請人,實施法律援助惠民“誠信承諾”機制,臨時啟用個人經濟困難聲明等制度。

六、做好保障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法律服務

各級公共法律服務窗口要積極為企業受疫情影響產生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服務,為企業依法有序復工、恢復生產經營、推進破產重組提供法律意見。著重加大對中小企業申請法律服務費用減、免、緩的支持力度,鼓勵法律服務機構積極開展對中小企業法律諮詢的公益服務。協助因疫情導致外貿訂單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中小企業辦理不可抗力事實性公證,減少企業損失。擴大民事法律援助範圍,為抗擊疫情作出貢獻的中小企業,以及面臨破產等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提供免費無償的法律援助。加強與市場監管、衛健部門的溝通,積極為防護用品、消毒用品和抗病毒藥品生產銷售相關企業提供原材料、產品、銷售價格、銷售質量等提供公證保全服務。仲裁委要積極參與涉及企業復工復產的矛盾糾紛解決,免費為外貿企業存量訂單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提供政策諮詢,鼓勵仲裁委依法依規減免仲裁案件費用,切實減輕企業和勞動者爭議解決費用負擔。

七、依法參與懲治涉疫犯罪的法律服務

積極履行職責,指導律師參與依法打擊懲處針對疫情防控期間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故意傳播病原體、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詐騙、聚眾哄搶等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要按照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的要求,積極組織律師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依法提供辯護或者法律幫助。要加強對律師辯護代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引導廣大律師依法依規履行辯護代理職責,既打擊犯罪,又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法律正確實施。

八、收集整理疫情防控法律意見

組織法律專業人員及時收集整理上級有關疫情防控的文件資料,編寫學習資料彙編。市律師協會組建的疫情防控法律問題研討組成員要積極參與編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政策問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傳資料系列》《新冠疫情危機下企業相關法律問題應對指南》等法律讀本。組織法律服務小分隊和法律顧問深入到村(社區)、企業開展應對疫情法律需求調查,及時收集整理疫情期間涉法領域的典型問題,進行分析研判,並向黨委、政府、司法機關和相關執法部門通報信息,提示風險,提出應對措施或合理化建議。

九、完善公共法律服務便民利民機制

貫徹落實省司法廳《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調整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方式的公告》《關於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間公共法律服務及農民工群體疫情聯防聯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市、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開設疫情防控法律服務“綠色通道”,選派專業律師擔任窗口值班,引導群眾通過“12348”法律服務熱線和網絡平臺尋求法律服務。開展線上線下同步服務,做到抗擊疫情與法律為民服務兩不誤,鼓勵法律服務機構採取網上立案和提交材料、電子簽章、視頻對話、遠程調解等方式為群眾提供服務,推動“不見面”也能“辦成事”。

十、強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務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把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作為當前的最重要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負責統籌協調疫情防控法律服務工作,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與有關部門協同,及時溝通信息、會商、聯動,提高法律服務質效。要組織全市法律服務隊伍全面響應、迅速行動、紮實工作,將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貫穿於疫情防控和法律服務的全過程,採取多項舉措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彰顯公共法律服務的社會責任感。要及時總結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典型和事蹟,通過各種載體形式積極廣泛宣傳,進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務的社會影響力,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和維護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德陽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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