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到底對立在哪裡?

思考與見解


禮治和法治。

儒家: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大家按照等級制度,不逾越自己的本分。

儒家創始人孔子向老子問禮,問的就是周禮。

然而時代變遷下,戰國時期,禮樂崩壞,孔子的儒家思想,並沒有盛行於列國。

法家則成了耀眼的明星,

春秋管仲變法,三其國五其鄙。官山海,相地而衰。(劃分國家行政,將山海國有化,根據土地質量來收稅)

吳起變法,整頓吏治,提高軍事能力。

商鞅變法,什伍連坐,軍功制,重農抑商,奠定強秦之基礎。

這些成功的法家代表人物,都依靠法制,編制法令,將主張都規劃成一條條制度,以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

在漢朝以後,則是儒家獨大。因為儒家思想中的仁政,等級制度等等之類,行為規範,非常符合安定國家。

沒有對立的,儒家是思想道德準則

,法家是刑法律令條文。

比如在路邊丟垃圾,別人譴責不文明和罰款教育雖然是兩回事,但都是對這件事的態度。



方源


很高興為你回答這個問題,儒家和法家的階級立場和學術基礎是兩種不同的觀點。

1.儒家思想代表的是春秋戰國時期已經沒落的奴隸主階級的利益,提出的政治主張是不符合當時的時代潮流。法家思想代表的是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銳意改革、主張征戰,是符合當時的歷史潮流。

2.政治思想的主要觀點的區別,儒家提倡的禮崇尚節制、杜絕爭亂,使貴賤、尊卑、長幼、親疏有別,是一種倫常的理想,渴望建立起儒家理想的西周初年的政治統治。法家主張實行極端的君主專制統治,認為君主應當擁有絕對的政治權利,主張君主利用法、術、勢來制約群臣,統治民眾。

3.人性論與政治統治方法的區別,儒家認為人性本善,故而以人為本,提出一些民本思想,主張德治與人治,儒家的德治主義就是主張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的人治主義,就是重視人的特殊化,重視人可能的道德發展,重視人的同情心。法家認為人性本惡、自私、自利,人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法家提倡重法、重勢、重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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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社會發生重大變革,政治法律思想開始從“禮治”走向“法治”。儒、法兩家的思想順應了這一歷史發展的需求,二者在維護封建等級制度方面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著諸多對立和不同:

1.建立法律的理論依據對立和不同

儒家從“性善論”出發,這是施行“仁政”的依據,主張治理百姓應以禮以德,不應以法以刑。而法家從“性惡論”,認為人性不僅本惡,而惡有不可改變,法家主張依法治國,認為“好利惡善”是人的天性,“利之所在,忘其醜也”,“民之從利也,如水之走下”,必須以“重刑”之法才是。

2.法律施行的對象的對立不同

儒家倡導的是維護的是特權階層的禮制,貴族禮儀制度即分封世襲制,“民貴君輕”,“暴君放伐”,“從道不從君”在君臣、臣民關係上不主張君主絕對專制,較為溫和,貴賤有序,法律面前的不平等。而法家是絕對的君主集權論者,維護的是新興地主階級建立的封建中央集權制度,否定了“親親”,“尊尊”原則,主張“刑無等級”,“法不阿貴” 。

3.在法律觀念上對立和不同

儒家主張的是禮制、德治、人治,“以德服人”,重視執法者的個人品德和司法道德,把治理國家的責任和希望放在“聖賢”,所以重理德而輕法,因而主張“恤刑慎殺”的刑罰觀,在預防犯罪上提倡教育手段為主,形成了以“禮”為核心家族宗法的法律觀。法家注重的是法治,甚至誇大極端法律的作用,主張“禁奸止過,莫若重刑”,以重罰重刑來預防犯罪,形成了以“法”為核心的君主專制的法律觀。

4.對待法律的態度的對立和不同

儒家是理想主義者,希望通過“禮”來治理百姓;統治者以身作則,實行仁政,來治理國家,因而輕法。而法家是現實主義,實用主義,什麼辦法能行之有效,能發揮改變社會的作用,就採取什麼辦法,因而重法。

以上分析可發現,儒家與法家的法律思想各有其特點。儒家的省刑輕刑思想更多溫和的人性,卻忽視了道德的力量是有限的。法家提倡法治反對人治,在法律面前有限平等,強調“法”與“刑”的融合,彌補了儒家的欠缺,對當時社會反正有促進作用,但重刑主義違反了刑法的科學性,嚴刑走向極端。


音準不準


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都是中國古代治民治國的思想,它們在許多方面是對立的,這種對立主要體現在內容,手段和程度三個方面。

第一,思想內容對立。法家強調建立強有力的君主專制統治,強化皇帝至高無上的權力,不斷改革,實行法治。儒家核心思想是仁和禮,主張君臣共治,要求皇帝納諫,體察民情,強調穩定和諧的社會秩序 ,反對深層改革,實行仁政。

第二,治民治國手段對立。法家主張治民治國以刑法為主,實行鐵血政策,從思想到肉體進行全面控制。儒家主張治民治國禮法並用,以禮為主,強化倫理功能,實行溫和的政策 ,重在教化,加強思想控制。

第三,治民治國的程度對立。法家治民治國往往大動干戈,對社會負面影響較大,因而容易激化矛盾,引起社會動亂。儒家治民治國由於禮為先導,教化為主,對社會負面影響較少。

當然,法家和儒家各有所長,各有利弊,後來封建統治者逐漸儒法並用了。

以上觀點恐有不當之處,希望各位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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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與法家,最大的對立在於前者提倡以禮治國,後者主張以法治國。

其實儒家與法家的出發點一致,都是為了維護統治階級利益,之所以產生截然相反的兩種不同主張,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 思想核心不同。儒家學說的思想核心是仁義禮智信,反應在治國之道上,自然是以仁為政,以禮治國,以信服民。而法家的思想核心就是法治、治人。

二 理論依據不同。儒家思想產生的理論基礎是性善論,認為“人之初性本善”,只要用禮樂來教化民眾,民眾就會安居樂業,不會作惡,更不會造反。而法家思想產生的理論依據是“性惡論”,認為人性本惡,而且人的惡性是不可能改變的,必須用法治的暴力手段來制約民眾的行為,主張亂世須用重典。

三 政治訴求不同。儒家興起於春秋,力求維護能夠體現貴族利益的分封世襲制度,維護原有的貴賤有序的社會秩序,因此強調“禮”。而法家興起於戰國時期,力求維護的是新興地主階級建立的封建中央專制集權制度,這就必須強調法治的重要性。

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儒家成為中國封建社會的正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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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核心是“法治”,與儒家的“仁政”思想根本相對立的。

在理論上,在法家思想體系中歷史進化論是其基本的理論支點。法家集大成者韓非子的基本觀點是:其一,時代不同了,社會的事情也就不同;社會的事情不復相同,處理它們所採取的措施也應該有所變化。人們不應該期待著因循古代,世界上不存在一種永遠行得通的基本法則,人們就應根據當今時代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措施。其二,關於人性惡的觀點。關於人性是善是惡的爭論是先秦哲學的重要課題,法家主張性惡論。韓非子認為人性本惡,是一種赤裸裸的利己主義,他認為人性之基本點就在於一種人人為自己打算的自為之心,人的一切道德、情感、行為都決定於對自己是否有利。正是從人的這一本性出發,韓非子主張用賞罰兩柄來對待,用嚴刑重罰來治國,為他的法術勢並用建立了人性論的依據。

而儒家基本上堅持“親親”“尊尊”的立法原則,維護“禮治”,提倡“德治”,重視“人治”。

儒家的“禮治”主義的根本含義上為“異”,即使貴賤、尊卑、長幼各有其特殊的行為規範。只有貴賤、尊卑、長幼、親疏各有其禮,才能達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的理想社會。

儒家的“人治”的主義,就是重視人的特殊化,重視人可能的道德發展,重視人的同情心,把人當作可以變化並可以有很複雜的選擇主動性和有倫理天性的“人”來管理的統治思想。由於儒家相信“人格”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礎上便發展為“為政為人”,“有治人,無治法”等極端的“人治”主義。

所以,法家主張一切由法出發,用法來駕馭人的思想;而儒家重視人的思想,主張以“人治”主義來治理國家。因此“儒法”兩家的思想是根本相對立的。


九千一生14


儒家和法家兩大派系是戰國時期對立最嚴重的兩大學派。

1:儒家的核心思想是:仁、義、禮、智、信。孔子主張復周禮,以禮來約束百姓,約束諸侯。統治者對百姓施以仁政,讓百姓安居樂業,國家自然強大。

2:孟子主張:民貴,君輕。君主只有施恩惠於百姓,百姓才可能為國出力。

3:儒家主張不管是人與人之間,還是人與國家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都要遵循道德,遵循周禮。

4:法家的核心思想是,法治。法家主張依法治國,以嚴酷的法律治理管理百姓。

5:同樣是為了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儒家思想相對保守,表面上也替下層百姓說了一些話。但是仍然以維護舊制度為主,百姓很難從中得到利益。

6:法家則相對激進,獎勵軍功,獎勵耕種,賞罰分明,君臣上下一律從法。

7:法家的舉措讓普通百姓奴隸有機會分到自己的天地,有機會通過軍功上到統治階層,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周朝的制度和統計基礎,與孔子維護周禮的主張嚴重背馳。

8:法家主張以利益誘導驅使百姓,輕視道德,無道德底線。

9:在歷代封建社會似乎天下時大亂更適合用法家思想,大治時儒家思想更佔主流。




南公懿


您好,我來回答這個問題。並非只是思想上的對立,法治誕生於人治,是人治的發展和進化。兩者有前後的繼承性,又有明顯的對立性,這並不矛盾。儒家屬於人治之一,墨家、楊朱等也屬於人治;商鞅法治也屬於法治之一,法家勢治派慎到、術治派申不害也屬於法治。

一、從人治到法治治理的發展和進化

人治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刑罰。歷史上種種酷刑誕生於人治階段,實際上既是治理的必須,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而法治的誕生,客觀上正是針對刑罰這個最明顯的存在問題,這個突破口。所以,中華法治以徙木立信、商鞅變法為標誌,西方法治以漢莫拉比法典為標誌,最大的共同點,都是對刑罰的公開和規範,進而追求公平、公正。

所以,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第一個對立的方面,就是儒家主張隱秘(法不可知,威不可測),法家主張公開(徙木立信、商君書)。

二、人性的善惡

儒家理論,建立在“性本善”的認知上。因此才有道德宣傳、聖人治國、道德約束(禮治是用來約束士大夫的)。不要錯理解儒家不知人性有惡,而是儒家強調人性之善,從善的方面入手。總之,儒家治國屬於揚善抑惡------通過揚善來實現抑惡。法家理論,建立在“性惡論”的認知上,因此才有以奸馭善(以奸馭善不要望文生義。中華文化的特徵之一就是哲學思想的思辯性)。總之,法家治國屬於抑惡揚善------通過抑惡來實現揚善。

孔子、商鞅之後的荀子,在人性的認知上顯然是集大成的。荀子的“天性為惡、人性為善”可謂至理名言。人是高級動物,有一般動物的惡與善(“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孝並不僅僅存在於人類),更有一般動物並不具備的善(有人說,法律這個發明,是用來約束人類自己的。這顯然是一般動物不可能具備的善)。從這個意義上說,儒家的揚善抑惡、法家的抑惡揚善絲毫沒有差異,“橫看成嶺側成峰”而已。

三、儒法兩家的治理是第一,法家的抑惡是可操作、可執行的。儒家的揚善卻是不可操作、無標準難執行的。第二,法治一直在不斷進步,適應生產力發展、社會發展,適應人們的新要求、新期望。儒家,卻2000年一成不變,被生產力發展、社會發展和人們的工作生活所淘汰。

人治不是儒家發明的,儒家繼承了前人的治理,卻並無創新。周公易經是顯示自己的優越,自證領導地位的合理性。儒家把人治改名為德治,同樣試圖證明自己有當官、管理民眾的合理性。然而,周易雖然並沒有被現代科技所證明,但卻是歷史上實實在在的一個發明。儒家有能比肩周易的嘛?唯一的舉孝廉,不是成就反而是汙點。甭拿諸如仁義禮智信、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儒教理論說事。這些,或屬於盜版且沒有進步(仁義智信是老子的,禮是周公的),或屬於馴化不屬於治國的範疇。

法家的公開然符合現代人的崇尚,法家的思辯繼承了中華文化的傳統。法治都現代化了,體系化了。從畫地為牢的過失殺人判處死刑,但今天的殺人分故意殺人、傷害致死、過失殺人、防衛過當、正當防衛,法家思想的進步有目共睹。總之:

能力上的鴻溝,才是法家思想和儒家思想最大的不同。此回答望有助!


經轉流年正業


孔子代表儒家說:君子動口不動手。

李斯代表法家說:亂世必用重典。

孔子說:人是有腦子的,教化教化就行了。少殺些人,免得遭人車裂。

李斯說:沒有規矩就沒有方圓,殺一批威懾一方。講道理?去當喪家犬吧!

[大笑][大笑]




沉心向佛


主要區別儒家以人善為本,強調人要加強自身修養,進而做一個好人。法家以人惡為本,強調作惡就會受到懲罰,進而維護社會的秩序!

1.儒家講求由內而外心悅誠服,法家要求齊之以行。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意思是:孔子說:”用政令來治理百姓,用刑法來整頓他們,老百姓只求能免於犯罪受懲罰,卻沒有廉恥之心;用道德引導百姓,用禮制去同化他們,百姓不僅會有羞恥之心,而且有歸服之心。

2. 法家講究法律的徹底的執行,而儒家講求家庭孝的重要性,不孝就不忠,重血親人倫。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葉公告訴孔子說:“我家鄉有個正直的人,他父親偷了別人的羊,他便出來告發。”孔子說:“我家鄉正直的人與這不同:父親替兒子隱瞞,兒子替父親隱瞞,正直就在這裡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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