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期间,非法销售猪肉、鲜鱼......重罚!!!

2月24日上午,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不顾广大市民健康安全,非法从事蔬菜水果、鲜肉鲜鱼的配送经营活动的违法嫌疑人李某,被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管控期间,非法销售猪肉、鲜鱼......重罚!!!

当事人李某既不能提供合法经营证明,也不是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指定的配送单位,所配送的猪肉、水产品及蔬菜与垃圾堆摆放在一起,现场脏、乱,卫生条件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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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从2月18日开始,当事人李某以其社区志愿者身份作掩护,利用社区出具的通行证明,分别从公安县藕池镇购进猪肉461.95公斤,从湘鄂农贸城购进鲜鱼124公斤,蔬菜、水果、面粉等若干。配成套餐后,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面向全市销售。截止2月22止,当事人共计销售套餐15个,销售金额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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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介绍:其行为违反了石首市疫情防疫指挥部20号令第2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对于李某这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行为,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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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记者 刘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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