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上院”和“下院”有何區別?


英國“上院”和“下院”有何區別?


下議院

下議院(House of Commons)

也叫“平民院”,是選出來的。一共有650個議席,其中英格蘭佔523席,威爾士佔38席,蘇格蘭佔72席,北愛爾蘭佔17席。

英國“上院”和“下院”有何區別?


下議院主要的職能是:

1、代表民意。

2、通過預算決議和財政法案,控制財政。

3、對女王的演說作出答覆;審議統一基金法案;提出實質性動議和休會動議;向內閣提出質詢。

4、立法,公法案、私法案、委任立法。

5、通過特別委員會監督行政機關。

英國“上院”和“下院”有何區別?


下議院有嚴格的議事程序,包括“一讀”也就是提出法案。“二讀”,各種形式的討論。“三讀”最終通過。

英國“上院”和“下院”有何區別?


上議院

上議院(House of Lords)

也叫“貴族院”,世襲貴族爵位保有者就一直有權當議員。

1958年的上議院議員構成很典型:26名大主教和主教,726名世襲貴族,30名初始冊封世襲貴族,345名終身貴族,20名常任上訴法官。

英國“上院”和“下院”有何區別?


所有的議員都是終身的,不過大主教和主教可以選擇在70歲時退休。上議院沒有太嚴格的議事制度,只要不想開會就可以缺席,法定開會人數僅3人即可,通過議案的法定人數也只要求30人。議員都沒有薪水,但有一些活動經費。

英國“上院”和“下院”有何區別?


上議院主要職能是:

1、作為最高上訴法院,有司法職能。

2、作為公共事務的辯論論壇。

3、修改下議院提出的公法案。

4、創議公共立法,特別是技術性立法和法律改革法案。

5、審議委任立法。

6、監督行政機構。

7、審查私法案。

8、建立特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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