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朱新杰
身份证号码:4107281983****053X
性别:男
年龄:37岁
住址:长垣县常村镇朱占村75号
执行案号:(2020)豫0725执58号
立案时间:2020年1月15日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原告起诉被告朱新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5日作出的(2019)豫0725民初19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朱新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款18616元及利息;承担本案受理费265元。朱新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书:(2019)豫0725民初192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朱新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款18616元及利息;承担本案受理费265元;执行费179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如有线索请联系:主办法官孙法官。电话号码:0373--7580187,1390373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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