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一個縣有多少官員?如何管理全縣幾十萬百姓?

-二小姐-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只說幾點。

第一,古代的縣沒有今天這麼大。

今天一個縣有幾十萬人很正常,古代則不同。

在二戰時期,很大的縣也不過幾萬人。

如果是古代,那麼一個小縣只有幾千人是很正常的。這些人還分散居住在很多地方,小村子有的只有幾戶人家。

人數不多,所以管理起來並不費事。



第二,古代的保甲制度。

今天誰犯法誰倒黴,比如我鄰居殺人放火了,管我什麼屁事。

但是,古代存在保甲制度,就完全不同。

如果我的鄰居殺了人,我無論是不是知情,都要連帶倒黴。

水滸中說,武松殺了張都監等十多人逃走時,官府就是採用連坐制度。

如果誰收留武松,不但自己要和武松同罪,周邊鄰居也要一起倒黴坐牢。

存在保甲制度,讓縣官管理就簡單了很多,其實就是將官府的管理責任推給了老百姓。



第三,鄉紳制度。

古代叫做皇權不下鄉,地方以村為單位基本都是宗族的鄉紳在實際上官吏。

地方除非有人謀反或者犯了殺人放火這類大罪,縣衙門才會親自幹涉,一般雞鳴狗盜、打架偷人之內的事情都是鄉紳族長來處理。


慣偷被捉住了,被族長打斷腿,縣衙門也不干涉;偷人的淫婦被捉住了,綁著遊街,官府一樣不管。甚至偏僻村子將淫婦浸豬籠,事後說她自己跳江,官府也不管。

所以,古代地方都是自治的,幾百年沒有變化。

縣衙門主要和鄉紳打交道,讓他們按時繳納稅收而已。

直到解放以後,我們建立了農村政權,批鬥鄉紳,才逐步打破了鄉紳管理制度。

所以,這樣一個縣,區區一個縣長加上幾十名手下就足夠管理了。真正遇到謀反、叛亂,自然由上面派部隊對付。


薩沙


一個鄉鎮工作人員也特多,取消村級編制門上鎮代理,把鄉鎮工作人員下放到村當村支書把閒人調動起來有事幹,別光拿工資不工作,浪費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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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看一下縣衙裡的官員。在縣衙裡,有3位有品級的官員。分別是七品知縣、八品縣丞和九品主簿。其實,知縣大人是正堂官,負責全縣各方面的工作。因此,出現了“破家知縣,滅門府尹”的說法。至於縣丞和主簿兩個官員,由於和一把手在一起辦公,所有並沒有多少實際權力,被稱為“搖頭老爺。”其實從實際權力來說,縣丞和主簿甚至不如師爺。師爺雖然沒有品級,但幫助知縣大人處理各方面的工作。因此,在縣衙裡,差役們一般稱呼師爺為“四老爺。”言外之意,僅次於三位有品級的官員。當然,全縣並不是只有這幾位官員,其他的官員不在縣衙辦公而已。



在古代王朝中,所有的交通要道上都會有收稅的關卡,每個關卡都有稅官。按照規定,雖然稅官需要經常和知縣打交道,但知縣大人無法管理稅官。此外,朝廷再很多地方都會設立大型倉庫,儲存糧食、武器等應急物品。每個倉庫都有官員負責管理,這些倉庫直接隸屬於兵部和戶部,地方官員無權管理。由於科舉制度的影響力巨大,每個縣都有一位教諭,教諭負責管理全縣的秀才和童生。



此外,每個縣都會有1到3名巡檢。巡檢屬於武官,駐紮在全縣的重要地點,手下有100多人,負責應對突發情況。一個縣基本上只有這些有品級的官員,至於那些差役,根本沒有品級。按照朝廷的編制,一個縣只有幾十名官差和衙役。依靠這些人根本無法管理全縣幾十萬人口,在影視劇中,百姓們經常前往縣衙告狀。但在真實的歷史中,只有一些比較大的案件才會驚動知縣大人。



如果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告狀,知縣大人會非常不高興。那麼,各個鄉鎮、各個村莊如何管理呢?基本上依靠各地的鄉紳們。鄉紳們一般文化程度比較高,而且擁有比較大的威望,家裡也有財力。如果發生一般的鄰里矛盾,一般都會找鄉紳評理,根本不會動不動前往縣衙。有的鄉紳甚至本身就有科舉功名,見到知縣大人都不用下跪,最適合處理普通的鄰里糾紛。



在江浙地區,由於文風很盛,很多大家庭裡都有人在外做官。知縣上任以後,需要首先了解一下哪些鄉紳不能惹。說不動,其中的一家鄉紳,能夠直接聯繫上六部九卿的老爺們。對於知縣來說,自己的主要工作由兩個,第一是錢糧,第二是刑獄。知縣首先要徵收足夠的錢糧,然後上交國庫。此外,就是必須維持住地方治安。不能出現農民起義或者土匪,否則自己的官就很不稱職。至於其他的工作,都是次要的。知縣在一個地方,一般也就是3到6年的工作時間。如果工作出色,會晉升為知州,開始進入中級官員的行列。

本人不是歷史學家,不過是根據電視劇和一些清代歷史資料的情節做出猜想,故事為主,歡迎網友吐槽! 請關注頭條號:日堯居k古史!堅持原創。


日堯居


古代一個普通的縣只有四個官,分別是:縣令、縣丞、主簿和典史。

如果想要管理一個縣的全部人口,只靠這四個人是做不到的。因此,組成州縣衙門的人員,除了朝廷命官以外,還有不少不屬於官員階層的胥吏。

中國古代的官和吏,完全是兩類人。

官員是指經過朝廷批准的公務員。

包括正七品的縣令,正八品的縣丞,正九品的主簿,以及雖然品級未入流,但仍然要由由吏部銓選的典史,這些都屬於官的系統,掌握全縣的糧馬、徵稅、戶籍、緝捕諸事務。

最重要的是,這些官員都領朝廷俸祿。就連最微末的典史,在清朝時年俸銀也有31兩5錢2分,並領養廉銀80兩。

不過,只靠著這幾個官員,是不足以管轄全縣的,所以才需要胥吏的協助。

官員可以理解為是政務官,而胥吏則是負責執行具體的事務。

譬如說,縣官如果想要斷個案子,需要引經據典查詢律法,並且寫法律文書,這種時候就需要依靠胥吏完成。

根據古人記載,“吏胥所習,錢穀簿書,皆當世之務”,也就是說——這些文書的東西,都是人家祖祖輩輩在做的工作,所以非常精通。

除此以外,縣衙門還有各種衙役,這也是屬於吏役的階層,負責傳喚、杖責犯人。

總而言之,一個縣衙門的運作,既要有官、也要由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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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古代一個縣人口沒有這麼多。

通常,萬戶縣稱為上縣,行政主管為知縣或者縣令,萬戶以下的縣為下縣,行政長官一般叫縣長。而一萬戶有多少人口?

多不過七八萬人,算上奴隸隱戶也就大約不到20萬。比如明代只有1427縣,在冊人口6000萬,估計人口超過1億,平均一縣在冊人口4.2萬,哪怕實際人口2億,平均一縣也就大約14萬人。

真正人口爆炸是紅薯盛世到來,康熙時期在冊人口突破一億,乾隆時才突破三億。但這個也並不比明代多出太多。

第二,官員設置

各時期不同,差異也大。

漢代有鄉老,穡夫等。宋代有鄉兵。平常都有捕快。

所以,除了知縣、縣丞、縣尉,督學這些正式官員之外,還有行政公務人員比如倉儲稅目獄卒官媒婆幾十人,基層還有師爺、坊官、里正、保甲等半官方人員。我想,這些人員加起來200人應該有。


四川達州


這裡是不請自來的守仁君

先說,古代一個縣不可能有幾十萬人,古代人口宋朝之前還沒破過億,清亡時也就四億,現在咱們14億人口,兩千多個縣,過百萬的縣也只有一百多,平均才五十萬人,所以別想古代有幾十萬人的縣城,也有唐朝時長安縣,萬年縣下轄人口都是幾十萬,不過那是特例。

古代一個縣有幾萬人那就是大縣了,一萬人以下的縣也不在少數。秦朝萬人以上的縣的長官叫縣令,萬人以下的才叫縣長,別看令長一字之別,縣令就是銅印黑綬,縣長就是銅印黃綬。縣令一年一千石,縣長一年六百石。

至於說一個縣有多少官員,這其實很簡單,雖然說從秦朝開始,歷朝歷代的官制都在發生變化,但是從縣開始往下其實都差不多。

一縣之長秦漢時期有區別,萬人以上叫縣令,萬人以下叫縣長。以後統一叫縣令,後來又叫知縣,其實是一個意思。別看是小小一縣令,在這個縣,縣令和皇上沒什麼區別,一縣刑名,錢穀全歸縣令管。可以說是掌管一縣百姓的生殺大權,古代說父母官,那專令,紀曉嵐曾說過:“州縣親民之官,權之所在,不限大小。百姓視之,僅下天子一等耳”

縣令下面有縣丞,縣丞主要是輔佐縣令,主管一縣文書檔案、倉庫、糧馬、徵稅等事物,也是朝廷命官,不過自唐朝以後,縣丞的作用就不大了,一般就是個擺設,或者是用來安置朝廷被貶的官員。南宋乾脆不設縣丞。

縣尉掌管一縣治安捕盜,也是縣令的佐官,但是明朝廢除。

還有主簿掌文書,教諭掌一縣之教學。

以上都還算是入得了品級的官員,再往下就是一些處理雜事的“佐雜”,書吏,管倉庫的,捕頭捕快,在地方巡視的,查戶口,負責催繳稅收的等等。這些人一般都是縣令直接任命當地人當。


守仁讀仁


我們以比較成熟的明清縣製為列來說明古代大概是怎麼管理一個縣的。至於其他時期,管理的方式其實大同小異,只是編制會有差別。

編制內官員:

一個縣內的編制內官員其實很少,只有三個,大家不要驚訝,畢竟所謂官,最低就是9品。而一個縣的主官是縣令是七品、兩個佐貳官,管理糧馬、巡捕的縣丞、和主簿。其中縣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


好啦,這就是編制內的官員,大多時候只有三個,但是如果是人口大縣、有時候回設縣丞2-3名、主簿1名、或者縣丞1名、主簿2名這種情況。

那麼有人問,只有這三個人怎麼管理一個縣,那當然還有其他人。只是其他的人屬於未入流。不是官,是吏或者雜事。

首領官和雜職

其中首領官有典史、主要負責本縣的文書往來及收掌,類似今天的辦公室主任。有些編戶不到二十里的小縣,不設佐貳官,典吏就了實際上的佐貳官。

另外一個就是管教育的教諭和訓導,二者也屬於吏員。這兩個職務雖然權限不高,但是因為管理一個縣的教育,包括了管理有功名的秀才,所以這兩個職位很清高,地位頗受尊敬。

至於雜職,那就包括了負責治安稽查的巡檢、負責交通驛的驛丞、負責收稅的稅課局大使、負責官倉的倉大使、負責織染的織染局大使、負責批驗的批驗所大使、負責冶鐵的冶鐵所大使、還有閘官、壩官等。

另外還有一些事不給俸祿的雜職,比如醫學訓科、僧會、道會什麼的、這些人有官籍,靠自己的專長謀生,主要用來管理縣中某一方面的人員。

吏員

吏員是一個縣裡重要組成部分,就是具體操辦事物的人員,他們都是在吏部註冊過,國家給與俸祿的,大概有點類似今天的事業編制。這些吏員在任期滿了以後,有參加吏部考試的機會,合格就能給與出身,特別優秀的甚至任命為官,只是這個比例實在太低了。

一個縣的吏員有十餘名、小縣可能只有幾個,但大縣也多達30餘人。雖然朝廷嚴格規定了吏員配給人數,但實際上,衙門吏員往往都超額,有的甚至達到了十餘倍之多。

雜役

雜役是一個縣人數最多的辦理雜事的人員,這就是真的臨時工了。衙門雜役眾多,但其實並不是一種職務,而是一種勞役,(簡直連臨時工都不如啊。)一般縣人數大約有二三百人,而大縣往往上千人乃至數千人。而雜役所需的錢糧開支由地方財政負責。

而雜役具體有一下幾種:

1、衙役

就是電視劇裡公堂上站立兩邊聽差的衙役,看起來十分威風,有點現代警察的感覺,但實際上他們的地位真的比警察差太遠了,甚至連輔警都不如。衙役分為皂、快、壯三班,待遇最好的是快班,也即是所謂的“捕快”一般就是負責緝捕,人數較多。皂隸是看大門的,人數比較少。而壯班主要是負責治安和防衛的民壯。

2、庫子、倉老(倉夫)

這個就很好理解,主要負責看守縣倉庫的雜役,一般有三五人。

3、門子

門子主要是負責看守公署、學校、壇廟的等門戶的,也是看門的。

4、禁子

看監獄的.....

5、廚子、膳夫、驛廚

這個也不用解釋了吧,就是做飯的。

接下來還有齋夫、館夫、掃殿夫,負責清掃的;鼓夫、鍾夫、鐘鼓夫是報時的;馬伕、驢夫、牛夫是負責交通工具的;水夫、縴夫、遞運夫、車伕、轎伕、吹手是負責運輸事物的和官員出行的力役。

6 鋪兵、弓兵、防夫、火夫、義勇、槍手、民兵

這些全部隸屬巡檢司,負責本縣治安軍事和羈押看守罪行比較輕的犯人。這是地方主官可以調動的基本兵力。


這大概就是明清一個縣衙的公職人員,大致算下來其實往往也有上千人,不少了。而且這些人其實主要管縣城,至於鄉下,中國古代有句話叫“皇權不下鄉”。鄉間其實是靠宗族大戶自治的,主要實行的裡甲制度。而一個地方的里長往往由鄉間大地主指派,而里長最大的責任就是負責收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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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畔初見月


古代的一個縣,設官極少,也就三個五個。

秦漢時期,居民一萬戶以上的大縣,設一員長官,稱“縣令”,居民不及一萬戶的小縣,長官則稱“縣長”。縣令或縣長,配備兩位助理官:縣丞,協助長官處理縣政。縣尉,專掌一縣的治安。

秦漢時代的縣,其實相當於先秦的“國”,縣令略同於國君,只是總握政治的中樞,發佈重大指示,監督貫徹執行。審案子之類的具體事務,縣令是無暇顧及,萬萬做不到的。

民間事務,只能是各地方高度自治。

據《漢書 · 百官公卿表》,其時的地方治理,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百家則編為“裡”,設一里魁,以檢察善惡。十里為“亭”,有亭長。十亭為一“鄉”,鄉中設三老、嗇夫、激徼。

三老,大約就是三位白鬍子老頭,掌管本鄉教化,地位最是尊貴。嗇夫,收稅和處理爭訟糾紛等,與民眾的生活尤為密切相關。讀《後漢書·爰延傳》可知,竟然有鄉人只知嗇夫而不知有郡縣的。

隋唐縣的長官,不分大縣小縣,都叫縣令。宋代,從中央派官員出掌縣政,稱為“知某某縣事”,簡稱知縣。元代稱縣尹。明清沿用宋代的稱呼,叫知縣。縣衙門的官員,除縣令或知縣及縣丞、縣尉外,最多也就還有主簿等一二人。也還有諸曹掾史等專業人員,只不過,他們不是官,只是吏。當然,吏有出路,也不妨以後成為官。這時期,縣越來越缺乏秦漢時的獨立性,具體事務也越來越多。從另一方面說,即民間的高度自治性在逐步減弱。

總的來說,古代的官員是不多的。“三百文官治天下”的國家機器能夠有效運轉,是因為古時宗法制度的協同互補。

宗法,即祖宗之法,是以血緣和家庭為紐帶建立起來的制度,也叫家族制度。

我們是千年的農業社會。農業的根本,就是土地。而土地是搬不走挪不動的。長期在同一片土地上聚族而居,自然形成以一種家族制度。

家族大門以內的事,官府並不怎麼插手,是高度自治的。在家族裡,老子的權威天然的要高於兒子,常見的經濟糾紛和刑事案件,三老(同族的三位長者)即可裁斷。如果“三老”覺得茲事體大,不好貿然處理,那就開祠堂,族長親自出馬。不要小看開祠堂,這操作有時甚至可以決定當事人的生死。

經過家族的過濾,都還解決不了的疑難事,就不多了。而大型的經濟糾紛和刑事案件,畢竟少見。如此一來,要驚動縣官的民政事務,就屈指可數了。所以,縣裡並無幾員官,社會秩序沒失控。

宗法制度是講大宗小宗的,而小宗可絕,大宗“百世不遷”不可絕,則活著的族人的治理和救濟,以及死者的祭祀,都解決了。在歷史上,這種家族制度雖也隨著經濟社會的變化在不斷變遷,但始終是一種主要的社會制度。甚至可以說,古代的社會制度,就是家族制度。

家族制度這種高度自治的屬性,賦予其一種維持國計民生的基層力量,即使官府缺席,一個縣官都沒有,也能收穩定社會之效。這種例子很多,舉一個最近的,比如抗戰時期的淪陷區,國民政府跑了,日本人又管不過來,在沒有官府管理的十年八年裡,民眾的生活還是保持了一定秩序。


莫安排


以明清舉例,明代縣的主官為知縣,品秩在從六品到從七品之間,大縣六品,中縣正七品,小縣從七品。清代不分大小,知縣一律定為正七品,全國只有四個京縣知縣為正六品。

縣佐貳官為正八品的縣丞和正九品的主簿,大縣可以有若干個縣丞主簿,小縣則全然不設佐官。由於佐官也是朝廷委任,相當於分管民政財政和分管政法的副縣長,知縣無權任命。

然後是知縣的屬官,有典史,巡檢,學官,驛丞,大使等。這些官在明代大多是流外官。沒有品級。

清代為了籠絡漢官,幾乎在明朝官秩的基礎上給百分之八十的職官都加級授品。

因此清代縣衙屬官品級普遍比明代要高,縣學教諭升為正八品,訓導升為從八品,巡檢升至正九品,鹽課司,稅課司大使升為從八品,典史,驛丞,倉大使,庫大使,河泊所大使,閘官等還是未入流,視同從九品。以上為國家公務員。

屬官以下就是吏員,縣衙內設吏戶禮兵刑工六房,每房設典吏一兩人,而縣佐官及縣屬官每人可配攢典一二人。以上為參公事業編制。

吏員以下就是衙役了,縣衙設三班衙役,皂班,快班,壯班,每班十餘人至數十人不等。此外還有驛館的鋪役,監獄,稅收,消防,更鼓等諸多雜役。以上小部分為事業編制,大部分為工勤編制。

唯清代醫學,宗教,陰陽學等發展在民間較為普及,民間醫生,玄學師,僧道較多,是以清代沒有在每個縣普遍設置明代的陰陽學訓術,醫學訓科,僧道錄司等流外職官。

概括的說,明清兩朝,縣裡的正規公務員編制的不過十來二十人,事業編制的不過數十人,工勤編制的不過一兩百人。是典型的小政府管理狀態。

所謂的皇權不下縣,是指國家財政給俸的朝廷命官只到縣一級,沒有直接到縣以下,縣以下的鄉鎮都是委託地方的耆老鄉紳,大族長者來管理,這些鄉紳除了負責替政府組織鄉民勸農繳稅,抵禦土匪外,其他方面都有極強的自主權,這種社會狀態一直到清末才有改變。

明代以前,縣的品官只有不到十人,流外官數人,清代提升官員品級俸祿,縣裡頭的職官人數有所上升,達到十餘人,這些人才是有正經國家俸祿的,其餘包括吏員和雜役等都沒有俸祿可領,名義上是地方百姓每年抽出一定的時間輪番義務的幫政府當差,這就是人們所說的老百姓要當差納糧,服徭役等。

大概到唐宋以後,由於縣衙雜役沒有收入大家都不肯幹,同時某些當差的行當形成了世籍,當差又有一點權,經過長年的陋規,政府的默許,逐漸可以在地方上的灰色收入裡頭領取工資。

而鄉鎮一級,自先秦以降到清都有里正鄉約等保甲制度,尤其到清代最為完善。但鄉鎮以下高度自治確實是自古皆然,這就是為什麼說古典中國的農業經濟社會是小政府管理模式,因為小農經濟生產力低下,無法養這麼多公務人員。

還有古代縣城的常住人口一般不超過一萬人,加上四里八鄉,整個縣的區域人口一般都只有數萬人,十萬人的縣除京縣外全國沒有幾個,遑論數十萬人的縣。


梓凌2018


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那就是官與吏的區別。

在中央集權的封建社會,官和吏是嚴格區分的。官是有品級的,他們拿著朝廷發放的俸祿,有正式編制,要接受朝廷的考核。吏是沒有品級,他們不拿朝廷俸祿,屬於合同工,誰僱傭他們誰給工資。

平時看電視劇,一個知縣府中人馬很多,出行時前呼後擁,但是這些人當中除了差役,還有一些小吏,至於能被稱之為官的,其實也就那麼幾個。

每個縣有多少官?這個是沒有定數的,不同的朝代,不同規模的縣官員的配置情況也不一樣。我們以唐朝為例來稍微聊一聊。

京縣(京城所在縣):設置縣令1人,主管該縣大小事務,屬於正五品官員,這個級別還是很高的。在縣令之下,設兩個縣丞,從七品的官員,協助縣令管理大小事務,大體上相當於副縣令,二把手。接下來是主簿1人,和縣尉6人,都是從八品的,前者管文件(相當於秘書),後者管治安。另外還是錄事兩人,從九品,真正的芝麻官,最低級別的官了。

畿縣(京城周邊的縣):縣令一人,正六品;縣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上;縣尉二人,正九品。可以看到,這個級別的縣,人數配置和品級都比不上京縣。

上縣(人口數量多的縣):設有縣令一人,從六品;縣丞一人,從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縣尉二人,從九品。這個級別縣,相比上兩個級別,又要查上一點。

中縣(人口數量中等的縣):設置縣令一人,品級已經降到了正七品;縣丞一人,從八品;主簿一人,從九品;縣尉一人,也是九品的官員。

中下縣(人口數量中等偏下的縣):設有縣令一人,從七品;縣丞丞一人,正九品;主簿一人,從九品;縣尉一人,從九品。

下縣(人口數量很少的縣):設有縣令一人,品級和中下縣的縣令一樣,也是從七品,不過是屬於從七品下;縣丞一人,正九品;主簿一人,從九品;縣尉一人,從九品。

從唐代的各種級別縣的官員配置情況來看,一個縣多的可能有有12人,少的只有4人。越靠近政權核心,人口越多,戰略地位重要的縣,官員的數量就稍微多一點。

不同的朝代,縣裡面的官員配置整體上來說應該相差不大,可能略有不同。比如說在明朝,縣裡面還有專門管理教育方面的官員,如教諭等,還有專門管理驛站的官員,如驛丞等等,這些官員可能連九品都沒有,屬於未入流。

至於說影視劇中經常出現的師爺,其實並不能算是官,他們屬於官員聘請的一類合同工,工資什麼的由聘請的官員發放。到了明清時期,師爺成為了社會一種職業,像浙江紹興,就有專門從事師爺職業的一類人。

但是不要小看師爺,他們雖然不是官,但是作為官員的秘書,他們手中的權力是相當大說,典型的位卑權重。清末著名的大臣左宗棠,那就是師爺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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