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熱播劇《安家》中老嚴夫婦買房子,兒媳婦要求加名字合理嗎?

紅姐哎喲喂


最近我一直在追孫儷的電視劇《安家》,而看劇的時候,有這麼一個細節,讓我一直大惑不解,那就是為什麼老嚴夫婦在買房子的時候,兒媳婦要在房本上加名字合理嗎?

有人認為合理:

他們的觀點是,都是一家人,而且都懷了老嚴家的孩子了,把兒媳婦的名字加上去本就是應該的。

而且這也是對兒子和兒媳婚姻的一份保障,畢竟婚姻本就應該有這一份保障!

但是也有人認為不合理:

因為在大多數人看來,老嚴夫婦一次性拿出三百多萬,都是他們兩口子一個包子,一個包子攢出來的。

這錢原本就是他們老兩口的錢,現在他們買的房,就應該只寫他們的名字,就連他兒子的名字,也大可不用寫。

而兒媳這個時候,故意提出要加名字,甚至提出自己已經懷了孕,這本身就是一種變相的要挾,就像劇中徐文昌擔心的那樣,要是以後這一家人有什麼變故,對於老嚴夫妻本就是一個重大打擊。

而從我的角度來說,其實也是贊同徐文昌的觀點,認為在老嚴夫妻的房本上加上兒媳的名字是不合適的。

畢竟一這兒子,兒媳根本就沒有出一分錢,憑什麼要加上他們的名字?

二,萬一要是以後出了一點什麼事,鬧離婚,鬧財產糾紛,可能就要老嚴夫妻賠不少錢出去了。

所以說,電視劇《安家》中,不管是徐文昌還是海清,在面對兒媳這樣的要求時,都露出疑惑不解的神色,也是正常的。

因為作為一個成熟的人,他們都能預料到可能發生的事情,也做好了最壞的打算。

而孫儷飾演的角色,卻不管不顧,只圖賺錢,這種做法,實在讓人難以生出好感來。

如果你們是老嚴夫妻,你們會讓兒媳在房本上加上名字嗎?

歡迎在底下留言和我討論喔!


晴晴的生活日記


關於劇裡的情況,我覺得兒媳婦要求加名字不太合理(我是女性)。

《安家》中老兩口辛辛苦苦努力奮鬥了一輩子,才終於能在上海買套房子,兩個老人嚴叔和嚴嬸賺錢存錢並非容易,老兩口在上海賣了一輩子的包子,披星而出戴月而歸,從來不知什麼是休息日,老兩口年齡應該早已過半百,自己省吃儉用攢了一輩子錢才終於存夠了給兒子買房子的錢,可憐天下父母心。

在買房嚴叔準備簽字時,兒子提了個要求,加上媳婦的名字,這時老兩口有點猶豫了,畢竟於他們而言買房真的是人生大事了,一輩子辛辛苦苦到老也就能買這一套房。

看到老兩口猶豫,兒媳婦明顯不開心,然後說自己懷孕了,甚至有以此為籌碼的嫌疑,促使老兩口放心加上自己的名字,可以看出兒媳婦是必須要加這個名字,就怕有人別有用心。個人覺得如果是老兩口付首付,夫妻共同還貸加個名字無可厚非,甚至說確實應該加,也理所應當。

但是,當提出讓老兩口付首付,小夫妻自己還款時,明顯兒媳婦就不樂意了,年輕人什麼都不願意付出,就想坐享其成,現代社會,無論男女,作為成年人我們都應該獨立一點,想要的東西自己去努力得到。實話說老兩口的付出從前的辛苦小夫妻倆不一定能體會理解,挺替老兩口擔心的,畢竟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兒媳婦沒有任何的付出,坐享其成拿到男方父母全款買的房,加上兒媳婦的一些細節表現,所以我感覺不合理。希望小兩口以後可以對老兩口好一點吧,不要出現白眼狼的問題,否則真的傷老人的心。

希望,廣大女孩子,不論男女,好好學習,好好工作,大家都能自我獨立,努力經濟獨立,靠自己才最安心有底氣,最靠譜,最理所應當,若是自己也有所付出的房子,是不是住著也有底氣點?同樣,也會少了一些不必要的猜忌與憂慮,加油✊


木子兮的小世界


不合理……

1.老嚴夫婦在上海奮鬥了一輩子才攢夠了買房子的錢,而且還是打算全額付款,房本上理應寫老兩口的名字。雖然嚴家只有這一個兒子,將來房子是他們的無可厚非,但是,誰也不能保證嚴家兒子兒媳會一直孝敬老人,往壞處想,萬一兒子兒媳以後不孝順,執意將老兩口趕出家門,那麼老嚴夫婦就……再者,萬一兒子兒媳離婚,那麼兒媳就白得了房子的一半,無論哪種情況,對於老嚴夫婦來說都是難以承受的。

2.兒媳雖然是臨時告訴老嚴夫婦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但顯然這件事情她已經蓄謀已久,甚至還拿自己的孩子為籌碼來打動老嚴夫婦。雖然兒媳只出現了短短的鏡頭,但是給人一種特別勢利貪財的感覺。不然,也不會在徐姑姑提出老嚴夫婦只付首付,他們自己還貸款時瞬間變臉。

3.對於兒媳來說,或許在房本上加名字是為了給自己一份保障,但是,房子是老嚴夫婦自己花錢買的,兒子兒媳不僅沒有出一分錢,也沒想著幫家裡減輕負擔,說句不地道的話就是典型的“啃老族”,典型的自私自利。





蘑菇炸土豆


不合理。 如果孩子結婚了,老嚴婚前出資全款買房,也沒有表示房屋是贈與夫妻二人的,那房子沒有兒媳的份。就算加了兒媳的名字,房子還是沒有兒媳的份

婚後兒子能力不足, 靠父母全款買樓。父母沒有讓孩子提供借條,還讓兒媳加上名字,那就視為贈與夫妻二人,是夫妻共同財產。

在房產問題上, 我認為孩子應該懂得自己為自己負責。有工作,自己還貸款是基本常識。事事都做伸手黨,就是社會的巨嬰。老嚴夫婦一生的積蓄,自然應該寫入自己名下。


敘敘說


中老嚴夫婦買的房是老倆口的私有財產,房本應落老倆口的名字,落兒媳的名字是不對的,除非老倆口願意。兒子和兒媳只有老倆口百年之後財產的繼承權,沒有老人現在財產所有權。

老倆口必須堅持這個原則問題,否則,把自己買的房子早早落上兒媳名字,一切權力沒有,各方面太被動,受限制。


用戶張保印


站在兒媳婦的角度,自己結婚還落一套房的份額,肯定是安全感滿滿。現實也不少,女方要求在男方房本加自己名字,覺得理所當然。

為什麼大家這麼看不慣這件事,畢竟是男方爸媽出錢,如果主動加兒媳婦名字,大家肯定覺得這一家人沒什麼問題,但是是兒媳婦自己要加,感覺就像是主動問人家要錢,本不是你的東西,你想拿過來就覺得有些貪婪了。還問父母是不是擔心以後不會孝順他們,又把孩子拿出來說事,就是把人家老父母架上去了,要是人家不加名好像就是他們的不對。這樣做法確實比較噁心。


貝絲美美


不合理,劇中老嚴夫婦也提到了,買了房子,家裡的兩個老人生病了咋辦,反正也買了,兩個老人的錢,不也是留給孫子了嗎,所以說,在老嚴夫婦的家庭觀念中,孫子是最大的,所以,兒媳婦填名字,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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