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利出一孔"與"貧富相資":宋朝的高利貸思想為何區別如此之大

中國擁有上下五千年的輝煌歷史,在此期間,不僅文化獲得了積累,經濟方面同樣成果顯著。為人矚目的便是宋代,經過三百年的時間,宋代經濟達到了中國古代商品經濟的攻峰狀態,它是我國封建時期商品經濟發展最為繁盛的朝代。同時,其商品經濟大放異彩的盛況直接奠定了宋代在中國古代經濟史上的突出地位。

正所謂背靠大樹好乘涼,在時代大背景下,宋代的借貸行業隨著商品經濟的繁盛快速發展。但同時伴隨而來的經濟矛盾多,其中民間借貸活動暴為的問題尤為突出。為化解此類矛盾,達到穩定社會局面的目的,宋代統治者們紛紛釆取了頒佈法律或制定政策的手段,從而進一步鞏固統治階級的利益。

宋代針對民間借貸活動所作法律規制的深入研究可以讓我們更好的掌握宋律在經濟領域的發展動態,從而為宋史的研究増添價值。

研究宋代對民間借貸活動所作的法律規制對當今社會有極強的借鑑意義。經過上世紀70年代末的改革開放,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入到一個飛速發展的階段,民間借貸活動也日益繁多。原本以生活生產性借貸為主的民間借貸活動逐步發展為營利性民間借貸活動佔

主體地位。市場經濟帶動民間借貸活動發展,民間借貸活動也進一步促進了經濟的増長。

然而,當前民間借貸活動使人們的生活變得更便捷的同時暴露出的何題也值得深思:地下錢莊、高利貸、專門的追債公司等非法借貸活動不但有損家庭關係和陸,更有甚者,視法律於無物,不惜釆取侵害人身的方法遇債,釀造家破人亡的人間悲劇。

因此規範民間借貸活動,針對民間借貸活動進行專門立法在當下顯得尤為重要。研究宋代針對民間借貸活動所作法律規制,可以為我國今後專門性民間借貸法的出臺増添科學依據,提供可資參考的歷史借婆,因而在學術層面上有必要増強對宋代民間借貸相關法律規制的研究。

一. "利出於一孔"官府控制借貸的思想

在北宋中期的變革思潮當中,王安石站在時代的潮頭,順勢而動,繼承、發揮了秦漢以來的"利處於一孔"的理論。

《太平治跡統類》記載了王安石對宋神宗所講的時代的弊病和改革的主旨,安石曰:"今財用分於開闔,斂散不能相通,故多費失。天下之財,使利出於一孔。自秦漢以來學者不能推明先王法意,更以為人主不當與民爭利,今欲理財則當修泉府之法,以收利權。然此法既修,必大違流俗,而異論者眾,在陛下先有以斷之,然後可為。"

王安石的

"利出於一孔"而摧抑兼併的思想形成於他進入仕途的早期。他曾經在《兼併》一詩,分析了農民疲睏的原因,認為"三代子百姓,公私無異財。人主擅操柄,如天 持斗魁。賦予皆自我,兼併乃奸回。奸回法有誅,勢亦無自來。後世始倒持,黔首遂難裁。秦王不知此,更築懷清檯。禮義日以偷,聖經久埋埃。法尚有存者,欲言時所哈。俗吏不知方,捂克乃為才。俗儒不知變,兼併可無摧。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闔開。有司與之爭, 民愈可憐哉!"

蘇轍後來評論說:"王介甫,小丈夫也,不忍貧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恵貧民,不知其不可也。方其未得志也,為《兼併》之詩。"正反應了王安石的抑制兼併的思想。更有後人對蘇轍提出批評,雖然這一批評要以程氏理學代替蜀學,但至少反映了一部分人對抑制兼併的支持。

但從後人對《周禮》的註疏當中可以從反面窺探王安石理論的蹤跡。北宋人王昭禹作 《周禮詳解》,考其背景乃知,王昭禹處於徽欽時代,去王安石不遠,且徽宗倡導遵從新政,《周官新義》列於學官,是官方認可的教材。王昭禹作《周禮詳解》並不敢公開指責批評王安石新法。在眾多《周禮》的註疏當中,可能王昭禹之《周禮詳解》最為接近王安石《周官新義》了。

二. "貧富相資,官不為理"的國家

"貧富相資,官不為理"的國家不干涉借貸的思想,在北宋以蘇轍、司馬光、鄭俠等反變法派為代表:在南宋以葉適、真徳秀、黃震為代表,既有事功學派人物,也有理學家, 本節以時間為經,以人物為緯,介紹這一借貸思想。

"貧富相資,官不為理"的國家不干涉借貸的思想,在北宋以蘇轍、司馬光、鄭俠等反變法派為代表,他們的主張類似於《鹽鐵論》

中賢収文學的觀點,他們的"貧富相資,官不為理"的國家不干涉借貸的思想產生於反對青苗法的鬥爭之中。

王安石變法之中及之後,不少士大夫主張官府要正確處理主佃關係,反對不顧客觀實際而運用政權的力量實行的所謂"抑兼併"的政策,主張在地主、佃農、封建國家三方博弈中,國家既要保護佃農,更要保護富民或豪民。具體到借貸關係上,反對運用官營借貸業,打壓私營借貸。

司馬光完全站在唯心主義人性論的立場上,認為上智下愚對於借貸不同的做法是造成貧富差別的原因,貧富差別、貧富相保是歷史的常態。他認為會出現"是以富者常借貸貧民以自饒,貧者常假貸富民以自存,雖苦樂不均,然猶彼此相資以保其生也。

三. "利出一孔"與"貧富相資",宋代兩種不同的高利貸思想,為何區別如此之大

1. 已經形成了一個比較完備的借貸體系

宋代借貸業已經形成一個比較完備的體系,為時人借貸準備了多種途徑,在一定程度上滿足其借貸的需求。

在宋代的生產力水平比較低的情況下,個體家庭不僅是生活單位,而且還是生產単位, 作為小生產者,經營的規模狹小,抵禦自然災害、抗擊社會風浪的能力很低,一次小小的變故都可能使之受到嚴重的衝擊,在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建立、健全的情況下,因此借貸成了他們渡過難關的首選

,一個體系比較完備的借貸業為其準備了多種籌集生活、生產費用的梁道。

當時國家賑貸及免息措施為災民提供了部分渡過災荒的資金和糧食;經營借貸的社倉類似於社區信用合作機構,方便了居民就近獲得貸款:肖苗法則為農民在青黃不接時候能夠得到金融援助提供了制度保證;市易法為城市工商業者的經菅提供了本錢:京城的抵當所和遍及全國各地的抵當庫為處於"緩急闕乏"的人們得到幫助開闢了另一途徑。

生庫相當於寺院和官方合作的慈善基金和公用事業基金:檢校放貸探索了一條信託財產保值增值的道路,同時為人們開闢了新的借貸渠道;私營質庫及民間自山借貸則相當於大量的類似今天的私營貸款公司。這就構成了一個門類較為齊全的借貸經營體系。

在這一體系中,雖然真正的銀行尚未出現,但經營借貸業務的非銀行機構大量存在,主營借貸的機構大量湧現一質庫、檢校庫、抵當所、抵當庫、長生庫、社倉等,這些借貸機構既有官菅機構,也有私營機構,它們一起形成了專門的借貸市場。

宋代大量的借貸機構的出現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的結果,是社會進步的表現。而且,隨著商品貨幣關係的發展,貨幣在借貸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金屬鑄幣參與到借貸活動當中,金屬鑄幣的借貸便於借貸雙方債權債務關係的核算,交易更容易形成。

更為進步的是,信用貨幣交子、會子部分取代金屬鑄幣參與到借貸活動當中,前面所述宋代法律規定的"中半之制"便是信用貨幣會子參與到借貸當中的明證。

另外一些冇價證券也滲入借貸業中。如:度牒是末代 特有的有價證券,在社會上流通行用,並進入借貸業。如:開封府"富民貸後絕僧牒,為緡錢三十萬踰期,殳責倍輸,身死財籍,乂錮其妻子"

。信用和貨幣兩個相對獨立的範疇逐步融合,相互滲透,最初的金融體系開始萌芽。

2. 私營借貸業可以有效地避免了官計借貸業的某些弊端

私營借貸業以市場為導向,以獲利為目的,有效地避免了官計借貸業的某些弊端。如詢上章所述,蘇轍比較官私借貸的不同,闡述了私營借貸比官昔借貸經營的靈活性,降低了借貸者的借貸成本,等於節省了交易支出。韓琦則從新舊債務可以疊加借貸,論證私營借貸的優勢。

晁說之以為農民借貸是日常之事,私營借貸應以近便為原則。正是如此,私林借貸才避免了官甘借貸繁發而死板的手續,避免了經營借貸業的官吏在辦理各種手續中上下其手,從中漁利,増加借貸者利息以外的負擔。

私人借貸業的存在同樣有助於克服官營借貸業的官僚作風。官營借貸業在私營借貸業的影響下,引入私營借貸業的市場因素,在某種程度上改變官營借貸的官僚習性

在官府氣息比較濃厚的賑貸活動中,利用市場的規律,引進民冋力帛:參與到救災活動中去,讓富人借貸給窮人,政府利用自己的權威和信用來保證窮人的償還,不同於一般單純依靠政府賑貸的做法。私營借貸業的弊端是較高的利息率加重了對下層百姓的剝削。王安石講到實行青苗法的原因時曾經說放貸者利用供需不平衡的情勢抬高利率水平,雖然宋代利率較前代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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