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職工怎麼找現存的原單位討要說法?

信仰zzJ


問題問不具體沒法答覆。一買斷多少給你錢了。你收了。二沒買的,單位補齊養老保險(最低標準)最低生活費。退休時協助你辦理退休手續。這就是說法。(原單位有託管部門辦理。什麼上級部門不用找人也不管轄具體業務,原單位必須給辦理)其它什麼差工齡,差什麼東西統統找你單位辦。別人(部門)也辦不了,你手續在那去那辦。瀋陽就這麼辦理。


胡剛570


樓主你好,下崗職工怎麼找現存的工作單位討要說法呢?對於下崗職工來說,那麼只要是依法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那麼就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一般是兩種情形的補償,第1種情形的補償就是根據你的工作年限來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比方說你在員工的單位工作時間超過了12年,那麼你就可以最長不超過12個月全額的工資待遇,一般情況下是你本人一年的工資待遇或者說根據你們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來給你一年的補償,大概也就是幾萬塊錢。

除此之外還可以獲得失業金待遇的領取,因為畢竟你是屬於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只要是你正常參加了失業保險,並且累計繳費年限在10週年以上,那麼就可以最長領取失業金不超過24個月,在領取失業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到職工醫療保險的待遇。

所以說你只有得到這兩方面的待遇,沒有任何問題的情況下,那麼基本上作為原工作單位來講是完全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的,所以說你即便是去討要說法,也是得到不了什麼樣的說法,因為畢竟你該享受到的福利待遇,該享受到的補償全都正常享受到了。


懂社保


下崗職工怎麼找現存的原企業討要說法?這個問題先決條件很明確,但討要什麼說法不夠明確。下崗職工怎麼找現存的原企業從這個表述可以確定這個企業在改革中實施的是減員增效的改革方案。依據勞動法,中發1998年10號文件規定。實施減員增效改革方案的企業。1減員要與就業相結合,企業在實施減員增效時要有保障下崗職工合法權益的機構,在企業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有再就業措施和方案。下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後,有再就業服務中心幫助完成二次就業,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代繳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用。2用於下崗職工在再就業服務中心期間所產生的再就業費用,按三三制的原則由政府財政,企業,當地社會保險基金共同支付,中央企業由中央財政承擔,地方企業由地方財政承擔。下崗職工在再就業服務中心三年仍未就業者,應解除原有的勞動合同。3解除與原企業的勞動關係。依據勞動法,國家政策。解除與企業的勞動合同應有一定的經濟補償金,在解除勞動合同後,下崗失業職工依法享受失業待遇。在此題主的問題向原企業要說法不知道其說法是不是能明確說法是什麼?

是未按國家政策相關規定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還是未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還是下崗後就推向了社會終止了社保關係接續?

下崗失業後,不管是企業還是當地勞動行政部門都有相關的再就業政策,依據國家的再就業政策下崗失業職工可以再就業。

關於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中共中央國務院在2002年有政策指導。破產倒閉和改制轉型後企業的下崗失業人員,企業按政策規定申請破產後,清產核資後,下崗失業人員有當地勞動部門備案,享受國家及當地再就業優惠政策實施再就業。實施減員增效改革的企業,要按規定在企業普遍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制定下崗職工再就業措施和方案,按規定程序實施減員。所裁減人員的再就業主體責任部門是企業。中發1998年10號文件裡,有對本企業職工負責到底的規定。

對於企業破產倒閉,改制轉型的企業。在企業清產核資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核准報備的下崗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相關再就業優惠政策實施再就業。與新的用人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再就業的,按規定變更社會保險關係。以個體工商從業者,按個體工商從業人員接續社會保險,繳納社保費用。無僱主的社會臨活就業人員,按當地政策參加靈活就業人員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下崗失業人員不論以什麼方式就業,前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規定享受退休養老待遇。

做為曾經的下崗失業職工,在依法享受國家再就業優惠政策的再就業的,不要因為曾是國企下崗職工,就永遠給自己貼上下崗職工的標籤,亂起鬨,等靠要,家有家規,國有國法。依法守法維護社會穩定,自立自強。


泥牛n


樓主你好,下崗職工怎麼找現存的單位討要說法?我認為這個問題作為下崗職工而言,那麼首先只要是員工做單位,嚴格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給予你相應的經濟補償,那麼就符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因為在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之後是需要有兩方面的補償的,第一方面的補償就是根據員工所工作的時間來決定。

那麼員工每工作一年就可以得到一個月的全額工資待遇,以此類推,當然也可以根據你們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來進行補償,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補償。那麼除此之外還應該給自己的員工辦理失業金的待遇,只要是正常的參保的失業保險,那麼都可以領取失業金的待遇,失業金待遇最長是可以領取24個月,同時還可以享受到醫療保險的待遇。

所以對於下崗衝而言,那麼只要符合這兩方面的一個待遇領取,那麼對於自己的自身利益都是得到有效的保障了,所以說就沒有必要去找到原工作單位討說法,但是如果沒有保證你這兩方面利益,一方面沒有得到經濟補償,另一方面也沒有得到失業金的待遇,那麼就應該通過員工的單位來獲得相應的補償和失業金的待遇。


社保小達人


國有企業改制在雲南省分兩個時期,三種形勢,一個要求。第一個時期是1996 年屬試點期,第二個時期是2002至2004年,三種形勢。第一時期三種形勢是1、分離式改制。2、整體式買斷。3、獨資買斷。第二時期三種形勢是,1、分離式改制。2、大股東持股。3、獨資買斷。國企改制出問題最多,國有資產流失最多主要在第一時期的第二種整體式買斷。第二時的第二種大股東持股。由於監督失效,當年的國有公司法人借改制之機,侵佔國家資產,職工個人財產等違法犯罪行為,都發生在二個時期這二種形勢內,如雲南紅河州蒙自市物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樸言就是一例。要想計說法,一、必須掌握當年的改制政策。二、必須有當年的公司在工商局註冊存檔的所有資料。三、必須做好同當地政府內利益集團的抗爭,還要有敢流血不怕死的勇氣,否則忍了吧!


13408962062


下崗職工怎麼找現存的原單位討要說法?

首先要說明的是,既然是下崗職工,就不存在所謂的現存的原單位的說法。

按照目前的實際情況,下崗職工主要由這樣幾個方面構成:首先是企業破產而造成的人員下崗。這在現實生活中比較多,且往往是最不幸的一類。因為,企業破產了,就沒法保留崗位。做得好的地方,給予新的工作的選擇。如果員工不選擇,就只有下崗一條路;其是企業改制過程中的下崗員工,他們原來工作的企業,被轉讓了或改革了,員工要麼是留在原單位,要麼是下崗回家; 第三是裁員回家的下崗員工,他們因為企業效益下降、困難增多,被作為富裕人員下崗了。當然,還有一些是主動離職的,他們既可以認為是下崗了,也可以認為是自找門路。

可不可以向原單位或改制後的企業,抑或政府職能部門要說法,關鍵要看下崗時有沒有損害到員工利益。如果沒有,討要說法也沒用,政策上沒規定,有關方面也不支持。如果存在利益受損害的情況,就可以通過一定的途徑,包括找勞動人事部門、國有資產監管部門、信訪部門等討要說法,也可以集體到法院起訴,起訴對象則可以是原單位,也可以是負責改制等的部門。只要證據確鑿,是能夠得到維權的,也是可以將受到的損失補回來的。


譚浩俊


不僅是“下崗職工”,法律應當規定勞動者任何時候都有追溯自己社會保險利益的權利,例如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個人要保存好有利於自己利益的申述證據。


偉大的長征


富了一小批,窮了一大片,就是有姓名,單位都不認,還是自已養活自己吧,不要想單位,想國家,日子都難過,只要還有一口氣,自食其力養自己。


風雲劍90031177


其實這個問題並不複雜,我建議“下崗職工”可以去看一看,宋小寶的小品:《海參炒麵》,通過一番倒騰(換面),就打算不付面錢,而女店主卻始終咬住一一吃了沒付錢。

“下崗職工”應該從中去好好理理!


許師傅627


笨很,找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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