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7大要點!以“物流之暢”支撐復工復產復市!

為切實做好交通運輸物流保障工作,助力全市各領域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復市,儘快恢復城市正常運行,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昨日下發

《關於做好交通運輸物流保障工作支撐復工復產復市的通知》(成冠肺防指〔2020〕91號)。

一、有序推進復工

(一)簡化復工手續。運輸物流企業在制定疫情防控預案、落實防控物資、做好人員健康篩查和防護等滿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下,無需審批報備,根據自身情況有序復工復產。

(二)延長證照期限。對道路貨運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年審時間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暫時無法進行車輛審驗或不具備相關審驗條件的,允許其年審週期自動向後延續至疫情結束之後45天。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證有效期到期的,有效期可延長至疫情防控結束後6個月,疫情防控及有效期延長期期間,從業資格證過期的,不予處罰。

二、幫助人員返崗

(一)開展“春風行動”。統籌做好返崗復工人員交通運輸服務保障工作,鼓勵道路客運企業開展定點包車客運服務,做好運輸物流企業返程人員的運輸保障。

7大要點!以“物流之暢”支撐復工復產復市!

(二)簡化健康審查。對《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抵蓉和離蓉人員健康狀況證明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成冠肺防指〔2020〕60號)中持《健康情況申報卡》《四川外出人員健康申報證明》、健康碼等網絡健康狀況信息申報平臺相關憑證、《解除隔離醫學觀察告知書》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個人觀察日誌表》等上述健康證明之一的返程復工人員,在體溫檢測合格後可直接上崗。對短期向湖北省等疫情重點區域運送物資的司機、裝卸工(包括郵政快遞車輛司機、裝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員,經體溫檢測符合規定的,在採取戴口罩等必要防護措施前提下,不得采取隔離措施;不得限制持上述健康證明之一的運輸物流企業返崗人員進出其居住小區院落。

(三)強化配套服務。推薦優質餐飲服務企業,為復工的運輸物流企業提供無接觸配餐服務;在租房、就餐等方面為返崗人員提供必要幫助。

三、做好供需對接

(一)建立聯絡制度。建立規上企業聯絡員制度和中小企業行業協會聯絡專班制度,實時瞭解掌握企業的問題、困難和需求,每日研判、精準施策,幫助企業解決問題,打通企業供應鏈體系當前面臨的梗阻。

(二)做好運力儲備。按照“全市統籌、分區設點”原則組建不少於1500輛的綜合性保障運力,重點保障防疫應急物資、生產生活物資、農業生產資料和復工復產材料的運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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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搭建供需平臺。開發運輸物流供需對接信息平臺,實時發佈貨源信息和運輸物流信息,實現貨源與運輸物流的實時、動態、精準對接匹配。

四、暢通運輸通道

(一)撤銷檢疫站點。市域範圍內道路上設置的檢疫站按規定撤除。確因疫情防控需要設置檢疫站的,應按有關規定報批。

(二)保障綠色通行。對持有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的防疫物資、關鍵原輔料、重要的生產生活等物資運輸車輛嚴格落實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確保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通行;對其它貨運車輛一律不得以無通行證件等理由限行或勸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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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暢通最後一公里。優化城市貨車通行管理,適當放寬貨運車輛入城時間和範圍限制條件;不得阻攔農資、農產品運輸車輛,確保下得了路、進得了村。對貨運車輛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以教育警告糾正為主,實行包容審慎執法。

五、保障防疫物資

運輸物流企業要做好口罩、消毒液、額溫槍等防疫物資儲備,屬地政府及有關市級部門要主動幫助運輸物流企業打通防疫物資採買渠道。

六、用好扶持政策

認真貫徹執行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0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2020〕3號)有關政策措施,從落實財政補貼、做好金融保障、降低經營成本等方面加強對全市運輸物流企業的扶持力度,幫助企業全面復工復產,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七、壓實工作責任

(一)落實企業主責。各運輸物流企業要按照“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履行疫情防控和生產經營主體責任。要加強防控知識宣傳,做好防疫物資儲備,落實防護規定,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強與屬地政府的協同配合,主動對接用戶需求,有序推進復工復產,為穩定經濟社會大局提供有力支撐。

7大要點!以“物流之暢”支撐復工復產復市!

(二)加強指導服務。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市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把推動企業復工復產作為當前重要的政治任務抓緊抓細抓實,要協調解決企業在復工過程中的人員返崗、物資採買及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促進企業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

來源 | 成都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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