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企業做好防控措施後可以自行復工復產

南都訊 記者董曉妍 通訊員 郭雯珺 齊華偉2月22日,廣州市南沙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印發南沙區實施新冠肺炎疫情Ⅳ級防控措施工作指引(下稱“工作指引”)。

南都記者瞭解到,此指引明確南沙區按照Ⅳ級標準進行防控管理,對疫情防治、交通衛生管理、公共場所管理、社區村居管理、復工復產、宣傳引導等六大方面的防控措施進行了細化。

疫情防治工作:

分層次實施民營醫療機構復工復產

南沙中心醫院繼續收治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全部送市定點醫院隔離治療。區內8家發熱病人觀察醫院繼續收治留觀病例,確定為疑似病例轉南沙中心醫院隔離治療。其他區屬醫院除口腔科室外恢復日常診療活動。

同時,分層次實施民營醫療機構復工復產,各民營醫療機構按指引復工復產,並由區衛監部門對民營醫療機構復工復產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恢復120院前急救醫療常態化指揮體系。

交通衛生管理:

逐步恢復南沙開行至外市公交線路、渡口

繼續加強重點交通樞紐、公交站場管控。保留慶盛高鐵站、南沙客運港站、蕉門公交總站、大崗公交總站等4個聯合檢疫站。逐步恢復南沙開行至外市公交線路、渡口,結合周邊地區疫情及分區分級情況,經核准後,逐步恢復南沙開行至東莞等外市的公交線路;同時逐步恢復萬頃沙民建至中山,欖核張松至順德等跨市渡口運營,並恢復區內渡口運營。

同時,加強公共交通客流監測,及時調整公交運力供給,降低車廂擁擠度。

公共場所管理:

出臺文化旅遊體育企業復工復產指引

印發關於餐飲服務單位恢復堂食相關工作要求的通告,推動餐飲場所安全有序恢復正常經營。

同時,出臺文化旅遊體育企業復工復產相關指引,並按指引要求分批推動文化旅遊體育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推動各類公共場所開放。

社區村居管理:

嚴禁硬隔離式控斷

嚴格落實上級有關禁止封路、禁止對不同地區人員有歧視行為、嚴禁硬隔離式控斷等要求。

繼續做好外來務工人員、流動人口、返鄉人員健康管理,對重點地區號牌的車輛和人員進行檢查和登記。社區、村居新增(新返回)人員,應查驗證件、填報“穗康”小程序、測量體溫,重點地區新返回人員應隔離觀察14天。

復工復產方面:

防疫完備,企業後可自行復工復產

各類企業做好防控措施後可以自行復工復產,不需再向政府監管部門、鎮(街)報備。企業可通過微信登陸“南沙區企業復工管理系統”(雲復工系統),填寫復工復產相關信息,對防控措施、安全生產開展自檢自查。

宣傳引導方面:

加強社區村居環境清潔

加強社區、村居房前屋後環境清潔和衛生消殺,垃圾及時清運,小區樓道、電梯要定期消殺。指引還要求,加強疫情防控宣傳和健康教育,引導居民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儘量不參加大規模聚集聚餐活動。從事室內生產活動或進入人員較密集室內場所,應測量體溫、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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