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代理單位延長參保繳費期辦理工作的通知

「社保」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代理單位延長參保繳費期辦理工作的通知

各代理參保單位:

根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延長參保繳費期辦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52號),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延長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期辦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長繳費期的社會保險範圍

延長繳費包括蘭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二、適用的對象

甘肅省人力資源市場各代理參保單位

三、延長疫情期限

疫情防控期間,用人單位可以延期辦理蘭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繳費、補繳等業務,期限延長至宣佈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延長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

聯繫電話:8729038

甘肅省人力資源市場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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