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城市建設系統出臺14條“新政” 省內返沈務工人員身體無異常不需隔離

2月22日,從市城鄉建設局獲悉,該局印發《關於支持推動企業開復工做好對全市建築工地疫情防控期間幫扶服務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區、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全力做好瀋陽建築施工領域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支持推動企業開復工,全力保障瀋陽建築業企業經濟發展穩步推進。

據介紹,《通知》共推出14條措施,要求相關部門和地區加強政策服務,主動服務項目開復工工作,研究延緩企業費用繳納政策,提供優質高效工程造價服務,保障疫情防護費用等。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主動出擊,協調相關部門解決項目存在的配套問題,對項目建設涉及的氣、電、水、暖、路、汙、訊等配套要重點安排、全力保障。要做好建築工程開復工條件審查服務,將備案審查過程變成指導、服務過程,突出對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確認,其他備案資料可實施“承諾辦理”,督促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履行開復工備案手續同時,指導支持企業做好開復工前期工作,靠前服務確保項目有序推進。

《通知》要求,相關部門加快施工手續線上辦理,加快重大、重點建設項目招投標、施工許可等環節審批速度,通過在線審批監管平快網上審批。對涉及保障城市運行、疫情防控必需的相關項目,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實行“容缺辦理”“承諾辦理”。落實生產要素供應保障制度,落實專員跟蹤服務制度,要積極協調建築施工材料物資上下游企業開復工,全力做好商品混凝土、鋼筋等施工原材料保障,按照復工計劃有序調配、統籌安排各工地施工原材料、防疫物品供應。要主動聯繫公安、交通等相關主管部門,做好材料物資運輸保障工作。

在最關鍵的穩定勞務人員隊伍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鼓勵各相關企業提前做好人員儲備工作,需要協調的應主動做好服務。受疫情影響,原勞務人員不能及時返崗,出現用工緊缺情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主動靠前下沉服務,加強與區相關主管部門及企業保持溝通,優先發布用工信息,幫扶復工企業通過本地挖潛、餘缺調劑,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

而對當地難以滿足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相關部門要協助企業優先在低風險地區定向跨區域招聘施工人員,多措並舉儘快補齊勞務人員,確保工程順利組織實施。同時,要指導工人做好隔離和返崗務工的相關防護。對有湖北或途經湖北省返沈的務工人員要立即到各地區制定的隔離點按照規定進行隔離觀察;對其他外省返沈務工人員,應在項目設置的隔離觀察區觀察;對省內返沈務工人員,身體未出現異常症狀的不需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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