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晨月修行錄
生恩不如養恩大!
如果你的生父母的孩子沒有遭遇不測,還會選擇認你嗎?
結婚當天養父母作為父母致詞,把你嫁出去,而不是生父母來做這件事!如果生父母不同意,那就不要相認,況且這麼多年,他們對你沒有一點養育之恩,到頭來摘現成的果實,說不去的。如果他們真的心存內疚,送你房子那是理所應當的,而不是拿相認當藉口,而後才給房,提條件。是帶有目的性的
養育之恩沒有貴賤之分!養父母對你恩重如山!
如果一個男人真的愛你,不會因為你媽家有錢就高看你,也不會因為你出身卑微就貶低你。
希望你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擔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