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古代為什麼不直接把犯人收監,而是大費周章把人發配到千里之外?

發配或者說流放,是古代的一種刑罰,指先在罪犯臉上刺字,再押解到邊遠的地方去服勞役。

古代為什麼不直接把犯人收監,而是大費周章把人發配到千里之外?

在很多人看來這樣的刑罰很寬鬆,而且很沒有必要。所謂發配不就是換一個地方勞改嘛!於其那麼大費周章地把人送到邊遠地帶,還不如直接就近關押!

其實有這種想法很正常,因為從字面意思看,發配確實是“換個地方勞改”。但是,任何文字記述都需要放到正確的環境之下才能真正理解其含義。

對於生活在現代社會的我們而言,再遠的地方也不過是路難走而已,等到了地方照樣有水,照樣有電,說不定連無線網都有。

但是對於生活在古代的古人而言,就沒那麼幸運了!

我國古代封建王朝中最早適用發配之類刑罰的是秦朝,而秦朝之時發配的地方大致有兩個,

一是北方長城附近,負責修築工事或者抵禦北方遊牧民族。這個地方不僅天氣寒冷,而且由於遠離中原所以糧食、衣物都十分短缺。所以發配到這裡的犯人忍飢挨餓都是常有的是。如果運氣不好遇上北方遊牧民族南下,還要充當炮灰。

古代為什麼不直接把犯人收監,而是大費周章把人發配到千里之外?

二是南方的桂林象郡之地,這些地方都是秦朝新徵服的地方,局勢並不穩定,發配到這裡很有可能被亂軍殺死,而且這裡也面臨著缺衣少食的困境,只不過比北方稍微好一點。但要命的是,這裡還有一樣北方沒有的東西,瘴氣。

所謂瘴氣其實是指南方山林之中,動植物腐敗之後產生的有毒氣體,人體吸入之後,就會中毒患病,嚴重者會危及生命。從一些文獻史書中我們可以發現,古代名人被髮配到南方後,很多都會染病,運氣好的逃過一劫元氣大傷,運氣不好的可能就一命嗚呼交代到那兒了。

古代為什麼不直接把犯人收監,而是大費周章把人發配到千里之外?

所以,不管是北方還是南方,只要是被髮配,通常都不會有好結果。也正因此,發配之類的刑罰一直都被我國曆朝歷代統治者視為僅次於死刑的重型,認為“刑莫慘於此”。

所以,對於犯人而言,發配之類的刑罰其實是一種極其嚴苛的重刑。將犯人發配邊遠地帶不僅起到了懲罰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也對其他人造成了巨大的威懾,使之不敢輕易犯法。

不過,古代官府將犯人發配邊遠地帶的原因並不僅僅只是如此而已。

古代官府發配犯人的最重要的考量在於解決人口短缺問題。

縱觀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歷史,由於生產力落後,絕大多數情況下,人口都是比較少的,尤其是男丁,由於戰爭,耕作,勞役等都需要用到男丁,所以男丁的需求更加緊迫。

但是作為封建君主,沒有人不希望自己國家的人口越多越好,畢竟在那個刀耕火種的年代裡,大量的人口就因為著大量的勞動力和大量的戰鬥力,這兩樣東西都是維持自己政權穩定的定海神針。

但是,在相同的科技水平下,一塊地能產出的糧食就那麼多,再想要更多的人口就只能從地和科技水平方面想辦法了。

從科技水平方面找突破當然不現實,且不說有沒有那個理論基礎和物資支持,在那個儒家當道的時代裡,光是有這樣的想法都是大逆不道的。

既然無法發展科技,那就只能增加土地了。

所以,縱觀全球古代史,戰爭和掠奪始終都是主旋律。這並不是說古人就比現代人好殺,野蠻。而是確實有著事關生死的現實需要。

古代為什麼不直接把犯人收監,而是大費周章把人發配到千里之外?

我國古代大一統王朝為何一直對西域念念不忘,不就是希望佔據那邊的商業沃土,以此來鯨吞西方各國的資源嘛!

當然,增加土地的方法也不是隻有戰爭,只不過戰爭這種方式更加直接,也更加明顯,所以才會吸引很多人參與。

與戰爭相比,開墾荒地這種增加土地的方法顯得更為和平且穩定。

古代為什麼不直接把犯人收監,而是大費周章把人發配到千里之外?

事實上,我國先民從文明誕生之初就一直在不停地向外擴張。這期間,擴張的方法多種多樣,戰爭,聯姻,偷佔等數不勝數。但開墾荒地卻始終是最主要的擴張途徑之一。

然而,開墾荒地雖然穩定且和平,但他也有一個致命弱點,缺少人口。荒地之所以是荒地肯定是因為開墾難度大或者有別的危險。而這樣的荒地對於有地者而言自然不受歡迎,所以,開墾荒地的人口非常短缺。

這個時候,犯人就派上用場了,反正也是要關押的,於其放在牢裡發黴,不如拉出來開墾荒地,既為朝廷增加新地,又能懲罰犯罪,何樂而不為呢!

古代為什麼不直接把犯人收監,而是大費周章把人發配到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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