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回不去原單位上班。單位給算曠工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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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疫情確實影響了各行各業,對大家的工作生活也造成了困擾。疫情期間回不去原單位上班,單位要給你算曠工?這中間肯定是溝通出了問題。

今年突發的疫情“黑天鵝”事件,造成企業延長復工日期,學校也安排在家上課。這種非常時期回不去原單位上班也是在情理之中,不知題主有沒和單位協商溝通此事呢?如果要給你算曠工,那已經是事情發展到比較惡劣的階段了;如果你已經提前和單位溝通此事,講明自己的難處,單位還是堅持算曠工,而不考慮其他處理辦法,那肯定是不合理的。

建議題主這樣來操作:

1、就事論事,充分溝通

畢竟是在非常時期,生活以及交通很多方面還未恢復常態,有些地方交通管制,人出不來,車進不去,這些狀況不知題主有沒提前主動和單位溝通。如果臨到開工,單位發現你沒按時報到,又沒有任何溝通信息,那單位肯定會對你有看法,算曠工也屬正常。

2、事先已溝通,還是算曠工

如果你已經把自己的情況如實向單位領導彙報,單位最終還是以你沒按時到崗給你算曠工,那這樣處理就有點不合情理,建議你找直屬領導瞭解情況,看有無其他辦法來改變單位的決定,挽回你的損失。如果你已經把自己該做的事都做到了,單位還是強行算曠工,這樣的單位也不值得你繼續服務,如果有必要可以諮詢勞動仲裁。

3、事已至此,做好打算

如果你把自身情況已經給單位講明,單位還是給你算曠工,我認為這樣的單位是在變著戲法降低人力成本,你待在這樣的單位,也是前途堪憂。不如曾這件事好好想想你的去留,早做打算。好單位是不會在這個時期虧待員工的,除非這家單位本身就有問題。

所以,遇到此類情況,題主在煩惱之餘應先反思自己有哪些方面沒做到位,然後再來判定單位的做法是否合理,如果單位的做法踩了法律的紅線,你完全可以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藍色寶寶best


疫情期間回不去單位上班,不能算曠工,因為疫情發生時,國家明文規定疫情期間不能回單位上班的,不能算曠工,這個是國家也有規定的,疫情期間家遠程上班也也算是正式上班,我們都在家遠程上班,都快20天了,所以說疫情期間回不到原單位上班,不能算曠工處理,如果單位要要繼續按曠工處理的話,可以走法律程序。


風一西


企業不得開除因疫情不能正常上班的員工

人社部對外發布通知,明確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對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此外,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城市的窮小子


首先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想請問下,在您們公司開始復工的時候你沒有就自身的情況跟人事進行溝通嗎?

如果你正常跟人事溝通,這個問題應該不難解決,畢竟疫情不是我們普通老百姓所能夠控制的,相信你的直接上級或者人事主管部門也會有一些補救措施或者其他解決辦法。比如:

1.提交一份額外的申請說明情況,然後溝通好這一特殊階段的薪資待遇。

2.如果崗位允許,就在家辦公,一樣也能為公司創造效益.那這時候可以用微信或者釘釘進行打卡。

3.可以用以後的假期進行調整

所以遇到問題的第一時間是進行深入的溝通為第一原則。

如果因為某些原因造成了算曠工的的事實,我建議第一時間先找自己的主管領導溝通協商解決。或者越級向上申訴,事情都是想辦法解決的。不溝通才會讓事態惡化。

希望能靜下心來好好溝通!





想進步的青年


你好,很高興和你一起交流這個問題。 疫情來得太突然。給我們所有人是始料不及的。你又不是又不是個人人為原因造成的,不能去上班。

面對兇猛的疫情。我們人人都有責任去防疫。

你可以和公司領導溝通。首先告訴你的困難。徵求領導的理解。事情都要提前溝通了,相信你們的領導也不會那麼沒有人情味兒。

畢竟今年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時期。國家勞動部門都給予了政策。你可以把相關政策給他看。

現在是依法治國,你可以用法律去。跟領導交流。


正能量頂


這還要看是哪些行業和單位性質,如果是一些小個體經營戶,一般都會是以礦工來進行核算工資,因為老闆都是以員工出勤率來進行核算工資的,沒有按正規的勞動合同約定執行,這種大多數是臨時工為主。如果是一些大企業或事業單位,在這種疫情特殊的情況下,員工要說明是不可抗拒力的原因無法復工,這樣的話可以以休假後加班等方式來進行抵消,公司會以其他的方式來調整工作時間彌補誤工時間。





海南佔米


當然不合理。可以參考當地關於疫情期間勞務關係的政策通知。例如,按照2020年1月23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勞動關係穩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因疫情未及時返京復工的職工,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執行工作任務的出差職工,因疫情未能及時返京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因此,一般來說,因疫情導致上不了班(比如說因交通管制無法出門),可以向單位請假。 未上班期間沒有工資,但不能認定曠工。 畢竟長期曠工是可以辭退的。而如果沒辦理相應的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可視為曠工。


CJessica


疫情期間如果原單位復工的情況下,身為職工的你應該及時回來上班,如果按照單位復工時間回不來的應該向用工單位電話或者書面說明:因為什麼情況不能及時回來復工或說明自己還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回來復工,如果沒能及時請假或按時復工的,用人單位可以按曠工處理。


週記微電影


合理,換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領導,工資發放又沒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反過來說沒違反任何規定,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假期期間工作雙倍工資,過了假期沒能準時上班可以算曠工!


五劉先生


我覺得這個有點不合理。因為這個是非常時期。要非常對待。比如你們那裡已經封閉了。然後你硬要跑出去上班。那這個時候你在出去的時候有可能會感染到病毒。大家都知道這個病毒潛伏期比較長。如果你在中途感染了,你自己可能不知道。然後你再把它帶到你上班的地方去。這樣就會影響整個公司,那這樣你的公司就會繼續的開不了業。受損失的還是公司。 我想把這個利害關係搞清楚了,這個公司就會通情達理的。公司也有公司的難處。如果真的在公司發生疫情,那公司就會難上加難了。所以這個公司還是要等疫情過去了再開工好一點。具體還要看哪些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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