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眾口罩使用指引


【轉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眾口罩使用指引


【轉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眾口罩使用指引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眾口罩使用指引


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為指導公眾科學合理地選擇和使用口罩,參照《不同人群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口罩選擇和使用技術指引》(肺炎機制發〔2020〕20號),制定了公眾在不同場所使用口罩的指引,供參照執行。


適用人群

適用於普通公眾。不適用於各類病人、一線的醫療衛生工作人員。


適用場所

適用於居住場所、公共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不適用於醫院、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


口罩的類型及選用

人員密集或密閉場所的工作人員推薦使用醫用外科口罩(YY 04/69)或一次性醫用口罩(YY/T 0969)。普通公眾推薦優先採用一次性醫用口罩。


普通公眾不推薦使用顆粒物防護口罩(GB 2626)、醫用防護口罩(GB 19083)和防護面具(加p100過濾棉),這類口罩留給抗擊疫情一線人員使用。


非醫用口罩(如棉紗、活性炭和海綿等),具有一定防護效果,也有降低咳嗽、噴嚏和說話等產生的飛沫播散的作用。沒有發熱、咳嗽症狀的公眾,短時間去非醫院類公共場所、搭乘市內公交車輛可視情選用。


不分區域均需要戴口罩的場所

01

發現新冠病人或疑似病人時,或處於病人送醫後的14天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

02

排查新冠肺炎重點人群的場所。

03

對外服務為主,來往人流量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

04

人員密集或密閉公共場所,包括醫院、機場、火車站、地鐵、地面公交、飛機、火車、超市、餐廳(限工作人員戴口罩)等。


可以分區域選戴口罩的場所

室外場所,以及對於沒有發現新冠疑似患者、確診患者,或新冠肺炎患者送醫、密切接觸者隔離14天后的居住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可以分區域選擇是否佩戴口罩。


01

辦公場所。人員密集、空間密閉的辦公室需要戴一次性醫用口罩。人員可以保持1米以上、通風正常的辦公室,可以不戴口罩或戴非醫用口罩。

02

會議室。通風良好、開會人員間隔1米以上時,可以不戴口罩。密閉、開會人員較多時,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03

生產車間與測試室。車間通風良好,工位相對固定的或人員基本保持1米以上間距的,可以不戴口罩(生產工藝常規要求佩戴口罩除外)。

04

倉庫。人員間隔保持1米以上時,可以不戴口罩(生產常規要求佩戴口罩除外)。

05

室外場所。人員不密集,人員間隔保持1米以上時,在室外場所可以不戴口罩,或佩戴非醫用口罩,按生產常規要求佩戴。

06

大堂、室內通道、走廊。人多時建議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07

電梯內。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08

居住場所。居住場所一般不需要戴口罩。但有新冠肺炎病人及其接觸者時,以及到訪人員可能有接觸史時,同住人員都應該戴外科口罩或一次性醫用口罩。


注意事項

01

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探索試行色卡分級,紅色卡(必須戴口罩),綠色卡(可以不戴口罩),色卡在顯著位置放置。

02

口罩不用時,可以掛放在通風清潔處。口罩重複使用可以參照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口罩緊缺時期公眾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用口罩的參考方法》。

03

廢棄口罩要丟棄在廢棄口罩專用垃圾箱中,每天對垃圾箱中的口罩噴灑消毒,經常對垃圾箱蓋拉手進行消毒。

04

機關企事業單位堅持體溫監測。有發熱等症狀者,主動報告並就醫。打噴嚏時用肘部衣服或紙巾遮擋,不用手遮擋。注意保持手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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