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青海檢察機關依法對白順興涉嫌貪汙、受賄、行賄案提起公訴


龍江檢察 2020-02-17 17:07:16

日前,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門源縣委原書記白順興(副廳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行賄罪一案,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海南州人民檢察院向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順興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白順興,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南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順興在擔任海北州財政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單獨或夥同他人共同騙取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在擔任海北州財政局局長、門源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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