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公司以防止交叉感染為由,以70%工資安排在家辦公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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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疫情特別期間,公司不能一直拖著不上班,但又可慮到人身安全,公司採取了相應的措施,用網絡在家辦工。

在家辦工牽扯到了,工資的問題,工資給付到70%,如果國家有條文規定,那就按國家的要求來解決。

如果國家沒有關於工資的法律規定,就可以再協商,達成協議,雙方一致,就可以解決。

總之,人要看局勢而變,疫情關鍵時期,都要團結一心,還要社會發展,還要考慮人身健康安全,公司一直不運轉,也很著急,工人也不能一直呆在家中吃閒飯。疫情大敵當前,雙方都要互相體諒,都要互相站在對方的立場上來解決問題,雙方都要做些讓步,互相理解,達成協議,這不是一舉兩得,兩全其美的好辦法。都不要一意孤行,雙方都量力而行。大家有的時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大局當前,特別時期,怎麼有解決的好辦法,就怎麼辦吧。

儘量地做到,公司運轉,工人也能在家用網絡辦公的兩不誤的辦法吧!


坐在草坪上飛揚


關於居家遠程辦公人員的工資發放問題,目前暫無法律明文規定。較為常見的說法是人員提供正常勞動,應按正常工資標準支付。

但居家辦公人員,其工作時間、工作效率以及工作量與正常到崗人員不同,正常到崗人員比居家辦公人員面臨更大的工傷、傳染等勞動風險,所以對於居家辦公的工資發放問題,用人單位可以按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內容與正常上班時的工作強度進行比較後與勞動者協商確定。

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工作強度、工作內容跟之前完全一樣,沒有什麼差別,那應該按照正常工資標準支付。如相對有所減少,是可以協商按正常工資的折扣來發放的。

2、工作居家辦公人員如果有加班的情況,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加班的,也是可以要求加班費的

3、保留好用人單位要求你居家辦公的溝通記錄,為以後如發生工資爭議做準備

在疫情特殊時期,企業不開工,沒有效益,資金就沒有周轉,很多企業面臨破產,無法正常支付工資的比比皆是,所以需要企業和員工攜手共同度過難關,確實只能支付70%,我們也努力工作,為了企業以後能正常經營下去,為了我們不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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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來襲十分兇猛,為了保證員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家辦公是沒辦法中的辦法,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作為企業來說,疫情來了,會導致很長時間沒有進賬,大企業的抗風險能力稍強些,但是員工數量大,壓力也大,對於中小,或者小微企業來說,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假如不採用這種臨時過渡的工資發放機制,可能會導致公司元氣大傷或者直接倒閉,所以這個非常時期,員工還是要多體諒公司的難處。像廣東省的規定就相對比較平衡員工和公司之間的關係,因為這個疫情也是不可抗力,這麼做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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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一個實實在在的例子,我在家辦公已經10天了。

公司要運行,如果不運行好多中小型企業資金鍊斷裂就要面臨倒閉。我不懂法律,在家安排工作合不合法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定合情合理。

作為一名員工,你不想在家辦公,還想老闆給你發工資,這個就是異想天開,非常不合情合理。

所以,在家辦公覺得可以大力提倡,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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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從法律上來說沒有明文規定。如果從情理上來說沒有什麼說可以合理不合理的。企業要生存要發展,員工要生活保障要工資。公司考慮到疫情問題讓員工在家辦公,是比較人性化的。雖然有減少工資的做法,作為員工也要相互體諒一下。這些畢竟只是暫時的,馬上就要回到正軌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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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個問題第一句說法不妥,不是以防止交叉感染為由,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減少聚集,對員工生命安全負責,對於工資而言,疫情各行業均多少受影響,國家也在想盡辦法為企業減負,因此,工作在家工資怎麼發只要符合勞動法就行,畢竟在家工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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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不合法,疫情屬於特殊災害,是公司為防止交叉感染,不讓員工到公司上班的,這不是員工自身的原因;再說,既然在家辦公,就說明雖然工作地點不同,但是員工仍然在為公司工作,仍然付出了勞動,公司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發全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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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公司這樣做還是於情合理的,合不合法就不知了,照顧了工人的收入,又阻斷了人群的互相傳染。畢競特殊情況下的將殊做法,時間不會太久,包括這次疫情下的斷路,封路,設卡等都是不合法的,但又是阻斷疫情傳播最簡單,最經濟,最有效的方法。


偉凱755


我覺得是可行的。在疫情期間,居家辦公,無疑是大大縮減了各項開支。即使只有70%的工資,也是能夠滿足員工的各種必要開支。大部分公司在疫情期間,業績並不那麼好,甚至瀕臨倒閉,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公司的財務壓力,同時也一定程度避免了因公司倒閉造成的員工失業。


司尚未知6963


首先 你得工作得能在家裡辦公,現在正是特殊時期既可以足不出戶便能賺錢養家還不好嗎?很多職業必須親力親為的羨慕都來不及、百分之70%也是接受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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