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人身份,如何升級為副科級領導職務?

漫波徐來



問題是:事業單位工人身份,如何升級為副科領導職務?

答案是:事業單位工人,可以聘用到有行政級別的管理崗位工作,升級為副科領導職務。

一、國有事業單位現行人事制度

2009年,國家對事業單位進行人事勞動制度改革,在國有事業單位推行“全員勞動合同聘用制”人事勞動管理制度。

國有事業單位人事勞動管理制度,摒棄原來的“身份管理”制度,完成向“崗位管理”的轉變。

國有事業單位原來的國家幹部身份轉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員工,工人身份轉為工勤崗位員工。

新中國成立以來,國有事業單位延續幾十年的國家幹部身份,退出歷史舞臺,不復存在。

同時,在國有事業單位設立轉崗工作制度,打破選人用人的身份界線,根據工作需要及任職資格條件,工作人員可以在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之間,轉換崗位工作。



二、事業單位的現狀及改革

國有事業單位為政府舉辦的社會基礎性、公益性、服務性機構,但不是政府機構;按照經費來源,事業單位可以劃分為四個類型:

(一)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多為公益性、服務性、非盈利性事業單位。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財政全額供養,執行標準的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及社會保險規定,幾與公務員無差別;編制管理相當嚴格。這種類型的事業單位中,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多數轉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二)財政差額撥款(定額)事業單位,多為有生產經營性收入,但不足以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開支的公益性單位。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財政予以差額(定額)補助,同樣執行標準的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及社會保險規定;但視生產經營、經費狀況不同,工資、福利待遇有的單位可能高於國家規定,但有的單位時有不達標準、不足額髮放、拖欠情況發生;編制管理相對嚴格。 這種類型的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以生產經營為主業的單位將轉製為企業。

(三)自收自支及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多為生產經營性的事業單位。自負盈虧,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沒有財政支持,特別是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意既與企業沒有太大的區別,可執行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或實行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機制及工資福利制度,擁有較為寬泛的工資福利自主權,但必須按規定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因生產經營狀況不同,少數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和退休金可能優於前二種類型;但大多數的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和退休金不如前二種優越;編制管理相對寬鬆。 這二種類型的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將全部退出事業單位管理序列,成建制的轉為企業。

(四)事業單位改革完成後,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事業單位分為二類。

1、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衛生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2、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擔高等教育、非盈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三、工人升級副科領導職務

事業單位工人升級為副科領導職務,前提條件是工作的事業單位仍保有行政級別的。

工人按照事業單位轉崗工作制度,符合管理崗位任職資格條件,轉崗聘用到管理崗位工作,而聘用的該管理崗位為副科級,或副科級領導職務。

但是,雖然升級為副科,只是工作人員具有行政級別,仍然是事業編制,仍然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z山海


其它地區我不太瞭解,我只說自己身邊的例子。

以前在政府機關工作時,有個同事就是事業編的工人身份,他以前初中畢業後在鄉里當端茶倒水送報紙的小公務員,參加工作時還不到15歲,因為小夥子勤奮聽話,也比較會來事兒,鄉里老一和人社打個招呼,後來他就以工人的身份進了事業編。當然,這是在15年之前的事了,現在是不可能的,如今連工勤都搞不定了。

後來,他以工人身份慢慢當上了辦公室主任,在大前年推薦幹部時,鎮上又把他推薦成了副鎮長,他們一批還有一個鄉鎮的工人身份財政所長當上了鎮裡的宣統委員。

正常來講,別說是工人身份,就是事業的幹部身份,也不符合條件,但在實際當中,事業的幹部身份基本上都成了晉升副科級的主力軍。而工人身份,在很多地方是不會被考慮的,但有些地方不管這些,只要在編,不管什麼身份他們都敢用。

工人身份可不可以晉升副科級?從我的經驗來看,這要看一個地方的用人導向,確切講是老一的用人導向,他說你行就行,說你不行就不行。說你行的時候可以講是打破常規,不拘一格用人才,說你不行時,這就是一個最好的藉口。

中國的很多事情,一個詞就可以搞定,那就是“原則上”。在廟堂呆過的人應該明白吧。


元芳有看法


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以後,在管理崗有空缺的前提下,工勤崗位人員可以通過民主推薦、競聘等方式,轉崗到管理崗8級崗位上來(即相當於副科),享受相應的福利和待遇。但轉崗不轉身份,即便走上管理崗領導職位,工勤人員原有的身份不會改變,在其人事檔案中的身份一欄顯示的還是工人。這種尷尬的身份,平常沒什麼事,不會影響工資,也不會影響待遇。但如果涉及到單位改制或者調動,就會出現大問題。一旦單位轉參公或行政,工勤人員只要沒有置換成幹部身份,不可能參公,更不可能提拔到參公或行政機關領導崗位,只能接受被分流安置的命運。

這就是工勤人員的硬傷。如果年齡不大,在體制還有些許想法的,小公個人建議趁早去考個公務員或事業編,把身份改過來。否則,權當領一份薪水,有時間有精力多幹點自己喜歡的事,陪陪家人,比什麼都來得實在。

順便說一下工勤崗轉管理崗的基本程序,大致如下:

1、崗位出缺;

2、單位黨組研究,動議競聘選拔人員;

3、做方案報人社局,經批准同意後發佈競聘公告;

4、報名;

5、競聘演講;

6、民主測評;

7、黨組研究;

8、公示,報人社局備案;

9、下文,辦理轉崗手續。

我是小公,專注體制問題解答,感興趣或有疑問的可以關注我,私信交流


80後小公


看到這個問題,真有點無語。根據平時對行政、事業單位的瞭解,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副科級領導職務是指哪些工作崗位?

嚴格按政策規定來說,即是副科級,又是領導職務的崗位,一般只能是縣一級黨委、政府管理的縣委工作部門、政府工作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的副職班子成員,他們的身份都必須是公務員。否則,不能擔任這些職務。真正的職務序列,也只在黨政系統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工作人員中實施。

另外,縣一級管理的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一般也按照科級幹部考察配備,也屬於縣管幹部,但他們的真正身份是事業單位的管理崗位,在使用上也按副科領導幹部對待,但絕對不是公務員身份;縣屬國有企業的班子成員也類似於事業單位的管理方式,他們屬於企業的管理人員,本質的身份是國有企業的工人。即不是公務員身份,也非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

這三者之間,雖然滿足相應條件可以相互調動任職,但一旦調出,即失去原有身份,有著嚴格的區分,按政策不允許混用。

二、事業單位的工人,有可能提拔為副科級領導職務嗎?

事業單位的工人,就目前的政策來說,屬於事業編制的工勤崗位,也就是在單位幹一些輔助性、邊緣性的工作。自事業單位實行全員聘用制度以來,在崗位應聘中,工人有可能被聘為單位的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當然,管理崗位需要組織部門考察同意後予以聘用,這才可能按副科級領導職務對待,但個人的工人身份卻是永遠無法改變的。也就是說,在崗期間按副科領導職務對待,事實上就是事業單位的管理崗位。一旦職務被免去,依然是事業單位的工勤編制。至於在專業技術崗位,一則要求有相應的學歷和對應的專業,即使聘用了,也不是管理崗位。一般也不允許直接調任公務員崗位任職領導職務。

現在實行編制實名化管理,不同編制是不能混用的。在未改變個人身份的情況下,事業單位的工人,幾乎沒有可能性提撥到黨政機關擔任副科級領導職務。要改變個人身份,目前來說只有一個辦法,在行政、事業單位有空缺編制,且本人符合崗位招考資格條件的情況下,在統一組織的考試中成功上岸,即凡進必考。問題是按招考公告中規定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逐一對照,大多數人連報名資格都沒有。

所以,事業單位的工人被提升為副科級領導職務,一般來說,只是一個美麗的肥皂泡,偉大的夢想而己。至於說不按政策的違規操作,可能性是有的,問題是誰又會為一個人的事去冒風險呢?

做做夢可以,夢醒了,還得腳踏實地工作生活啊!


水波不興3291


理論上來說,事業工勤是可以聘用為管理崗位的,但在實際工作中是不可能的。

大家知道,事業單位分為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和工勤崗位。工勤崗位就是題主說的工人身份,管理崗位就是題主說的領導職務。事業單位管理八級崗位就相當於公務員副科級領導職務,管理七級就相當於公務員正科級領導職務。按照有關規定,工勤崗位也是可以聘用為管理崗位的,也就是說,事業單位工人身份是可以升級為事業單位副科級領導職務的,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這種情況出現的概率真的很低,因為,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崗位人員都用不過來,憑什麼提拔你工勤崗位的。

就現在事業單位新錄用的人員來說,絕大部分都是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高中以下學歷的是很少的,除非軍轉安置等特殊情況。並且,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在事業單位剛參加工作時,一般都定為專業技術十三級或管理崗位十級,而不會定為工勤崗位。只有那些高中以下學歷,不具備幹部身份的才定為工勤崗位,也就是工人身份。就像剛才提到的,事業單位的工人身份,要不就是很多年前參加工作的,要不就是軍轉安置的,一般很少有直接定為工勤崗位的。

也就是說,事業單位的工勤崗位是可以升級為事業單位副科級領導職務的,但是實際工作中幾乎是不可能的。


中省直遴選


你好,在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的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可以競聘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可以在有崗位的情況下晉升管理八級、七級以上崗位,並享受該級別工資待遇。 如果你能競聘到事業單位的管理八級,並擔任領導職務,那你就是副科級領導幹部。目前有很多機關單位的二級機構有這種情況。


以前,工人可以以聘幹身份,提拔為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並在行政或者事業單位的領導崗位上擔任實職。已經提拔的聘幹人員,還可以根據條件逐級晉升。 之後,組織人事部門停止了聘幹人員的使用,工人就不能再以聘幹身份提拔為副科級以上幹部。已經提拔為副科級以上幹部的工人,除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工人依然可以在管理崗位任職,並對應轉換為管理七級等職位。其他不管是行政部門,還是普通事業單位,工人身份的副科級以上幹部,不能在領導崗位就職,要逐漸退出實職,只享受該級別的待遇,其職務級別也不能再進一步晉升。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三湘小公


工人可以以聘幹身份,提拔為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並在行政或者事業單位的領導崗位上擔任實職。已經提拔的聘幹人員,還可以根據條件逐級晉升。

之後,組織人事部門停止了聘幹人員的使用,工人就不能再以聘幹身份提拔為副科級以上幹部。已經提拔為副科級以上幹部的工人,除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工人依然可以在管理崗位任職,並對應轉換為管理七級等職位。其他不管是行政部門,還是普通事業單位,工人身份的副科級以上幹部,不能在領導崗位就職,要逐漸退出實職,只享受該級別的待遇,其職務級別也不能再進一步晉升。

在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的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可以競聘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可以在有崗位的情況下晉升管理八級、七級以上崗位,並享受該級別工資待遇,但同樣不能晉升為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



情感占卜室


題主可能對有些程序有所誤解,副科級幹部和相當於副科級領導職務的專業技術等級是兩碼事,也是兩種晉升通道。

事業單位人員的身份現狀

從現階段來說,事業單位的工人身份有三種情況,原來僅僅分為工勤編和事業編,而隨著混崗混編的逐漸改變,現在很多事業單位都不是按照編制來劃分工資待遇了,而是改為了按崗位發薪。把原有的工勤編制換為了行政崗和專業技術崗,而原來的事業編制則換為了管理崗。所以,現階段事業單位的工人身份可能有三種情況,一是曾經的工勤編,現在的行政崗人員;二是曾經的工勤編,現在的專業技術崗位人員;三是復原安置士兵。

晉升通道

行政崗和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在當前情況下,如果想獲得更高薪酬,甚至是相當於副科級領導職務的薪酬待遇,是需要按照本單位的管理制度,層層考級,逐步提升薪酬待遇,但是如果想真正達到副科級非領導職務的待遇很可能要多考幾級才行。而復員士兵則比較尷尬,在事業單位中雖然是站著管理崗位的編制,但是除了考公務員很難有其他的發展方向能夠改變當前身份限制,而轉去其他崗位卻又不好發展,所以,現階段復員士兵的發展的確很難,如果條件成熟的話,復原士兵可以選擇去國企發展,除了薪酬能夠進一步提升,還能在晉升道路上有更好的發展。

幹部身份獲取的四種途徑

現階段,我認為僅僅有四種途徑能夠獲取幹部身份:

  • 一是正規全日制大學畢業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 二是軍轉幹部,具備部隊幹部任職的正規文書。
  • 三是通過國家統一考試,考取公務員
  • 四是民辦教師轉公,具備正規轉公手續文件。

除此以外,暫時沒有發現能夠轉變身份的方法和途徑。而在事業單位要想走行政職務的晉升通道,就必須要有相應的幹部身份,所以對於行政崗位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復員士兵,能夠考取公務員基本上就是唯一出路。


丁bar不似銀


按照相關人事政策戰士退伍安置就是工人身份,不通過公務員考試一輩子工人身份。根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文件工人身份聘任在管理九級崗位上,在崗位有空缺情況下可以競聘承擔領導職責管理八級領導崗位(比照公務員副鄉科級職務),文件規定只是“可以”,不是“應該”和“必須”,實際操作中有個案,但普遍難以實現!前提是自己足夠優秀有主要領導賞識


撫順華圖


按照相關人事政策戰士退伍安置就是工人身份,不通過公務員考試一輩子工人身份。根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文件工人身份聘任在管理九級崗位上,在崗位有空缺情況下可以競聘承擔領導職責管理八級領導崗位(比照公務員副鄉科級職務),文件規定只是“可以”,不是“應該”和“必須”,實際操作中有個案,但普遍難以實現!前提是自己足夠優秀有主要領導賞識。

“轉崗”不要理解成“轉幹部身份。”落實國家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文件已經實行全員聘任制度的事業單位工人聘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檔案身份不變還是工人身份,薪隨崗變在哪個崗位享受哪個待遇,退休前在崗位的也可按幹部身份退休。公益類事業單位工人身份人員轉崗競聘在管理和專技崗位上,身份非“幹部”實質上是享受的“幹部”待遇。


事業工勤人員是指聘用在事業單位工勤崗位的人員,現在事業單位分為管理崗、專技崗、工勤崗,實行的是聘用制度,且三個崗位之間可以互相轉換,所以事業工勤人員不一定是工人身份,而工人身份也可以聘用在管理崗和專技崗上。 總之,三類崗位人員可以互轉,前提就是單位要有空缺的編制崗位讓你轉。好處和優點,讓事業單位三類崗位人員可以因才適用,充分發揮才能,在事業單位體制內形成了人才流動的動力和效率。據瞭解,有些地方轉崗條件也苛刻或者層層設卡,文件規定與實際操作相差甚遠,對於很多工人同志來講“轉崗”只是文件上的傳一個說而已。



事業單位改革“工勤技能崗位”不再核定,確實有需求的主要以政府購買服務來實現。據瞭解有些地方事業單位“九定”方案已經不再設置工勤技能崗位,為了解決轉業士官崗位和待遇問題,工資按工勤技能崗位待遇核定,編制部門備案又按管理或者專業技術崗位,本是有管理或者專技崗位空缺也不給聘,這樣做及不合理也不合法,工人身份聘工勤技能崗位沒有問題,但是應該結合單位實際情況聘任,不能違反機構編制規定。

中級士官在部隊花了不少功夫和時間考取了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以為回到地方後可以聘工勤技能崗位享受相應的等級待遇,可惜專業不對口只能“望證興嘆”,直接將部隊十幾年的專業經歷否定,從初級工幹起,中級、高級、技師那得要熬多少年!

雖然公益類事業單位改革核心是實行全員聘任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但是各地落實起來打了折扣。特別是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選拔上面,大多數地方沒有將工人身份人員納入管理八級以上領導崗位候選人,原因是絕大多數地方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是委任制,未實行聘任制,是不能任命工人身份擔任事業單位領導的。 隨著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事業單位人事等各項制度不再參照行政機關,各項制度自成體系後聘任制度全面推行,到時候無論你什麼身份,只要有才幹就可以競聘相應的領導崗位。

事業單位改革期限是2020年之前,待條件成熟事業單位職員制度將要全國推廣(類似公務員職級並行)達到相應條件管理崗位可以逐級晉升。 事業單位工人身份人員提拔行政機關公務員副科級一般情況下不可能實現的,先不論身份,事業單位管理八級實職都沒有,連調任條件都達不到。

隨著事業單位退役安置人員不斷增多,我想事業單位工人身份問題應該會納入政策制定議程的,其實解決也簡單:一是根據部隊服役貢獻、學歷等劃定條件,符合的直接幹部身份或者通過定向考試轉變身份,給機會考不上那誰也不要怨。二是直接徹底在事業單位取消“身份管理”以能取才。

個人認為還是應該給安置在事業單位12年軍齡以上士官一個轉變身份機會,80後軍人出生的“工勤人員”大多數安置在基層事業單位和執法隊伍,學歷雖然不高但是他們踏實肯幹、對黨忠誠,在單位他們的工作能力水平和工作態度是有目共睹的,駐村扶貧工作隊同樣有他們的身影,他們拿的工勤人員工資幹著與“幹部”同事們一樣的工作,承擔一樣的職責。當前一刀切將“工勤人員”一律排除在外,以“身份”取人是非常不科學的,已經不符合當今時代發展潮流,”身份管理”制度埋沒了很多優秀人才。

對於事業單位工人身份人員,想要有好的職業期許,最好的辦法是增加知識和技能的培養,有機會通過競聘的方式,聘用到專技崗和管理崗,在工資收入上面有一定提升。雖然工人身不能改變,也許出臺轉幹政策了呢,比如遼寧省從事業單位中定向招錄鄉鎮公務員對象就包括包括工人身份人員,據說考試難度不大。 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與其抱怨不如改變。士官轉工勤技能崗位,雖然不怎麼樣,但如果你時刻準備著,也許未來職業發展會有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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