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21快評: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款應堅持自覺自願、量力而行

中共中央組織部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黨組織和黨委(工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要做好黨員自願捐款指導服務工作。要尊重黨員意願,堅持自覺自願、量力而行,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強迫命令,不得采取從工資收入中統一扣繳的做法。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發,令全國上下都加入抗擊疫情的戰鬥中來。其中,除了醫護人員的表現可歌可泣之外,大批志願者的湧現也令人感動。一些企業捐款捐物,並以其他方式積極配合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體現了社會責任感。但同時,企業也要從實際出發,盡己所能為“抗疫”作貢獻。

近日,某知名商業地產商在公司內部發出倡議,要求骨幹員工積極捐款捐物。全體員工“也要發揚同舟共濟、共克時堅的精神,積極捐款”。但在實際執行中,這項“倡議”卻變成一種強制。公司要求,經理級別以上的員工都要參與捐款,並對每個級別捐款額度的下限做出規定。同時,經理級別以下的員工,也被“建議”捐出一定額度的款項。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該公司已經針對疫情影響,對旗下商戶做出一定程度的減租。

該企業號召員工為抗疫捐款本無可厚非,但當“倡議”變成“強制”,這場愛心行動的性質就開始變味了。可以想見,該企業大部分參與其中的人,都會“按要求”進行捐款,但由此帶來的不適感和逆反心態,將會長久地埋藏在他們心底。這對於構建道德社會及其良性發展有害無利。

按照我國慈善事業的根本原則,捐款應為自願。無論在一個公司內,還是一個社會中,每個人的家庭背景、經濟實力、現實壓力都不盡相同。因此,不僅不能對捐款行為做出強制性要求,企業更不應按照職務級別為捐款額度“劃線”。這種做法反映出企業管理中的簡單粗暴,從公司治理的角度看,這些公司距離現代化公司治理體系的達成,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實際上,在這場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戰鬥中,除了前線的勇士外,大部分公民都已經做了付出和犧牲。他們犧牲了外出的自由,很多人未能在春節假期與家人團聚;他們延遲了返崗時間,甚至為此影響到正常的收入;他們積極配合疫情防控的要求,很多人還以個人身份進行捐款捐物。這些做法體現了我國公民的大局意識和道德水平。在這種情況下,上述地產商的做法是不恰當的。

截至目前,在全國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已經取得了重大進展,抗疫仍在持續。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捐款,既要積極,基層和企業的具體執行也要符合中央相關要求。一些企業為“抗疫”助力的急迫心態無可厚非,但不可捨本取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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