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定西:六項公共法律服務助企業復工復產

法治甘肅網 甘肅法制報訊(記者

王剛)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近日,定西市司法局印發《關於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通知》,提出6項公共法律服務措施,狠抓落實,全力支持企業依法規範有序復工復產。

——提高法律服務質量。建立“前臺解答、後臺研判”工作機制,引導企業和勞動者通過“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平臺和網絡平臺尋求法律服務,進一步提高服務響應速度,為有序恢復企業正常生產、維護正常經濟社會秩序提供堅強法律服務。積極組建以律師、公證員、人民調解員等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的法律服務團隊,深入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體檢、公證、法律援助、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等法律服務,為企業提供專業法律指引和便捷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

——增強普法宣傳實效。及時掌握企業和勞動者法律服務需求,切實把相關法律知識和公共法律服務送到企業和勞動者身邊。充分利用各主流媒體及普法網站、微信、微博刊發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涉及企業復工復產法律問題解答,促進企業職工雙方勞動關係和諧穩定,依法安全生產經營。

——提供全方位律師服務。組織律師創新服務模式,主動與全市復工復產中小企業聯繫,針對企業可能遇到的勞動用工、醫療社保、經濟合同糾紛等方面法律問題,免費提供法律諮詢解答,幫助企業防範並化解法律風險。

——提供高效司法鑑定服務。各司法鑑定機構對涉企鑑定開通“綠色通道”,優先提供服務,縮短鑑定時間,鼓勵對參與疫情防控生產服務保障企業及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企業適當減免鑑定收費。積極參與疫情防控中產生的涉鑑矛盾糾紛化解,特別是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現或可能出現的醫患糾紛等方面的鑑定服務。為法院依法快速審理企業復工復產過程中涉及合同糾紛、勞動者權益保護等訴訟案件,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鑑定服務。

——創新特色公證業務。對企業因疫情造成的延長假期、延遲復工、交通管控等原因,導致面臨不能按約定履行合同帶來的違約風險,提供不可抗力公證,合理規避風險;對企業因疫情防控需要,搬遷、封存企業的設備和物資時,充分發揮公證的證據保全作用,保障企業財產不受損失,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對參與疫情防控生產服務保障企業及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企業適當給予公證費用減免。

——開展便捷法律援助。開通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建立快速受理辦案機制,實行容缺辦理制度,可以先行受理,事後補辦。建立與財政、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老齡辦等部門信息互通、工作互動協調機制,強化法律援助機構辦案異地協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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