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字和水無關,為什麼是三點水偏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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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字,樓上有高人說得很好了。再補充一點兒。

許慎《說文解字》,對“法”字的解釋很全面透徹。段玉裁注,也說得很好。

“法”,小篆寫為“灋”。見上圖。

《說文》曰:“灋,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廌去。”

就是說,“灋”,是個會意字。從水,表示“灋”須“平之如水”;從“廌去”,表示“灋”要“觸不直者去之”。

講的再清楚不過了。

關於“廌(zhì)”,許慎的解釋是:“廌,解廌獸也。似牛,一角。古之決訟,令觸不直者。”

這是對“灋”從廌的很好注角。

段玉裁說,許書之“解”即“獬”,“廌”即“豸”,“解廌獸也”就是“獬豸”。揚雄的《方言》亦作此解。傳為東方朔所作的《神異經》講,東北荒有獸,見人鬥則觸不直。王充《論衡》說,獬豸者,一角之羊,性識有罪,自古有此神獸。《左傳.宣公十七年》提及此。

說“獬豸”為龍子,大概不確。

對於“灋”字,段玉裁做了更深入的解讀。

他說:“刑者,罰罪也。《易》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引申為凡模範之稱。木部曰,模者,法也。竹部曰,範者,法也。土部曰,型者,法也。”

他說,許慎對“模”、“範”、“型”等字,都用“法”來解釋。“法”,就是規範。

“模範”,是指“木模石範”,為古代磊土、鑄造的模具。以“模”和“範”來解釋“法”的含義,再恰當不過。

《說文》裡,許慎收錄了“灋”字古文字形,還收錄了另一字形——“法”,並注曰:“今文省。”見下圖。

說明,在東漢,所謂簡體“法”已經出現。

後人認為,這是隸變之結果。

東晉王羲之,基本用隸變後的“法”字。

北魏石刻,使“法”字影響擴大且書寫規範。

不過,到了唐宋明等朝,仍有人使用不省略的“法”字。見下圖。

最後說一句,甲骨文中,尚未發現有“法”字。


一老沈一


恰恰相反,“法”字和水關係大著呢。

法,繁體字是“灋”。《說文解字》釋為“刑也”。這個字由三部分組成,氵+廌+去。

氵表示平之如水,公平的意思,現在我們說一碗水端平就是這個意思。

廌是古代的一種神獸,也叫獬豸,龍生九子,獬豸就是其中之一。傳說獬豸能夠明辨是非曲直,忠奸善惡,只要兩人來到獬豸面前 ,獬豸就會用頭上的角把奸邪的一方觸倒,吃到肚裡。所以它是司法正大光明的象徵,現在很多司法部門、大學法學院立獬豸的雕塑就是這個原因。

去表示去之,就是離去的意思,使不正直的人離去。

明白了這點,就應該明白法和水的關係了。

題外話再說一句,我們漢字的造字過程中,漢字的每個部分都是有意義的,要麼表示它的讀音,形聲字,如孟、越、間等;要麼表示意義,會意字,如家、看、明等,指事字,如末、刃、旦等。

現在漢字以簡體為主,是參照了行書草書讓漢字筆畫變少了,所以要想理解漢字的淵源,還是要追根溯源,從根本上去找。







孫牧之


老祖先創造的漢字是講理的。“氵”的字絕大多數和水有關。有些字,比如說,法、沙、漠、滾、活、演,猛一看和水沒有半毛錢關係,仔細一看,和水還是有關係的。我給大家捯一下。

大家知道,漢字有四種造字法,象形、指示、會意、形聲。兩種用字法假借、轉註就不說了。水是個象形字。這個大家基本不會有疑問。

有了象形字“水”,隨後就有了一大群形聲字的後代兒孫,個個都留著“水”的血液。一說到這兒,馬上就有小夥伴翻起了迷人的白眼,切!“法”字解釋一下。

其實“法”字和水是有關係的。不但“法”字和水有關,看起來乾巴巴的沙漠和水也是有關係的。在解釋“法”之前,先來一則笑話。

老師:同學們,三點水旁的字都和水有關,比如,江河湖海,等等。

學生:老師,沙漠呢?

老師:你給我滾出去。

學生:我滾的時候也沒看見水呀。

<strong>其實不但“法”字和水有關係,看起來乾巴巴的沙漠和水也是有關係的。

先說說乾巴巴的“沙漠”吧。

“沙”字是水衝散了石頭。

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說“水𢿱石也。從水從少。” “𢿱”就是“散”,分開。沙子就是非常細碎的石粒。從石頭到沙子,一般有風蝕和水蝕兩種。風蝕時間較長,不易察覺;水蝕較為常見,河灘、湖灘、海灘,古人更容易看見。所以會有這個解釋。

“漠”字來源有兩種解釋:一個是浩瀚沙漠如遼闊水面;一種解釋是“水”+“莫”=沒有水。許慎說是北方流沙也。無論哪種解釋,都和水有了關係。

下面說“法”。法是個簡體字。原來寫成這樣。

隸書的好辨認。由三部分組成:“氵”、“廌”、“去”。這是個會意字。三部分組成一個完整的意思。“氵”表示平直如水;“廌”是一種鹿,這種鹿,專吃一種草,引申為規範,能辨別是非曲直,長著一隻犄角,能幫人斷案。還有個名字叫獬廌或者獬豸。

(銅獬廌)

東北荒中有獸,名獬廌,一角,性忠,見人鬥則觸不直者,聞人論則咋不正者。(漢楊孚《異物志》)

張揖曰:獬豸,似鹿而一角,人君刑罰得中則生於朝廷,主觸不直者,今可得而弄也。(昭明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

像獬廌一樣公正,把壞人頂走;像水一樣平,不能有高有低。在這個”法“字上,古人下了多大功夫,才琢磨出這個字?!可見執法不易。

“滾”字就簡單多了,水流翻騰。還有“活”,活著就得喝水,喝水就要用舌頭。

最後一個字:演。

這個字,看似和水沒關係。先看寅字,寅是這樣子的。


<strong><strong><strong><strong>

雙手拿箭(矢),這樣箭就為我所用,就有了方向。水為我所用,就形成灌溉網。由此產生演變、推廣、推理的意思。所以,演也和水有關。

這些貌似和水毫無關係的字,原來都和水有著某種這不清的關係,好玩吧。


月淡風青


答這個話題之前,先說個腦筋急轉彎的故事。一次,上小學的孫女考我:“爺爺,三點水加個來字念什麼?”我答:“念淶(lái)。”又問:“三點水加個去字念什麼?”我順口答到:“念法(qù)。”立即引起孫女的大笑和嘲笑,我中計了,這就是慣性思維的後果。

同理,法字,字典的釋義無外乎是律令、方式、標準、仿效、佛理等,既和江河湖海等無緣,也和洗漂泡涮等無關,為什麼是三點水偏旁呢?也是慣性思維惹的禍。其實法字和水不但淵源很深,而且還有外延。

與水有關之——淵源

古體法字的書寫是“灋”。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解釋到:“灋,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會意。”

與水有關之——公平

會意。從“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

這兩個解答在字典或百度裡都有,我只是簡述證明一下,不必多講。

與水有關之——去水

會意。這是我個人的理解。法之所以是由三點水和去字組成,就是去掉水分。我認為,法不容情,所以必須去掉水分;法是準繩,不容絲毫玷汙;法是乾貨,不能參雜水分。

例如,法律、法規、命令、決定、司法文書等必須是法言法語,條文中不能使用比喻、誇張、擬人等修辭手法,不能出現呢、吧、啊等語氣虛詞,也就是說字、詞、句和條、款、項必須注意含義的精準性,不考慮生動效果。從而保證法律法規等的嚴肅、尊嚴、公正、公平,並且不帶有任何感情色彩。所以當我們看到的法律法規,總是感覺乾巴巴的,沒有絲毫水分。這就是法字去水的作用。

記得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我有幸參與編寫兩部法律法規的工作,一次是天津市政府規章,一次是天津地方法律。那時編寫的每一句法言法語要精煉到多一字嫌多,少一字不行的程度。所以我對法字多了一點點去水的心得。


趙伯文41762883


“法”字和水無關 ,為什麼是三點水旁?這個問題非常有意思,首先要明確,“法”字和水是非常有關!

咱知道,古代衙門裡大多都高懸“正大光明”、“清平公正” ,就現在法院的天平⚖徽都是一會事。就是“執法如水”,像水一樣那麼平、那麼清、那麼淨……

至於為什麼是三點水旁?這還得從“倉頡造字”說起。其生而神聖,有四隻眼,上仰觀天,下俯視地,看鳥跡蟲動,取法於萬物,始制文字,字成天雨粟,鬼夜哭。“文字”出現,取代了結繩記事,一切事都明瞭。“法”字是個會意字,“字聖”取於水做偏旁,就是法律必須公平公正,然後去除奸佞邪惡之意!

最後,還得從東漢文字學家許慎的《說文解字》來解釋,無疑最讓人接受和信服!他在《說文解字》中說:“灋,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灋”是“法”的古字,由氵、廌、去三部分組成。其中氵的意思是取法於水,公平、平正。表示法律、法度是公平如水;“廌”乃傳說中的上古神獸,一曰:獬豸,二曰:獨角獸,三曰:神羊。它怒目圓睜,能辨是非、察曲直,是勇敢公正的化身;“去”是獨角獸在審理案件時,會用角去觸當事人,感應而知,誰對誰錯,把那個“不直者”去除,還冤屈者以昭雪!

這個“法”字不僅跟水有關係,而且用三點水做偏旁非常妥帖!如果“說文解字侃文化”說的對那麼一點點,別忘了加關注、點贊啊!


說文解字侃文化


誰說“法"字和水無關?佛為眾講經說法

叫雨大法雨(就是下大法雨),或霔大法雨。

佛法是正法,正法是最公正公平,平

得像水平面一樣清澈見底!

佛法像甘露雨那樣潤澤萬物,能予眾生

以津濟。


廣法居士


誰說“法”與水無關?那是對我們漢字造字法,及漢字演變不了解才會這樣說的。造漢字主要有“六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象形,就是象實物之形,如日、月;指示,就是在象形基礎上,用指示符號來抽象的概念,如本末上下;會意,就是會合成意,即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組合在一起,來表爾一個新的字義,如休從。法就是一個會意字,法是簡化字,繁體是“灋”,


法,刑也,平之如水。廌為神話中一種怪獸,頭上有角,能辨別曲直,觸不直者,去之,從去。灋,形法,法律,法要像水一樣平正,如無風浪時水之平等一樣,無波浪不平。法的本義為刑律、法令。法也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引申為標準,準則,又引申指方法,途經,手段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強調的就是要一碗水端平。過去人認為,無風時的水是最平整的,所以有法從水之意。


樹德漢碩


法字從古代刑法而變來。後來又有法則,法術,方法等等意義。

水邊而去為有法。水火無情之物,而生活中又不可缺少。古人說:山有德,水多智。靠水而居多聰明變化。

觀音菩薩有瓶裝水,用楊柳枝,施法術灑水可為人救苦難,這水太重要了。


風水財運與人生預測


中國文字的意義博大精深,上古人造字不僅僅是從形聲方面,更主重意義,有很多古文字專家曾對每一個漢字都做過剖析,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百家爭鳴,百花齊放。有理有據者不乏其人,主觀臆斷,妄加猜測者 更為充斥。就法字來說,雖然法律與水無關,咱也不妨來一個主觀臆斷,加以猜測:

不論是過去現在,常掛在人們嘴邊的說辭,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會公平與否的評判,是公正與邪惡的裁決。所謂公平公道最簡單最直白,而且最為人所接收的比較就是要求主持者把一碗水端平,理是直的,路是彎的而水是平的,把水平這一自然現象比較成人之心理之平衡,預與製法、執法者能以水平之心而為之,“法”字之意義來源是不是與水有關便一目瞭然,在這兒是不是更深刻一點了解,“法”字是水字旁加一個去字組成,那麼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合不合法?公正不公正?讓“水”“去”衡量吧!

以上胡說八道,純屬自我想象。

望各位老師不必在意!畢竟網絡付代,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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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夫法如治水,因勢利導,令其去焉。

水之初蒙,蒸四海化雲氣,乘風雲為變,假雷霆肆威。微乎哉潤物無聲,如注兮其勢何雄。朝連暮接,積潦堰塞。橫流恣肆,毀田壞屋。是以挖溝掘塹,導其流入江河而歸大海。週而復始。

水撫崑崙而成琴柱,調江河更箸兩弦。揚清濁遂分涇渭,疏積憤、化輿情,流怨毀、匯和平。聚汪洋為法,納百川成海。

至若風和日麗,海天一色。鷗鳥翔集,魚龍潛躍。舟揖遊弋,泛動青雲;紅塵上下,共唱和諧。萬眾為水,為平而靜;一怨得去,波瀾不驚。民心為法所順,載舟懷德;社稷處水之柔,濟世方興。

至有流敝未除,黑白不分。大傘雲遮,小草泣血。怨起沸騰,輿情滔滔。風狂浪怒,檣傾楫折。舟有傾覆之危;人生離貳之想。其勢洶洶,上下危懼。水失所平,法失所倚,亂為之生矣!

法治於天下,持水之平以安萬民。去黑除惡,人心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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