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資訊摘送之三」發熱病人就診接診工作規範

一、所有出現發熱、咳嗽、氣促、乏力或有呼吸道症狀但不發熱等身體不適的人員,要及時向所在小區、單位、社區、村組以及交通卡點報告,第一時間聯繫就近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

二、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接診發熱病人,需嚴格執行預檢分診制度,將發熱病人合理分流引導至普通發熱門診或特殊(高危)發熱門診。

三、未設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必須設立體溫監測點和臨時隔離室,發現發熱病人一律落實先隔離、再報告、再排查制度。

四、所有接診發熱病人的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須規範做好個人防護。

五、暫停接診的個體診所、口腔診所(含醫療機構口腔門診)及整形(美容)科在暫停接診期間不得擅自接診。

(信息來源:商洛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發熱病人就診接診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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