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山東:今年內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村級收入全部達到3萬元以上


經濟導報記者 吳淑娟

27日從省政府網站獲悉,山東出臺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提出:加強和改進全省鄉村治理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整省試點。到2020年年底,全省基本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全部達到3萬元以上,其中10萬元以上的達到30%;到2022年,10萬元以上的達到50%。做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工作,保障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利。

根據意見,山東到2020年年底,將初步搭建“一核多元”的鄉村治理組織體系,選樹省市縣三級過硬黨支部建設先進典型分別達到500個、3000個、10000個。

省級每年選派不少於1000名村黨組織書記集中培訓,市、縣(市、區)分級負責每年對村黨組織書記培訓一遍。每村培養儲備村“兩委”幹部後備力量不少於2人。加大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招錄(聘)鄉鎮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力度。對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探索比照當地鄉鎮機關幹部發放報酬。

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制度,依託村民(代表)會議、村民議事會、村民理事會、村民監事會等,鼓勵農村開展村民說事、民情懇談、百姓議事、婦女議事等各類協商活動,推動村級議事協商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支持利用“兩微一端”和“燈塔—黨建在線”等公開黨務村務財務。村級財務收支情況每月、一般事項每季度公開一次,脫貧攻堅等重大事項及時公開。

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現“黑惡積案清零、問題線索清零”目標,嚴肅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依法打擊處置涉農非法集資,依法打擊農村非法宗教活動、邪教活動,整治農村亂建宗教活動場所、濫塑宗教造像。

探索建立“互聯網+網格管理”模式,完善鄉村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加快“雪亮工程”一體化建設。健全農村公共安全體系,強化農村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食品、藥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責任。

實施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2022年前,全省每個村(社區)建設1個以上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陣地,配備1名以上“法律明白人”。

探索將農村民生和社會治理領域適合以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有關政府類服務事項,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

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整省試點。

建立健全集體經濟組織“三會”制度,盤活未承包到戶土地、“四荒”、老房子、空院子等資源,以及閒置廠房、大型農機具等設施設備。推廣黨支部(書記)領辦、創辦合作社有效做法。積極開展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培育鄉村旅遊、電子商務等新興產業,積極推動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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