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臺縣:沿街商鋪、理髮店、農貿市場、賓館等有序恢復營業

桓臺縣人民政府通告

為全力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紮實做好防輸入、防擴散各項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縣外所有返桓來桓人員(含學習、務工、出差、旅遊等人員,下同)須於到達桓臺4小時內向所居住的村(社區)登記備案,並向工作單位報備,同時掃碼錄入相關個人信息。所在村(社區)要同時在4小時內向所屬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對逾期報告或故意隱瞞事實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除持有《山東省健康通行卡》以外,其他所有市外返桓來桓人員必須落實居家隔離14天措施。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必須落實集中隔離措施。凡不按規定執行,私自進入公共場所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桓臺縣各類復工復產企業、經營業戶,必須嚴格排查核實到本企業、經營業戶的所有職工及縣外來桓人員,發現外地返桓來桓及與確診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觸的人員,應立即向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公安機關報告,嚴格執行隔離觀察措施,待確認健康後方可返崗;對未如實報告造成後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四、桓臺縣內房屋出租人必須準確核實承租人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發現外地返桓來桓及與確診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觸的人員,應立即向村(社區)或公安機關報告。對未如實報告造成後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來自省外及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未主動申報並居家隔離的;對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和其他流動人口,應及時向村(社區)、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公安機關舉報。

六、凡出現發熱、乏力、乾咳、腹瀉等疑似症狀人員,要及時到定點醫院就診並按規定報告。對不按照要求主動報告、拒不提供或刻意隱瞞個人旅居史和接觸史、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治療,造成傳染病傳播,危害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按故意或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理;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桓臺縣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關於嚴防嚴控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鎮黨委、政府,城區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縣直各部門、單位:

根據全省統一部署,自2月24日零時起,全面恢復縣鄉以上道路通行。防疫關口後移,對村(社區)勸返點值班值守和外來人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嚴格的標準和要求。根據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要求,現就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重申如下要求:

一、對縣外返桓來桓人員實行掃碼登記制度。

自即日起,按照《桓臺縣人民政府通告》要求,所有縣外返桓來桓人員必須於4小時內進行掃碼登記。無手機微信的老人孩子等群體,可由親屬或村(社區)工作人員代為登記。

二、進一步加強村(社區)值班值守工作。

各村(社區)對市外返桓來桓人員必須不漏一人,做好登記,並於4小時內報鎮(街道)登記備案。除了持有《山東省健康通行卡》的以外,其他市外所有返桓來桓人員必須落實居家隔離14天措施。要嚴格“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各鎮(街道)要通過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強化村(社區)外來人員信息登記措施,每天將彙總名單報縣委疫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進一步抓實企業疫情防控工作。

要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對外地員工隔離、廠區消毒消殺、職工就餐、個人防護、應急處置都要周密安排,建立全流程、全環節防控臺賬,形成從企業管理層到車間班組、一線職工“橫到邊、縱到底”的疫情防控責任體系。要嚴格落實返崗職工分類管控的措施,尚在湖北等重點疫區的職工,一律不得返桓;具有湖北等重點疫區旅行史、與病例有密切接觸的職工,一律不得返崗,待疫情解除後再返回工作崗位。對外地返崗職工,企業要及時督促員工進行掃碼登記,並於4小時內報有關鎮(街道),鎮(街道)和企業分別建立“花名冊”和健康檔案,安排專人或成立專班具體負責外來員工居家隔離工作。縣工信、商務、交通、市場監管、公安、衛健、住建、農業農村、建管、水利等部門單位要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加強對復工復產企業的監督指導和調度管理,及時查處防控措施不到位,緩報、瞞報、漏報疫情信息的企業,對不滿足復工復產條件、未經審核擅自復工復產的企業,責令其停工停產。

四、有序恢復相關公共服務。

沿街商鋪、菜場、農貿市場、超市、賓館、理髮店、五金店、汽車修理店等便民服務場所,經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後,在嚴格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復營業,最大限度方便居民生活。縣內農貿市場由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審批與監管;限上餐飲飯店、賓館、商場、批發市場、超市、從事對外進出口業務的貿易企業等經營單位由縣商務局牽頭負責審批與監管;小理髮美容店等經營單位由縣衛生健康局牽頭負責審批與監管;快遞業企業、小旅店由縣公安局牽頭負責審批與監管;眼鏡店、藥店、小食品經營及加工單位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審批與監管;物業管理、房產中介由縣住房保障事務中心牽頭負責審批與監管;其它便利店、沿街商鋪由各鎮(街道)負責審批與監管。各鎮(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把外來員工管理作為重點監督檢查內容,確保不出問題。

五、嚴格加強公共場所管理。

繼續禁止各類宴請和公眾聚餐、聚會活動;禁止廣場舞等群眾性文化活動;縣內娛樂場所、遊藝場所、宗教場所、影院、網吧、洗浴、旅行社、景點景區繼續暫緩營業。

六、實行舉報制度。

各鎮(街道)要向社會公佈值班電話,對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和其他流動人口,鼓勵市民向鎮(街道)進行舉報,也可撥打110舉報。

桓臺縣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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