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bushinv
如果沒有理解錯誤的話,問題所指的合同是勞動合同吧?!
問題的大意是:勞動者與銀行簽訂勞動合同後,由於某種原因,又不想到銀行工作,於是想解除勞動合同。現依據《勞動合同法》回覆。
一、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可見,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標誌是"用工",所以,題幹所述沒有上班,等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沒有建立勞動關係,至於影響,個人認為可能存在誠信風險。
二、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注新冠疫情,穩推復工復產)
三、一種例外。
如果勞動者屬於單位委培人員,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可見,勞動合同期限與服務期重合的情況,以時間長者為準;但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陳景軍律師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首先,您應該是應屆畢業生吧。如果您是應屆生簽約銀行,那麼如果不想去了,三方協議已經簽訂的情況下,就涉及到違約了。銀行一般的違約金都很高,如果不走正常流程違約的話,沒法跟學校申領新的三方協議,這樣就沒法簽訂新公司。所以這樣的違約風險需要您自己來承擔。
還是奉勸應屆生在簽約的時候一定要謹慎,選自己最中意的公司簽約,不要盲目的選擇,也不要有騎驢找馬的心裡,這樣坑的只能是自己。
郭衛灃
第一,你的問題不是很清楚,簽約具體指什麼,人事合同還是借款合同?
第二,不想去了,原因是什麼,具體情況說明一下。
第三,你這個影響指什麼,建議私信我。
王子涵律師
沒有影響,這方面中國現在還不上徵信,除非簽約合同有特殊說明
特種車解密
你應該簽約勞動合同吧,不想去上班,看看合同上可有對你不利的條款。如果沒有,你可以不用去,應該會自動取消你的用工資格
勇敢1男人
一般這屬於違約行為,需要如果招聘合同上有違約金則要支付銀行違約金。
關鍵點交易法
需要具體一點,簽約是什麼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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