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消殺用品等臨時性納入醫保

黑龍江日報2月3日訊按照國家醫保局、省醫保局及哈爾濱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具體要求,哈爾濱市醫保局緊緊圍繞“讓患者放心就醫”“讓醫院放心救治”“讓市民放心預防”,3天梳理制定出臺11項舉措。

據瞭解,11項舉措具體內容為,對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對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異地就醫患者,先救治後結算,報銷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符合衛健部門制定的確診或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診療方案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時性納入醫保目錄的,按醫保基金甲類支付;為患者提供異地就醫電話、網上等備案服務;配備足夠人員,做到春節假期、公休日經辦服務不間斷;對承擔救治任務的定點醫療機構撥付專項預付金,對救治患者較多的定點醫療機構加大預付額度,支持醫療機構及時開展救治工作,減輕醫療機構墊付壓力;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醫療費用單列預算;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費用第一時間審核,第一時間結算,第一時間撥付,保證救治工作順利進行;將疫情防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消殺用品等)臨時性納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支付範圍;對拒絕為符合刷卡條件的參保群眾刷卡購藥的,或要求參保群眾自費購買疫情防控用品的,依據協議給予處理;每天指定專人做好基金收支的動態監測工作,定時彙總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治療人數、醫療費用、醫保和醫療救助基金支出情況,為全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有力的醫保數據支撐;特殊疾病惡性腫瘤門診治療患者的門診購藥量由原來的30天調整為最多可開具90天,有效減少惡性腫瘤患者購藥流動,防止出現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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