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中,可以用戰友屍體當掩體嗎?

笑料燉包袱


抗日老兵賈善明,曾任國軍21師121團2營2連重機槍手。在馳援南口戰役中,由於所處的位置是石頭山,不能掘土挖機槍掩體,賈善明和戰友一開始只能拿幾塊石頭對付。可是,重機槍可是我軍最重要的火力點,也是日軍重點攻擊的目標,必須保護好。後來,上級急眼了下令,讓他拿已經死去的士兵當掩體。於是,萬般無奈之下,賈善明只能搬來三四名戰友的遺體,擋在前面,向敵人猛射。後來,賈善明也因傷復員了。近年,在接受採訪時,賈善明還對此事念念不忘,覺得對戰友有愧。

一戰戰場上,一名法軍士兵以陣亡戰友的屍體為掩護,手持步槍進行射擊。

電影中這樣的鏡頭更多,大家也都能理解。

《血戰鋼鋸嶺》中,美軍士兵拎起來半截屍體當掩體,就衝了上去。這個鏡頭在很多版本中都被剪掉了。後來,主角也曾拿戰友遺體當掩護,躲過日軍清掃戰場的刺刀。

在戰場上,只要能活命,拿戰友遺體當掩體也是可以被接受的。一戰時,歐洲列強們搞戰壕戰,很多遺體沒法處理,就直接放戰壕上面埋起來當掩體了。尤其是衝鋒的時候,遍地屍體,那還能分清是敵是友的,趴下去能擋子彈就行了。


(文|勇戰王聊歷史)


勇戰王聊歷史


戰時,即非常時期,可以的,我父親是抗美援朝的軍醫,他就親身經歷過,用敵我雙方的屍體遮擋寒風,做掩體,戰士趴在冰雪中,衝鋒時,有的戰士一動不動,軍醫上去救治我方傷員時,拿木棍一敲打身體,有的戰士凍的像冰塊一樣,硬棒棒的,人已經凍挺了,凍殘了,甚至已經死去,太殘酷了…老人家說說都是淚啊…!


HY101374


個人觀點,別罵。如果和戰友戰場殺敵,自己戰死,希望戰友利用我的屍體做掩護,繼續衝鋒陷陣,即給了戰友防護又給了戰友為我報仇的勇氣。同樣,戰友犧牲自己也會這樣做。只有士兵活著,才能完成保家衛國的任務,也能讓逝者含笑九泉。


八戒牧馬


看過一個電視劇,大陸的,說的是軍犬的故事。我依稀記得裡面有個情節,在一次作戰任務中軍犬犧牲了,然後飼養它的士兵被懷疑用軍犬的屍體擋子彈,為這事兒這個士兵還要受處分,被人鄙視。。。我當時就覺得這事兒至於的嗎?沒那麼嚴重吧

我覺得道義被拔的太高了。。。


麥麥123


那句著名臺詞都還記得吧?“告訴程子華,我不要傷亡數字,我只要塔山”!東北野戰軍司令員這句平淡而又霸氣的話,昭示著塔山阻擊戰對遼瀋戰役全局的重要性和戰鬥的殘酷性。為了迅速突破塔山防線增援錦州,蔣軍“東進兵團”連續數日發起了一次次瘋狂的集團衝鋒,不僅有“軍官敢死隊”的組建,戰鬥中甚至真的使用了以屍體為掩體的辦法。



筆者是個道地的錦州人,深知“塔山不是山”,1948年的塔山村,是個位於錦州和錦西(今葫蘆島市)之間只有百十戶人家的小村子,東臨渤海,西接白台山,北寧鐵路從村子東側穿過。此地是“遼西走廊”山與海之間最狹窄的一段,大約只有12公里寬,去掉丘陵和灘塗,能夠通過的距離著實有限。

那麼自然,它也是敵“東進兵團”增援和解救錦州的必經之路,老蔣一度石親臨停泊在葫蘆島港外的“重慶號”軍艦上,佈署作戰方案和督戰。從軍事上說,塔山基本無險可守,它是一片高差不齊的丘陵地帶,唯一的制高點是西側的白台山,僅僅海拔200米且又偏離防線中央。並且由於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蔣軍可以實施少見的陸海空三軍協同作戰。



東北野戰軍緊急部署的阻擊部隊是:第四縱隊、第十一縱隊、冀熱察遼軍區獨立第4、第6、第8師和炮兵旅,統由第二兵團司令員程子華指揮。第十七兵團司令侯鏡如兼任司令官的“東進兵團”在兵力上稍稍佔據優勢,理論上擁有四個軍11個師的增援部隊(問題在開到的時間不一致),但蔣軍卻擁有極大的海空優勢。

從北平和葫蘆島機場起飛趕來的戰機不停頓的狂轟濫炸,同時“重慶號”等軍艦的大口徑艦炮威力極大,我軍臨時構建的陣地遭到嚴重破壞,按照東野老人們的說法,一顆炮彈能打掉一個排,所言非虛,那可是兩座雙聯裝152毫米口徑的重炮(這艘艦後來起義了)。



1948年10月13日,是塔山阻擊戰最激烈的一天,也被四縱政委莫文驊稱為:“對塔山存亡具有決定意義的驚天動地的一天”,在“總統府參軍”羅澤闓和“戰地督察組長”羅奇的督戰下,敵獨立第95師、第8師和第151師火力全開冒死突破,一度曾經在局部攻上了我軍陣地,確實險象環生。

當天的戰鬥,是以獨立第95師敢死隊凌晨的偷襲行動開始的,當四縱10師組織部隊將敵敢死隊消滅後,蔣軍隨後開始了長達一個多小時的炮火準備,然後步兵像潮水一樣撲了上來。最危險的地段位於塔山鐵路橋和高家灘之間,也是獨立95師準備重點突破的一個點。



負責此處防禦的是第10師28團二連,本來戰士們之前修建了六個地堡,結果被敵人的炮火轟掉了五個,與營裡聯繫的電話線也被炸斷了,連隊處於孤軍奮戰的狀態。連指導員程遠茂發現,敵人以密集的隊形沿著河灘發起衝鋒,武器是清一色的衝鋒槍,隊伍中甚至夾雜著挑彈藥的輜重兵。雙方在幾十米的距離上猛烈開火,二連傷亡頗大,而獨95師衝鋒的隊伍也倒下一片。

在後面督戰隊的逼迫下,剩下的敵人不退反進,他們把屍體堆積起來作為掩體整理隊伍和實施火力掩護,然後推著這道“屍牆”向前滾動,一點點接進二連陣地,隨著程遠茂的兵越打越少,眼見著陣地即將被敵人突破。



千鈞一髮之際,右側的高粱地裡射出密集的子彈,營裡觀察戰況及時派出的增援部隊到了,敵人終於被打退下去。慘烈的戰鬥中二連幾乎打光了,最多的一個排還剩下7個人,但終於牢牢地守住了陣地。

這是遼瀋戰役中真實發生的戰例,所以在戰場上沒有什麼不可能的事情,也並非對同伴屍體的不敬,為了擊敗對手,戰時狀態下一起可以“事急從權”,這是鐵律,因為打贏才是硬道理。而勝利者是不會被指責和嘲笑的,所幸,獨95師這支“趙子龍師”終究不是東野王牌縱隊的對手,用什麼招術都無濟於事,據說後來退到塘沽整頓時,所餘兵力只夠編成四個營。


度度狼gg


大家好,我是詩涵果果。

提出這個問題的,我肯定你沒有當過兵。因為在絕對的紀律面前,軍人的執行力是排在首位的,這和親情,友情,愛情無關,得到命令的那一刻,就必須把所有無關的事情排除在外,為了完成命令,在所不惜!

在很多的影視劇裡,尤其是抗戰題材類型的,經常可以聽到這樣一句話“我不管你傷亡多少人,我只要陣地”。這樣的命令在很多人看來是不能理解的,對於昔日的袍澤,你讓他們拿著生命在奪取勝利,陣地是用戰友的鮮血鑄就的。但是身為戰士,命令就是必須無條件執行的,不能因為戰友的死亡就成了你裹足不前的藉口和理由!

在抗美援朝的上甘嶺戰役中,一整個排的中國士兵因為不能提前發起攻擊,避免打草驚蛇,硬是在冰天雪地裡被全部凍死,黃繼光邱少雲的故事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更不陌生。

不管是在古代冷兵器戰爭裡還是當代的現代化戰爭,面對戰友的死亡而強忍心中的悲痛繼續作戰的,比比皆是。用戰馬踩踏戰友的屍體衝向敵方陣營的,用坦克壓過戰友的屍體殲滅敵軍的,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必須去做的,為了替死去的戰友報仇,為了更多活著的戰友,唯一能做的就是戰勝敵人,打倒敵人。

當你置身在激烈的戰場上,腳下踩著血水,劇烈的轟鳴聲貫穿你的耳朵,身邊的戰友一個一個的倒下,打紅了眼睛的士兵是不會在乎誰是戰友還是敵人的屍體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東西都會利用上,用屍體構築防禦工事,墊作機槍掩體,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死了的人已經死去,你需要為更多活著的人充當火力掩護,只有打贏了這場戰爭,你才可以或者說有資格為死去的戰友報仇雪恨,才可以為他們收斂屍體,才可以幫助他們照顧妻兒老小!

戰爭是殘酷的,死亡在所難免,儘自己最大的努力成全戰友的犧牲所帶來的榮譽,是你唯一可以做的!


詩涵果果


戰場上普通士兵只有生氣沒有感情,戰場上,士兵會用一切看得到的東西來擋子彈,而沒時間在意具體是什麼東西,哪怕是屍體,甚至於你都沒注意這是戰友還是敵人;事實上,各國的歷史上都有拿屍體當掩體的戰例

《血戰鋼鋸嶺》中,美軍士兵拎起來半截屍體當掩體,就衝了上去。這個鏡頭在很多版本中都被剪掉了。後來,主角也曾拿戰友遺體當掩護,躲過日軍清掃戰場的刺刀。

在戰場上,只要能活命,拿戰友遺體當掩體也是可以被接受的。一戰時,歐洲列強們搞戰壕戰,很多遺體沒法處理,就直接放戰壕上面埋起來當掩體了。尤其是衝鋒的時候,遍地屍體,那還能分清是敵是友的,趴下去能擋子彈就行了。

原則上是不允許的,感情上也說不過去。犧牲了的戰友雖然沒有了生命體徵但活著的戰友有義務保護好他們的遺體。這是戰友親人的重託也是感情的需要。79年我軍在攻克敵黃連山陣地時,為了運回戰友的遺體,很多戰友冒著敵人的槍林彈雨才把犧牲的戰友運回到我方陣地。

或許有人又會拿起道德的武器進行反駁。認為我們殘酷、無情、冷血等一系列否定我們的言辭加諸於身,

但是不要忘了,我們所處的環境是戰爭,戰爭的最終目的是沒有戰爭,是為了取得戰爭的勝利,如果在槍林彈雨中我們還去顧忌一個屍體,那麼我們小則是死更多的人,產生更多的屍體,大則失去戰機,導致戰爭的失利,這是最不可取的。

在戰爭中為了保存實力更多的去消滅敵人可以用戰友的屍體作掩體,團為他們已經把自己的生命獻給了祖國和人民,軀身也同樣能獻出,只是後人應該永遠記住這些為國為民獻出生命和軀體的英雄,證住"為了誰"英雄的心裡永遠裝的是祖國和人民。同樣他們才是我們今天活著的國人學習和效仿的榜樣和楷模

生戰爭,士兵就是要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只有消滅敵人,勝利才有保障。如果沒有必要消滅敵人,國家不會動用軍隊。既然要消滅敵人,如何在戰爭中保存自已,參加戰爭的士兵應該知道怎麼做。發生戰爭難免有傷亡,只有消滅敵人,自己才能安全。在作戰過程中,只有自己活著,才能開槍還擊消滅敵人,替戰友報仇雪恨。如果活著的士兵因為不用該用的屍體做掩體,很可能活著的士兵會犧牲。如果活著的士兵用戰友的屍體做掩體,戰友九泉之下也會諒解。主要是活著的士兵也不容易,他只有保存自已才能消滅敵人,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替死去的戰友報仇雪恨。

戰爭沒有規則!一切為了生存,戰場上能活下來了就是勝利,一切都是生存手段,一切都是可以利用。戰場上只有生與死,沒有其他任何顧忌。戰友就是用來擋子彈的,不是他幫你擋,就是你幫他擋,這是戰友情,生前如此,死後一樣。戰場上生死就在一瞬間,沒有時間去顧忌,那怕是最好的戰友,需要時他的屍體就是戰壕上的沙包。只有下了戰場,才會有隆重莊嚴的儀式安葬死去的戰友。

如果在危急存亡關頭,不得不採取極端措施,只要是戰勝敵人,那就是正確,一場戰鬥的勝利,本來就是用無數生命換來的,如果因為堅決不動戰友遺體而讓這場戰鬥失敗,那麼無數戰友的犧牲都是白費,如果他們地下有靈,絕對不允許讓戰鬥失敗,不管採取什麼措施,只要戰鬥勝利,他們會含笑九泉,記住,這是戰爭,不是兒女情長,不是倫理道德,戰爭只有勝利,沒有其他


第一美女


當然可以了!

戰場之上,活人為大,活下去才是王道。

戰友屍體不要說當掩體了,吃都可以吃的!

比如瘋狂的日本人。

在新幾內亞戰爭中,一夥日軍被澳大利亞軍隊困在了一個山洞中,日本人是有名的不準投降,然而,打也打不過,突圍不出去的,天寒地凍,山洞陰冷,很多日本士兵就凍死了。有些士兵或者負傷,或者生病也生不如死,就求著戰友殺死自己,死了很多人。

不過有一個好處,天冷,屍體不臭。

澳大利亞人哪裡呢,本來認為堵住了山洞,日本人沒吃沒喝一定會投降的,結果勝利晚了很長時間,因為日軍找到了解決糧食不足的辦法——吃戰友!

當然了,日本人很噁心,日本軍方從來不拿自己的士兵當人。

其他國家的軍隊操令中不會允許發生這種事情的,感情上也接受不了,然而,戰場之上,活下去最大,操令可以事後再說的,大不了處分唄!將功補過唄!一般的是不會去處分的。

當年上海的淞滬戰役,國民政府桂系部隊雖然英勇彪悍,但是奈何火力弱小。

日軍反而輕重武器齊全,火力強大到猙獰,桂系部隊的土木工事在日軍的強大炮火覆蓋之下,旋建旋炸,旋炸旋建,最後實在找不到沙包木材了,不得已只好拉過戰友的屍體當沙包用,最後5000多人僅有600多人生還。

唱歌唱“血肉鑄成的長城”,誠然是也!

美國人也幹過這種事。

《血戰鋼鋸嶺》中,美軍士兵拎起來戰友屍體當移動掩體,被打的支離破碎,在很多版本中被剪掉了,沒辦法,美國好萊塢也有電影審查,儘管電影反映的是歷史事實。

主角裝死拿戰友的屍體擋日軍打掃戰場的刺刀,不是那麼殘忍,感情上可以不那麼難受,也就留下了鏡頭。

英國人應該不會幹這種事情。

他們都是紳士派頭嘛!完全可以“文明的投降”!


葭明通半瓶歷史


戰爭是殘酷的,生命在分秒之間就會流逝,有的時候稍一不注意,自己的戰友就失去了生命跡象,而自己也處於子彈火藥包圍的生死一線中。

雖說戰爭中的兄弟有著過命的交情,感情十分深厚,但凡有一點辦法,誰都不會褻瀆自己戰友的屍體。

但是,保命是人的本能,也是第一需求,有沒有人這麼幹過呢?當然有。

比如曾任國軍21師121團的連重機槍手賈善明,在一場至關重要的戰役中,因為找不到掩體,就搬來三四名戰友的屍體當掩體。當時他們躲在石頭上,沒辦法用掘土機開挖掩體,而重機槍是我方重要的火力點,絕對不能被日軍拿下,所以上級急眼了,強行命令賈善明用戰友的遺體當掩體,躲過了敵人的進攻,從而集中火力向日軍猛射,最終取得了勝利。

發生在一九四八年的塔山阻擊戰,也用了戰友的屍體當掩體。第10師28團二連建築的地堡都被敵人炮火轟掉,連隊處於孤軍奮戰的狀態,生死懸於一線,當天戰鬥是以獨立第95師敢死隊偷襲行動開始的,而敵人在距離幾十米的河灘前猛烈進攻,武器是衝鋒槍,火力很猛,連傷亡頗大,而獨95師衝鋒的隊伍也倒下一片。

而日軍後面還有督戰隊端著槍逼著前面的士兵往前衝,所以二連岌岌可危,他們只能把戰友的屍體堆積起來做掩體,先躲避開敵人密集的火力,最終敵人被打退。

但是我們要知道,將戰友的屍體堆砌起來擋住子彈,那是不可能的,他們只是為了有依託射擊,因為普通機槍往往是沒有依託的。

而且這種事一般都發生在防禦戰中,防禦的一方會修建戰壕、碉堡等工事,這些東西也並不是萬能,士兵射擊除了有腳架的機槍,基本就是靠臂力支撐射擊。老兵經過訓練臂力可以支撐很久,而新兵蛋子過一會手就顫抖了,根本無法打中子彈。那麼兩軍對戰,一般都用沙袋做依託射擊,而日軍炸掉沙袋碉堡之後,很多堅持作戰的士兵只能用戰友的屍體當依託,進行新一輪射擊。事實上,屍體是不能擋子彈的。

日軍三八步槍穿透力是非常強的,即使在一千米以上,一槍打死六個人也不成問題,這種穿透力豈是一具屍體能擋住的?所以只能自求多福,眼疾手快,避開子彈射擊,才能有勝算。


靜說歷史


戰爭是殘酷的,而戰友之間的感情,不似兄弟,但勝過兄弟。

所以,一起打過仗,能活下來的都是過命的交情。

在戰爭中,但凡有一點辦法,誰都不會拿戰友的屍體當掩體。

一般情況下,沒有人願意拿戰友的身體當掩體。原因有三個。

一是屍體抵抗子彈的能力一般,可以防住手槍發射出去的子彈攻擊,至於步槍、狙擊槍、重機槍射過來的子彈,屍體常常會射穿,掩體的作用就受到限制了。

二是如果用了戰友的屍體當了掩體,內疚感可能會伴隨一生始終。參加過抗戰的河南老兵賈善明,在被記者採訪時就說道,曾經因為拿戰友的屍體當了掩體,後來,這種內疚自責感伴隨了一生。所以說,用戰友屍體當了掩體,會有極大心理反應的,事後會反噬自己的心靈。

三是屍體絕對不算是個好的掩體,容易腐爛,血流過多,讓人多有忌憚。

在面臨生死抉擇的時候,拿屍體當了掩體,也是常見的事情

戰爭當中,危險隨時都在,當已有的掩體已經被破壞,又沒有合適的固定物品代替原來的掩體,眼前只有屍體,那怎麼辦?

萬般無奈之下,很多人還是會用戰友屍體當掩體,這事上級也不會歸罪。

戰爭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獲取勝利,保住現有士兵的生命。

為了勝利,活著的都可以犧牲,那為什麼不能用死去戰友的屍體呢?也許,在炎熱的夏天,屍體當掩體效果很一般,但在冬天絕對好使,凍得硬邦邦的,做掩體是沒任何問題的。

(賈善明)

所以,在戰爭中,只要能勝利,只要能活著,“用不用戰友的屍體當掩體”不是大問題。

但是,一般情況下,大家都是不用的,即使戰友死去了,還是都想讓自己的戰友有個完整的身軀。只是,當情景不由人,無法做其它選擇時,“戰友的屍體當掩體”也就成了一個不得已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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