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對招投標工作的建議

目前國家衛生健康委收到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累計報告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的數量一天一天增多,為進一步控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漫延,建議大家儘量不出門、不聚集,不上公共場所,降低交叉感染風險,那麼對於在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間招投標工作如何開展,建議如下:


一、 依法必須招標的重點工程項目,應著重加強開評標現場管理


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項目,經發展和改革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必須在嚴格落實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方可進行開評標活動。招標人及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做好開評標現場管理工作。


1、建立登記問詢制度。採取全部人員防護上崗措施,並在辦公樓入口處進行體溫檢測和人員信息登記,並詢問近 14 天內的旅行史特別是湖北及較重疫區的旅行史,瞭解近一週的個人身體情況和發熱病人接觸史。對有發燒、發熱、咳嗽等症狀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員,謝絕進入參與招投標活動。


2、加強個人防護工作。進入開評標現場人員都應當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衛生消毒。應嚴格開標場所每日(次)消毒制度。開評標場所應當配備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後, 都應當進行清理消毒工作。


3、投標企業不得派外埠進京(返京)隔離未滿14天的人員參與開標活動。參加開標時,要遞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諾書和所在企業蓋章的身份信息。


4、有疫情接觸史及身體發燒等症狀的評標專家(包括應急專家)不要應答專家隨機抽取而參加評標活動。參加評標時,要遞交本人簽名、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諾書。


二、依法必須招標的非重點工程項目,暫停或延期招投標開評標活動


依法必須招標的非重點工程項目的現場開評標活動,原則上應當暫停或延期。已確定開標時間工程項目,應提前發佈暫停或延期公告,並電話或郵件告知所有投標人(應確保通知到位),具體恢復時間,將通過網上公告。


三、實行專家“迴避”制度


確需開展開評標活動的項目,從省級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的專家,對年齡偏大、個人身體情況欠佳,或近 14 天內有湖北及較重疫區的旅行史,或有與發熱病人接觸史的評標專家,應當勸說引導其“迴避” 參與招投標開評標活動。


2020年2月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