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愚守拙與不寫之寫——黛玉和寶釵的“閒言碎語”及其它(二)

藏愚守拙與不寫之寫

——黛玉和寶釵的“閒言碎語”及其它(二)

潘學軍

文本描寫顯示,黛玉和寶釵的判詞和圖冊是共一詩、同一圖的。對此,研究者作出種種解讀。不過,有一點是不應有爭論的,那就是在判詞中,詠黛玉的側重是她的“才”,即“詠絮才”。相比之下,詠寶釵的則側重是她的“德”,即“停機德”。大家對“詠絮才”和“停機德”的典故都已知道,不用筆者多言。但從曹雪芹借用典故的旨意寫黛、釵的形象特質看出,她們是分別代表著不同的價值取向的兩個人物。曹雪芹在此已把兩者的人物形象特質定下基調。由此而開寫去,按著兩者不同的人生道路和價值取向駕馭故事的情節,並沿著各自的人生軌跡,寫出了兩者不同的命運悲劇。因此,判詞說“堪憐”和“可嘆”,兩者都是值得同情和悲憫的。

那麼,對於黛玉和寶釵兩者,在此,先放下黛玉不說,筆者主要是想淺談一下寶釵。

從歌詠寶釵的“停機德”的典故看出,其意具有中國傳統道德價值取向。因此,在寶釵身上,曹雪芹把她寫成一個嚴格遵從傳統道德規範的女子。事實是,寶釵對傳統價值觀中要求一個女子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的價值是深深認同的,且在日常生活中,她也是躬身踐行的。而這樣的對女子的道德規範要求,其內涵很廣泛,但是,不外乎女德中的德、言、工、容等方面的行為規範。曹雪芹在小說中,對寶釵這幾個方面的內容描寫都涉及了。下面擇一二而述之。

藏愚守拙與不寫之寫——黛玉和寶釵的“閒言碎語”及其它(二)


如果說曹雪芹在第五回判詞中寫寶釵的“德”比較概念化之話,那麼,在第八回中借寶玉去梨香院探小病中的寶釵時,在寶玉進門時的抬足舉手間,對寶釵的“德”才作了較為詳細的描寫。值得注意的是,曹雪芹對寶釵的穿戴、妝飾、言行作了全面的描寫,都是為了表現她的“德”而著墨。在此,對用妝飾的“容”來表現她的“德”先不說,單就她“藏愚”與“守拙”的言行表現出來的“德”作淺述。

不過,儘管曹雪芹在小說中著重表現寶釵的“德”,但是並不意味著寶釵沒有“才”。與黛玉的“逸才”相比,寶釵的“才”表現為博學多才,是“雜學旁收”的雜才。比如,在第二十二回中寫到她懂戲曲、在第十八回與第三十七回、三十八回等回中寫到她擅詩,在第四十二回中寫到她懂畫,在第二十二回寫到她會燈謎,等等。可見,她是博學多才,這從脂批中也可看出,脂批說寶釵一生為“博知所誤”(1),說到寶釵“博知”。但是,為了塑造寶釵形象需要,與重寫黛玉的“才”不同,對寶釵的“才”多是側寫,而對她的“德”是著重寫和正面寫。借用比《紅樓夢》問世略早一點的清初小說《林蘭香》中,隨緣下士在第十五回“燕夢卿讓居別院,林雲屏承理傢俬”的兩句話來作比黛、釵兩人,也應是最合適不過的:“徵蕙質於詩書,每因德而忘其美。蘊蘭心於閥閱,時緣才以掩其賢”(2)。這兩句話形容林雲屏之“德”和燕夢卿的之“才”, 其實,燕夢卿是才、貌、德兼備,而林雲屏在“才”方面與燕夢卿相比,可謂略輸文彩。儘管《林蘭香》對《紅樓夢》的創作有影響(3),但是她們分別與寶釵和黛玉相比,在人物形象的意義上不可同日而語,不過借用此話來看寶釵,對於寶釵而言,我們時常因其“德”而忘其“才”,似乎也講得過去。寶釵不是無“才”,而是她不屑於寫詩,而且是出於寫作需要,曹雪芹以“德”而“掩”其“才”而突出其“德”而已。

好了,繞了一個大圈,我們還是接著上面的話題來看曹雪芹是如何表現寶釵的“德”的。她的“德”主要體現在言行和思想上,即第八回中寫到的“罕言寡語,人謂藏愚;安分隨時,自雲守拙”的“藏愚”與“守拙”兩個方面。

古代的淑女不以“才”而以“德”稱,即使有才也不能顯露,否則是被人恥笑的。因此,閨中女兒僅作女工而不像男兒熱衷於讀書取功名。這樣的思想在《紅樓夢》中也有體現,如在第四十八回中黛玉和探春有“我們的筆墨不該傳到外頭去”的話,閨中女兒寫詩作玩耍遊戲則可,要是認真把讀書寫詩作為一件正經事,那是不符合當時的女德規範的。又如,在第四十二回中寫寶釵“教導”黛玉的場面也有體現,寶釵“教導”說,女孩兒家不認得字倒好,只該做些針黹紡織的事,否則,被書移了性情不好。再比如,在第四回介紹李紈出場時說得更加直接、直白,說“女子無才便有德”,可見有德才是當時女子的首要要求。但是,曹雪芹在小說中偏把十二釵中的大部分女子都寫成是有詩才的女子,其中的黛玉和寶釵便是典型。在這種情形下,曹雪芹為了寫好她的“藏愚”與“守拙”的“德”,以塑造寶釵的淑女形象,只好避其“才”而寫其“德”,即對其“才”不作正面的描寫,而是作側面的描寫,以彰顯其“德”。這個寫法可稱之為“不寫之寫”。

什麼是“不寫之寫”?在脂批中亦有提及“不寫之寫”的手法,如在第十三回中寫到秦可卿死亡,在“彼時合宅皆知,無不納罕,都有些疑心”處,脂批曰:“九個字寫盡天香樓事,是不寫之寫。”(4)說得明白一點就是指“作者不直接落墨落筆,而是靠暗示,而引起對某事某人的聯想”(5)。其實,“不寫之寫”的手法就是中國文史書寫的方法“春秋筆法”的另一種表示。“春秋筆法”以“筆”和“削”的手法,在材料採用上有取捨,以達到褒與貶的效果。那麼,從其意轉而言之,“筆”即“寫”,“削”即“不寫”。而“春秋筆法”源於孔子修《春秋》的使用的手法。據《史記》說孔子“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為贊一辭。”(6)後來,經學家繼承孔子作《春秋》的筆法,並作進一步的發揮和闡述。如左丘明說:“《春秋》之稱,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汙,懲惡而勸善,非聖人誰能修之?”(7)其中的“微而顯”和“志而晦”就是“筆”與“削”的換一個說法。具體說來,“顯”與“志”就是“寫”,“微”與“晦”就是“不寫”。其實“不寫”也是“寫”,只不過是沒有直接寫,而是在“微”與“晦”處表達其褒貶之義,而不是直接或直白地寫出。這就是“微”與“晦”之義。後來,文學家從經學家“春秋筆法”中得到啟發,也把其運用到文學創作之中。曹雪芹在創作《紅樓夢》時,也加以運用。小說中對“春秋筆法”運用之處頗多,脂批也屢屢提及,在此不贅述。其中寫寶釵時,也有體現,那就是“筆”與“削”或“微而顯”與“志而晦”,用脂批的話說就是“不寫之寫”。但是,有一點我們應注意,筆者以為曹雪芹採用“不寫之寫”的手法來寫寶釵,繼承了“春秋筆法”中的“婉而成章”的風格,以寄寓褒貶的微辭大義,來表達自己對寶釵的思想傾向性,但是,這個“微辭”是有“度”的,並非把寶釵貶斥到“好”的對立面,與黛玉勢不兩立。這是我們理解這個問題時應該注意的一點。

藏愚守拙與不寫之寫——黛玉和寶釵的“閒言碎語”及其它(二)


話又得說回來,如前所說的,寶釵不是無才,而是博學多才,與黛玉相比,她在大多時候或在大多場合下,不愛揚才露己,因此,說她是“藏愚”或“守拙”。這方面的例子很多,如第十八回寫元春省親,元春要寶玉和迎春、探春、惜春、黛玉、寶釵等姐妹當場賦詩。其中迎、探、惜的詩才自難與黛、釵抗衡。可知,黛玉與寶釵的詩才不相上下,但是兩者當場的表現不同,黛玉“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將眾人壓倒,不想賈妃只命一匾一詠,倒不好違諭多作,只胡亂作一首五言律應景罷了”。因未能如願,大展其才而心中不快,覺得自己僅寫一首,尚不夠癮,又代寶玉寫了一首《杏簾在望》。剛才說了,黛與釵詩才並勝,但是,曹雪芹僅“寫”黛玉呈才揚己,而“不寫”寶釵的表現。實即“寫”黛玉以“寫”寶釵,寶釵不但有才,只是不像黛玉那樣“要大展奇才”以表現自己。因為,曹雪芹著重寫寶釵的是“德”,而不是“才”。這就是曹雪芹採用“不寫”的手法來“寫”寶釵之“德”,即表現她的“藏愚”或“守拙”之德。此外,曹雪芹還直接採用“寫”的手法來表現寶釵,如在第二十二回寫過元宵節,賈妃從宮中傳出燈謎令迎春及黛玉、寶釵等人猜,寶釵一看,覺得這些謎語“並無甚新奇,口中少不得稱讚,只說難猜,故意尋思,其實一見就猜著”,同樣也寫出了寶釵“藏愚”或“守拙”之“德”。

除上述的例子外,還有一個典型的“不寫之寫”的例子,那就是大家熟知的在第四十回中,劉姥姥第二次進賈府,賈母宴請劉姥姥,劉姥姥席間說的“老母豬”的笑話:

賈母這邊說聲“請”,劉姥姥便站起身來,高聲說道:“老劉,老劉,食量大似牛,吃一個老母豬不抬頭。”自己卻鼓著腮不語。

眾人先是發怔,後來一聽,上上下下都哈哈的大笑起來。史湘雲撐不住,一口飯都噴了出來;林黛玉笑岔了氣,伏著桌子叫“噯喲”;寶玉早滾到賈母懷裡,賈母笑的摟著寶玉叫“心肝”;王夫人笑的用手指著鳳姐兒,只說不出話來;薛姨媽也撐不住,口裡茶噴了探春一裙子;探春手裡的飯碗都合在迎春身上;惜春離了坐位,拉著他奶母叫揉一揉腸子。地下的無一個不彎腰屈背,也有躲出去蹲著笑去的,也有忍著笑上來替他姊妹換衣裳的,獨有鳳姐鴛鴦二人撐著,還只管讓劉姥姥。


在上述的場面中,湘雲、黛玉、寶玉、賈母、王夫人、薛姨媽、探春、惜春等人的笑態都寫到了,就連“二木頭”迎春不寫她笑,也寫到她。那麼,有一個人沒有寫到,是誰呢?細心的讀者會發現,沒有寫到薛寶釵。為什麼沒有寫到?是不是寶釵不在席間?確實沒有寫到寶釵,但是,寶釵卻在場而且是與寶玉、湘雲和黛玉共坐一桌的,請看:

薛姨媽是吃過飯來的,不吃,只坐在一邊吃茶。賈母帶著寶玉、湘雲、黛玉、寶釵一桌,王夫人帶著迎春姊妹三個人一桌,劉姥姥傍著賈母一桌……。


這是宴席的座位安排,很明顯地寫到寶釵是與寶玉、湘雲和黛玉是坐一桌的。那麼,既然寶釵也在席間,這麼一個對景的笑話,個個都笑翻了,為什麼唯獨薛寶釵不笑?或者說為什麼曹雪芹偏偏沒有寫到她笑?

筆者以為,在這樣的場面寫寶釵笑或不筆,著實是為難了曹雪芹。為什麼這樣說?因為,大家試想想,在這樣一個不講身份和場面、不合詩禮大家款段禮數的場面,如果曹雪芹寫寶釵也像湘雲那樣噴飯、黛玉那樣伏桌叫“噯喲”,那麼,對於一個以“德”為先的淑女薛寶釵而言,成什麼體統?所以寫不得。那麼,如果不寫她笑呢?讀者試想想:一個大家都笑得前仰後合的場面,唯有寶釵不笑,或者曹雪芹偏獨不寫她笑而是寫她其它方面的表情,是不是不符合場景,是不是顯得寶釵太道學、太正經,是不是不適合時宜,過於呆板而不合常情?處於兩難的境地,高明的曹雪芹一不做二不休,乾脆不寫寶釵笑,也不寫她笑或寫她其它方面的表情,免得“寫”了傷害、唐突她淑女的形象,採取“不寫”的策略,以保護她“德”的形象。

我們不會忘記在第五十五回中,鳳姐在平兒面前對一些人物的恰到好處的評價,其中她對寶釵的評價是拿定主意,“不干己事不張口,一問搖頭三不知”,恰當極了!這說明寶釵日常的言行是“寡言”慎行,也是女德中的“言”的規範。鳳姐說她“一問搖頭三不知”,筆者以為不是“不知”,而是“知”而不說罷了。回過頭來想,一個不苟言笑、時時注意自己言行的淑女,在上述的“老母豬笑話”場面中,你認為是寫她笑好,還是寫她不笑好?曹雪芹採用高明的“不寫之寫”手法,巧妙地解決了這個問題。這正是曹雪芹描寫人物的高明之處,尤其是對於表現寶釵的性格方面,在“寫”與“不寫”的“度”的把握上非常到位,令人歎為觀止。

當然,我們還要注意一點,那就是“藏愚”或“守拙”只是寶釵“德”的主要方面,但是,她的性格隨著進賈府時間長久了,適應了環境或人物,也表現出她作為一個青春少女天真和人情世故富有風趣等方面的性格,如第二十七回中寫到的她“撲蝶”的情景,還有第四十九回寫到的她打趣香菱和湘雲談詩是“呆香菱之心苦,瘋湘雲之話多”的風趣與幽默,第五十二回打趣湘云為“詩瘋子”、香菱為“詩呆子”的話語,都表明了這一點。當然,她的“借扇子雙敲”及詠蟹詩等故事與情節,都顯示出她性格的複雜性和多面性。不過,在慍而不露、刺而多婉中都是為表現“德”的形象,且是以沒突破這個形象的“度”為前提。

由此而使筆者想到與評價寶釵相關的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清代的一些評紅家說寶釵有意“藏奸”(8)。筆者認為這樣的解讀是一種偏見或誤讀。這些評點家之所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之一或是對曹雪芹寫作寶釵的手法沒有領會到位。如果從曹雪芹的“不寫之寫”手法上入手,“不寫”寶釵的某些言行和“寫”寶釵的某些行為,是曹雪芹有意刻畫她的“藏愚”或“守拙”的性格,“藏愚”並非“藏奸”,“守拙”並非“以退為攻”,因此並非突出她“藏奸”的言行。如上面談及的猜燈謎,寶釵明明自己知道了卻說難猜,就是“藏愚”和“守拙”的表現。至於一定要說她有“藏奸”的行為,那是站在道德的制度點,是一種帶著有色眼鏡的解讀。比如“寫”她行好樂施,這是她一貫的處事原則,對賈母、王夫人是這樣,對趙姨娘、岫煙、黛玉、湘雲也是這樣。令人不解的是,同是一種善意行為,為什麼對黛玉送燕窩就認為是“藏奸”以達到迷惑黛玉而奪婚的目的,而送土儀給趙姨娘就認為她八面玲瓏會做人?這實質是一種完全根據自己好惡而作選擇性失明的取捨,筆者以為這樣的解讀不可取。

總之,曹雪芹為突出表現薛寶釵“德”的形象特質,巧妙地採取“不寫之寫”的手法。當然,評價一個人是一個複雜的問題,現實是這樣,藝術世界中也是這樣。因為,除了涉及到評價標準是什麼外,還涉及到如何評價等諸多因素。但是,對於像薛寶釵這樣的人物評價,筆者以為應放在曹雪芹寫作的時代,還應考慮到曹雪芹寫作的動相和目的等諸多因素,如果這樣的話,對她的解讀和評價或會更加理性和冷靜一些。

你認為呢?

2019年10月6日晚痴紅軒

藏愚守拙與不寫之寫——黛玉和寶釵的“閒言碎語”及其它(二)


註釋:

(1)、(清)曹雪芹著《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庚辰本》,人民文學出版社,2010年1月第1版,第495頁。

(2)隨緣下士編輯《林蘭香》,寄旅散人評,於植元校點,春風文藝出版社,1985年9月第1版,第119頁。

(3)關於《林蘭香》的問世,學界有歧見。有的認為與《紅樓夢》差不多同時,有的認為比《紅樓夢》早,問世於清初。但是,其對《紅樓夢》的影響問題,《紅樓夢》對其應有借鑑。筆者傾向於於先生的觀點。具體參考於植元的附於《林蘭香》後面的《林蘭香論——校後記》。隨緣下士編輯《林蘭香》,寄旅散人評,於植元校點,春風文藝出版社,1985年9月第1版。

(4)、(清)曹雪芹《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甲戌本)》,人民文學出版社,2010年1月第1版,第258頁。

(5)、馮其庸、李希心主編《紅樓夢大辭典(增訂本)》,文化藝術出版社,2010年8月第1版,第442頁。

(6)、(漢)司馬遷《史記》,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9月第1版,第577頁。

(7)、(清)洪亮吉撰《春秋左傳詁》,李解民點校,中華書局,1987年10月第1版,第471頁。

(8)對此可參考清人話石主人等人的評點,在此不再一一臚列。這些批點者指摘寶釵的言行是“藏奸”、“奸”或“訐”等,這些評點是有偏見或不當的。具體參見一粟編《紅樓夢資料彙編》,中華書局,1964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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