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疫情期間,大家薪資有被扣嗎?

杯杯牛


看到你這個問題,我心裡也在默默的流淚,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資,連月供的零頭都不夠,焦慮和恐慌紛紛而至,有時晚上睡不著覺,想想到底能不能扛過這關。薪資減法或者緩發已經是不爭的事實,一個月能抗住,兩個月能抗住,三個月四個月怎麼辦,無盡的等待,只期盼疫情儘快結束,生產儘快恢復,薪資正常發放,不然不知道有多少逾期事件會發生。天佑中華,我們一定能戰勝疫情。


講出故事


分享一位同事的案列,本人在深圳工作,疫情期間工資是正常發的,只是假期延長到2月9日上班,但是對於2月9日還未上班的公司會與你本人聯繫,詢問沒去的原因,因為現在大部分地區都封路出去要企業開具復工證明才能離開,一位今年在新疆的同事就因為不能離開新疆去深圳而被停職停薪,讓這位員工去但不給開復工證明。所以同事今年可能要不去了,當然這個是個例,不知道大多數企業是否如此。僅供參考


誠實小君子1


疫情期間大家的工資是否有被扣除從現在來講大家還是看不到的。

受到疫情影響最嚴重的二月份,企業一般會在三月份發放,大家在這個月拿到的工資,是你作為勞動者在一月份的工資收入,自然是不會有太大影響的。要知曉自己二月份的工資是否有影響,還需要等待幾天。

這兩天,許多人力資源圈都在熱議二月份的薪資發放形式,說是熱議,其實也是在相互打探各家企業對此的做法,畢竟你少發一項補貼,對於體量大的企業來講就是上百萬元的費用節省。通常而言,你在三月份收到的這個月薪資,大概會有以下幾種可能:

形式一:全額基本工資+全額績效工資+全額補貼+可能性加班工資。

這是最Nice企業的二月份薪酬策略。據我所知,在杭州海康威視採用的就是這種薪酬發放模式。誰讓海康是一家國企呢,所以他們不僅工資、績效和補貼全額髮放,對於二月份在週末亦加班或移動辦公人員,照常發放加班工資,令人羨慕。

形式二:全額基本工資+全額績效工資

相比於第一種雖然少了補貼,但事實上如果能夠完全按照全額基本工資+全額績效工資給員工發放二月份工資,同時不扣除員工個人年薪假期的,這樣的企業也不算多。其實員工工資的大部分構成收入在於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從道理上來講,補貼本身就是和工作出行密切相關,既然在家辦公,不發員工的交通補貼和餐飲補助自然也合理合法。

形式三:全額基本工資+打折的績效工資

在人力資源群裡的討論中,這種發放模式可能會成為較多企業選擇的一種最終薪酬發放模式,它既考慮到了工資發放的合法性,同時也照顧到了企業利益最大化。就二月份來講,企業可以默認所有員工均正常工作,因而員工基本的固定工資收入還是需要予以支付的;但同時受到疫情因素的影響,員工每人二月份的工作產出或多或少出現了影響,因而對於部分折扣二月份的績效工資部分,從目前討論來看並不能算作企業剋扣員工工資。我相信對於資金鍊比較緊張的企業來講,最終可能會選擇採用這種薪資發放形式。

形式四:暫扣部分基本工資+扣除績效工資

雖然不是特別想提,但對於資金鍊緊張的中小民營企業,許多老闆可能迫於無奈會選擇這種工資發放形式,或者通過部分員工個人年休假抵扣的形式,來最小化企業人工成本。


最後,我想說企業和員工事實上是一對命運共同體,我們作為員工,也要理解企業在這種突發情況下的特殊困難,相互扶持,共渡難關,才是我們作為成熟職場人該做的。


職場HR老王


你好,我是羅子輝律師。

首先,我要說的是,你問的這個問題不夠具體明確,具體是什麼時間扣的、扣了多長?是在什麼狀態下扣的?等等。只有這樣,才能給予你一個非常明確到位的回答。

但是,如你所述,你應該是工資被扣,到底合不合法、合不合理呢?要具體對照《人社部明確疫情防控期間的工資待遇及勞動用工問題》意見來分析。

該意見第4.5.6條明確了疫情下工資發放相關標,你可對照,看與是否有是當中的一種。

意見具體內容:

(四)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五)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六)保障職工工資待遇權益。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希望能給予你幫助!


羅子輝律師


一直扣著沒發算嗎?

我們公司2020年1月15日發的12月的工資,25號應該發績效,但是20號就放假了,那個時候還沒有爆發疫情,老闆說2月上班以後一起發,過完年疫情爆發12月的績效,1月的工資無限期的往後延,問老闆老闆就說財務沒上班,上班了才能發。


12月就發了5000塊錢工資,2月份沒上班老闆說整月沒有工資,雖然國家規定是有工資的,但是這種私人企業老闆說了算,美名其曰說不扣大家全勤但是沒有工資,馬上就是三月份了,雖然國家說3月以後會有保障工資,但是不用想肯定是不給發的。


到現在也沒有通知什麼時候上班,每月4000的車貸,真的是不知道咋辦,5000塊錢早花完了,每天抽菸都得控制,這幾天 天天在家啃老。


點滴乾貨


被扣是正常的,老闆能發工資就謝天謝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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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Wang君易


拿著最低的工資,幹著全職的活,24小時服務



花花公子帥章魚


這種情況還是有的。一般發生在民營企業,特別是經營困難,自己信譽不好的民營企業。儘管單方面扣減工資是違法的,但是很多員工敢怒不敢言,看員工個人的選擇。具體回答看視頻,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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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兒的史記之上海篇


太難了。沒工作是沒工資的,只能等上班了才有工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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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時光


在疫情期間我身為給個體戶打工薪資被停了,不過也不怪老闆因為老闆的損失相對我來說更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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