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順慶:禁漁四個月 垂釣也違法

勸君莫食三月鯽,萬千魚仔在腹中。"2月26日,記者從順慶區農業農村局獲悉,該區已經發布《南充市順慶區農業農村局關於開展2020年全區天然水域禁漁的通告》。《通告》明確,該區轄區內所有天然水域在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期間禁止一切捕撈行為,在該時間段內違反有關規定的個人和單位,將面臨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當天上午,記者在清泉寺大橋處的嘉陵江邊看到,順慶區農業農村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已經開始在沿江張貼禁漁通告,並對嘉陵江順慶段水域展開全段巡查。在巡查過程中,執法人員手持喊話器向市民宣傳禁漁期相關制度,還對水域內是否有違規捕撈作業行為、是否投放有捕撈工具等行為進行全面排查。

順慶:禁漁四個月 垂釣也違法

"在禁漁期內,任何捕撈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執法隊員告訴記者,2020年禁漁的區域為順慶轄區所有天然水域,包括嘉陵江、西充河、瀠溪河、蘆溪河、漁溪河等流域與天然湖泊。同時,在禁漁期間扎巢取卵、挖沙採石、水禽放養,以及從事其他影響魚類生態的一切活動,均為禁止行為,對此該執法大隊將嚴厲進行整治。此外,在禁漁期內收購、銷售在天然水域捕撈漁獲物的市場行為也是整治對象。

"哪怕是個人釣魚休閒也是禁止行為之一!"該隊員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四川省實施辦法》相關要求,即使因養殖生產或科研調查等特殊需要,採捕水生生物資源的,也須經省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目前,嘉陵江沿岸垂釣現象依然存在,在前期我們主要對此行為進行勸離,進入禁漁期後,對此類現象我們將採取相關強制措施。"

順慶:禁漁四個月 垂釣也違法

據瞭解,在禁漁期內,該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還將與公安、市監局等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加大對天然水域、水生生物保護區、漁港、碼頭、水產品市場、涉漁餐館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整治禁漁期各類違法捕撈、運輸、經營野生魚和水生野生動物等行為。截至目前,該局已出動執法車船30餘次,執法人員120餘人次,張貼宣傳標識標語2000餘份,與垂釣愛好者簽訂600餘份告知書,對禁漁制度進行廣泛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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