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李望长
身份证号码:4127231972****5958
性别:男
年龄:47岁
住址:商水县固墙镇李华石村二组
执行案号:(2020)豫0725执5号
立案时间:2020年1月3日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原告起诉被告李望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5日作出的(2019)豫0725民初19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望长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62300元及利息;承担本案受理费679元。李望长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2019)豫0725民初192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李望长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62300元及利息;承担本案受理费679元;执行费845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如有线索请联系:主办法官孙法官。电话号码:0373--7580187,1390373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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