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可轉換公司債券贖回實施的第一次公告

證券代碼:002131 證券簡稱:利歐股份 公告編號:2020-013

債券代碼:128038 債券簡稱:利歐轉債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特別提示:

1、“利歐轉債”贖回登記日:2020年3月30日

2、“利歐轉債”贖回日:2020年3月31日;

3、“利歐轉債”贖回價格:100.02元/張(含當期應計利息,當期年利率為1%,且當期利息含稅)。

4、發行人(公司)資金到賬日:2020年4月3日

5、投資者贖回款到賬日:2020年4月8日

6、“利歐轉債”停止交易日:2020年3月17日

7、“利歐轉債”停止轉股日:2020年3月31日

8、截至2020年3月30日收市後仍未轉股的“利歐轉債”將被強制贖回,本次贖回完成後,“利歐轉債”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摘牌。

9、“利歐轉債” 持有人持有的“利歐轉債”存在被質押或被凍結的,建議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質押或凍結,以免出現因無法轉股而被強制贖回的情形。

風險提示:截至2020年2月24日收市後,“利歐轉債”收盤價為258.00元/張。根據贖回安排,截至2020年3月30日收市後尚未實施轉股的“利歐轉債”將按照100.02元/張的價格強制贖回,因目前二級市場價格與贖回價格差異較大,投資者如未及時轉股,可能面臨損失。截至2020年2月24日收市後距離2020年3月30日(可轉債贖回登記日)僅有25個交易日,特提醒“利歐轉債”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內轉股。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8]155號”文核准,利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歐股份”、“公司”或“發行人”)於2018年3月22日公開發行了21,975,475張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每張面值人民幣100元,發行總額219,754.75萬元。經深交所“深證上[2018] 157號”文同意,公司219,754.75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已於2018年4月19日起在深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利歐轉債”,債券代碼“128038”。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利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公司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自2018年9月28日起可轉換為公司股份,最新轉股價格為1.72元/股(自2018年11月14日生效)。

一、贖回情況概述

1. 觸發贖回情形

鑑於公司股票自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2月19日期間,有15個交易日股票價格不低於“利歐轉債”當期轉股價格(1.72元/股)的130%(即2.24元/股),已觸發《募集說明書》中定的有條件贖回條款。

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提前贖回“利歐轉債”的議案》,決定行使“利歐轉債”有條件贖回權,對贖回日前一交易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利歐轉債”進行全部贖回。

2. 贖回條款

《募集說明書》對有條件贖回條款的相關約定如下: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

①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內,如果公司A股股票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②當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未轉股餘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30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

二、贖回實施安排

1. 贖回價格(含息稅)及贖回價格的確定依據

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1日利息將於2020年3月23日根據第二年度0.5%利率計息發放(因3月21日、3月22日為休息日,根據《募集說明書》條款,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即3月23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

因此,根據《募集說明書》中關於有條件贖回條款的約定,“利歐轉債”贖回價格為100.02元/張。計算過程如下: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其中:計息天數:從計息起始日(2020年3月22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2020年3月31日)止的實際日曆天數為9天(算頭不算尾)。

當期利息IA=B×i×t/365=100×1%×9/365=0.02元/張

贖回價格=債券面值+當期利息=100.02元/張

對於持有“利歐轉債”的個人投資者和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稅由證券公司等兌付派發機構按20%的稅率代扣代繳,公司不代扣代繳所得稅,扣稅後實際每張贖回價格為100.02元;對於持有“利歐轉債”的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和RQFII),根據《關於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8號)規定,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每張贖回價格為100.02元;對於持有“利歐轉債”的其他債券持有者,未代扣代繳所得稅,每張贖回價格為100.02元,自行繳納債券利息所得稅。扣稅後的贖回價格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價格為準。

2. 贖回對象

贖回登記日(2020年3月30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所有“利歐轉債”持有人。

3. 贖回程序及時間安排

(1)公司將在首次滿足贖回條件後的5個交易日內(即2020年2月19日至2月26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至少刊登三次贖回實施公告,通告“利歐轉債”持有人本次贖回的相關事項。

(2)自2020年3月17日起,“利歐轉債”停止交易。

(3)2020年3月31日為“利歐轉債”贖回日。公司將全額贖回截至贖回登記日(贖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3月30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利歐轉債”。本次有條件贖回完成後,“利歐轉債”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摘牌。

(4)2020年4月3日為發行人(公司)資金到賬日。

(5)2020年4月8日為贖回款到達“利歐轉債”持有人資金賬戶日,屆時“利歐轉債”贖回款將通過可轉債託管券商直接劃入“利歐轉債”持有人的資金賬戶。

(6)公司將在本次贖回結束後7個交易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贖回結果公告和可轉債摘牌公告。

4. 諮詢方式

諮詢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諮詢電話:021-60158601

三、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1. “利歐轉債”贖回公告刊登日至2020年3月16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內,“利歐轉債”可正常交易;

2. “利歐轉債”贖回公告刊登日至2020年3月30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內,“利歐轉債”可正常轉股;

3. 轉股時不足一股金額的處理方法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是整數股。轉股時不足轉換為一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餘額,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轉股當日後的五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部分可轉換公司債券餘額及該餘額所對應的的當期應計利息。

四、備查文件

1、利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2、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3、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4、獨立董事關於提前贖回可轉債公司債券的獨立意見;

5、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關於利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贖回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法律意見書;

6、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利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贖回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利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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