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罪己詔”,一般什麼情況下才會有“罪己詔”?

清風39567861


“罪已詔”跟我們小時候寫的檢討書一樣,寫完以後也要公之於眾,一如小時候我們寫完檢討書以後還要當著全班同學的面大聲朗讀一樣。

因為這個是屬於自己罵自己,皇帝呢,一般拉不下來那個臉,所以古代王朝95%以上的“罪已詔”都是皇帝駕崩以後,親近大臣以皇帝自己的名義來罵皇帝。因為人已經死了,不用擔心有人會找他們算賬,所以一般都罵的特別狠。著實有點缺德。

在明朝276年的歷史裡面,只有一位皇帝在他身前就下過數次“罪已詔”,那就是被人稱為亡國之君的崇禎。

而他第一次下“罪已詔”卻是因為朱元璋的祖墳讓人刨了……



公子小龍


小編認為這最罪己詔是皇帝發佈的,對自己過失和國家出現的災禍,皇帝反省的詔書。

各朝頒佈罪己詔有漢朝有15位皇帝頒佈過。接下來三國就有一位。就是魏文帝。再有吳國兩位。兩晉七位。南朝有14位,北朝一位。隋朝一位。唐朝八位。五代六位。宋代七位。遼代一位,金代一位。元朝四位。明朝3位,清朝八位。

以上看來主要都是一些天災人禍。比如像漢武帝晚年發佈的罪己詔。是對他勞民傷財和對他所作所為做了一個深度的檢討。總而言之罪己詔相當於我們現在的檢查書。只是寫這份書的人身份特殊。是當時的天子,皇帝。其實我認為這是一個皇帝對自身的反省跟轉折。雖然這份詔書不能從實質上改變什麼。但是最起碼代表了皇帝對天下人的負責。漢武帝的輪臺罪己詔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分保存完好,內容豐富。皇帝對自己所作所為所做的批評詔書。謝謝大家欣賞,希望大家多多點評,關注評論。點贊,謝謝大家!


最強大的我們


罪己詔就跟現在的檢討書差不多,不過它是帝王專用:檢討自己過錯、自我責怪反省的語言製成文書,然後詔告天下。罪己詔的發佈:一是 君臣錯位,即帝王發現問題後自責,把臣下的不遵循指令或過失歸為自己的錯誤,自責反省。二是發生無法解釋,認為是不吉利的自然異象或天災瘟疫,帝王認為是上天的譴告或懲罰,向天檢討反省改過。三是在政權危難之時,以檢討自己來籠絡軍心民心,維護統治。


夜西樓


好問題!歷史上有皇帝做錯了事,就下罪己詔,如周成王,秦穆公,漢武帝,唐德宗等等,這種事的發生前提是:皇帝多少還為百姓的死活著想,多少有點臉皮,此外周圍不全部都是溜鬚拍馬的貨色,有直言敢諫,耿直忠烈的以百姓為懷的諫臣!


大重九56北京


既然是罪己詔,那就只能是皇室御用了,詔更是隻有皇帝才能用的。

這是皇帝為了給天下一個交代,一般都是國家發生了各種天災人禍,或者德不配位,不得已出一個罪己詔,在全國傳播,以顯示皇帝對自己的懲罰。

一般的人只能用罪己書,敢用詔那就是嚴重的大不敬了,所以現在很多電視劇裡隨便一個人都能寫罪己詔,簡直可笑不已。


以史知今


罪己詔

這個東西很有意思,看上去好像是古代君王多麼反躬自省,多麼體恤百姓,其實不過是一塊帝王術的遮羞布而已。

顧名思義,所謂罪己,就是責備自己,“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天下哪裡有不好的事兒,責任都在我呀!

聽聽,多麼謙恭。可是實際上呢,大多數帝王發了罪己詔之後,該幹啥幹啥,什麼痛定思痛、痛改前非,那都是不存在的。

關於罪己詔的形成,儘管從後世文獻中能找到很早的例子,比如傳說夏禹看到罪人,覺得這是因為自己不好,不如前兩任堯舜,即“

堯舜之時,民皆用堯舜之心為心,予為君,百姓各以其心為心,是以痛之。

可是,這些記載可不可靠,那就另說了,文獻中記載的比較成熟的罪己詔,還是從漢代開始的。

最早這麼做的是漢文帝,起因居然是……日食。即“日有食之,謫見於天,災孰大焉 !”

甭管為什麼發,總之從此以後,罪己詔就被皇帝們當成家常便飯了。自然災害,發罪己詔;百姓生活苦,發罪己詔;自家事兒扯不清,發罪己詔……

據統計,漢代有18位皇帝,發過80多條罪己詔。俗話說得好,多演穿幫,這罪己詔發多了,也就不足以發揮作用了。文武百官和老百姓都不傻——若皇帝批評自己幾句,就能立刻風調雨順,那天下早就太平了不是?

其實從皇帝的角度來看,發罪己詔,名義上批評自己,內核是在宣示自己的君權神聖。

為何這麼講?我們不能不提到一個人,董仲舒。

相信很多朋友都聽過一個詞“天人感應”,這就是董仲舒總結出來的一個概念。今天有些人把這個概念闡發為保護自然,純屬亂聯想。其實董仲舒想要表達的意思就一個:

皇帝是天子,皇帝的所作所為會引發祥瑞或災異。

這裡面有兩層意思:

  • 第一層,當然是我們都能看到的,皇帝做好事兒,上天就降下祥瑞作為表揚;反之,如果一個昏君倒行逆施,老天爺就要搞點地震、冰雹之類的警示一下他。
  • 第二層,是天子才有這樣的“感應”能力。普通人作奸犯科,雖然別人會詛咒他“天打五雷轟”之類的,可是實際上發生了嗎?沒有對不對?只有合法的天子才有這個本事。

所以,皇帝們發罪己詔,表面是承認錯誤:我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導致上天震怒,錯誤在我。隱藏的意思就是:我雖然沒做好,但我還是天子。

既然這麼想,那麼他們就不會真心認錯並改悔。

最有名的罪己詔,恐怕就是漢武帝的《輪臺罪己詔》。漢武帝親政之後就是一連串的大手筆,又要打南越,又要伐匈奴,又要通西域,又要徵遼東。這套組合拳把西漢七十年的積蓄耗光了,眼看著就要農民起義了。

怎麼辦?發個罪己詔唄。暫停輪臺屯田之事,批評自己兩句,提倡大家發展經濟。實際上,漢朝還在繼續開邊,即使漢武帝駕崩,到了漢昭帝手裡,也並未改變這個基本國策。

那麼這個罪己詔拿來忽悠誰呢?

忽悠當時的老百姓,以及後世願意相信帝王的人唄。


考古軍中馬前卒


罪己詔這種東西,一般是皇帝在某些決策和事情上出現了重大的失誤,給國家帶來了很大的災難,不得已所以發佈的東西。也就是說皇帝在天下人面前承認自己的錯誤,希望天下人能夠原諒皇帝。

罪己詔這種東西可以上溯到夏朝之前的大禹,大禹曾經因為某些過失曾經發布過類似的東西。只不過大於那個時代,還沒有皇帝的概念,所以這種只能算是罪己詔的雛形,而不能夠是真正的罪己話。正式的是從漢文帝開始,漢文帝剛即位不久就出現了日食。在那種年代科學技術比較落後,人們往往認為出現異常的天象,是君王的德行有失。

所以漢文帝就發佈了第一個罪己詔,承認自己的德行有失,所以最終遭致了上天的譴責。而後世的帝王所寫的罪己詔,基本上也是以漢文帝這份為模板。這種東西比較特殊,是因為它是天子,也就是皇帝所頒佈的,一般說來皇帝在萬人之上,即使很難有人能夠制約他,所以想讓皇帝頒佈罪己詔,往往都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我們大家都知道,在平時的時候,我們即使犯了一些錯,有時為了面子問題還是硬著頭皮不承認錯誤。這樣的人事實上非常的多,而作為天子的皇帝恐怕更是如此。往往他們能夠發佈這幾招,恐怕是經過了很大的心理鬥爭,當然在一些王朝末年也有一些皇帝發罪己詔,不過這個時候往往主要是為了籠絡人心而已。

我是平安讀歷史,期待您的關注與點評!


平安讀歷史


罪己詔是古代帝王向天下人表述自我反省、自我譴責,以求得百姓和上天諒解的詔書。罪己詔的起源比較早,後來逐漸變成一個固定“儀式”,當國家出現比較嚴重的天災、政權受到嚴重威脅、帝王犯了重大失誤等,一般都會發布罪己詔。

第一個頒佈罪己詔的帝王

罪己詔的雛形出現很早,可以追溯到夏朝的大禹和商朝的商湯,《左傳》:“禹湯之罪己,其興也勃焉。”昔禹巡狩蒼梧,見市殺人,下車而哭之曰:“萬方有罪,在予一人!”。

君王也不是神,勇於自我反省的也不在少數,口頭承認自己的錯誤,反省德行和施政失誤,就是罪己詔的最早雛形,嚴格意義上講,它還算不上真正的“詔”。

漢文帝二年,出現了日食。日食在古代被視為重大災異現象,太陽指代君王,所以,日食通常被認為是帝王德行有虧。剛剛即位一年的漢文帝,於是心情沉痛地頒佈了一份詔書,承認自己德行不夠,招致上天譴責:

“朕聞之,天生民,為之置君以養治之。人主不德,佈政不均,則天示之災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見於天,災孰大焉!朕獲保宗廟,以微眇之身託於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亂,在予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之所不及,匄以啟告朕。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敕以職任,務省繇費以便民。朕既不能遠德,故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設備未息。今縱不能罷邊屯戍,又飭兵厚衛,其罷衛將軍軍。太僕見馬遺財足,餘皆以給傳置。”

歷史上第一份罪己詔誕生了!

漢文帝的這份罪己詔,幾乎成了後世帝王的範本,甚至基本措辭方式都被沿用。首先承認個人失德,施政有誤,導致天生災異,百姓受苦,表達對祖上的懺悔、對臣僚的歉意和對百姓的悔過,最後公佈新的改進方案,以求得生民與上天的原諒。

隨著歷史的演變,罪己詔從最初的帝王個人“檢討書”,演變成了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甚至變成了一種統治工具。

罪己詔的三大功效

罪己詔的頒佈一般在三種情形下使用,一是出現重大的災異現象,二是政權遭遇重大危機,三是帝王施政出現重大失誤。當然,後期為了某些特定目的,罪己詔變得有點畸形。

  • 1.面對重大災異,帝王的自我反省罪己詔

漢文帝的罪己詔就屬於這種類型,也是罪己詔表現最活躍的形式。古人信天命,認為皇帝是替天牧民,當皇帝聖明時,就降祥瑞以示嘉獎,當皇帝出現失德情況,就會以天象示警。

所以,當出現流星、日食、地震、洪水、乾旱、蝗災等異常天象時,人們立刻會聯想到皇帝是否有過。看起來皇帝也不好當,老百姓光看到賊吃肉,沒看到賊捱打的日子。

  • 2.政權出現重大危機時,帝王通常頒佈罪己詔以安撫人心

最典型的就是崇禎皇帝,面對積重難返的局面,他一生五次頒佈罪己詔,希望通過個人的垂範,打動臣僚,重振國民士氣。然而,就像一個天天寫檢查書的調皮孩子,寫多了,別人就拿這事當玩笑,無論崇禎皇帝多麼誠懇,聽的人都不會放在心裡。

  • 3.帝王出現重大施政失誤時,用於自我檢討,宣佈政策調整

漢武帝的《輪臺罪己詔》最具代表性。漢武帝一生窮兵黷武,好大喜功,把祖上三代人積累起來的財物,全部耗在了對匈作戰,和大興土木上。其結果就是,到漢武帝末年,全國經濟處於崩潰的邊緣,天下流民四起,農民起義不斷爆發。

隨著巫蠱之禍血的教訓,漢武帝平生第一次對自己深刻反思檢討,這才意識到,如果不改變政策,西漢帝國必將重走亡秦老路。《輪臺罪己詔》就是對施政方針的一次全面糾偏,也向天下宣佈了今後的調整方向。

罪己詔向政治秀的演變

除了上述三個主要功效外,罪己詔還有眾多的其它表現形式,可以簡單概括為皇帝的“政治秀”,是皇權統治的輔助工具。

比如,避重就輕式的罪己詔。觸及皇帝本質問題的事件不談,在一些雞毛蒜皮的,或者司空見怪的事件上做文章。最常見的就是說災異事件,所謂災異就是天文現象和自然災害,中國幅員廣闊,每年出現點特殊天象或災害不可避免,這東西說多了就見怪不怪,拿這個說事,看著態度誠懇,其實沒人當回事。

再比如,故意誇大說辭,以“賣慘”的方式,換取“聖明”的形象。比如李世民,曾經在貞觀二年發佈罪己詔,請求上天把災難加在自己頭上,換取百姓的年年豐收。這種過於誇大的表現方式,給人一種皇帝愛民如子的感覺,其實是一種政治作秀。

還有一種罪己詔,表達的是皇帝內心深處無法自拔的矛盾衝突。比如順治皇帝,這位六歲登基,自幼母愛缺失的少年天子,是一位典型的叛逆皇帝,他一生都處於與母親作對,與朝臣作對,與世俗作對,甚至與自己作對的痛苦中。在理智與叛逆交替的折磨中,一份份罪己詔,透露的是順治帝個人內心的掙扎。

還有一種被人冒名的罪己詔,即別人冒充皇帝的名義,下發的罪己詔。一般情況下,是在皇帝駕崩後,以皇帝名義頒佈的詔書,順治皇帝和光緒皇帝就被人冒名過,在這二位皇帝駕崩後,順治帝的生母孝莊,和光緒帝的“親爸爸”慈禧,分別以二帝的名義,發佈過措辭嚴厲的罪己詔。

歷史上最狠的一份罪己詔出自於崇禎皇帝,當李自成攻破皇城後,崇禎留下最後一份罪己詔,宣佈了對自己最嚴厲的處罰:死刑!


尋根拜祖


說起“罪己詔”,中小學教科書裡應該沒有,大多數人都是看了《康熙大帝》等清宮劇才瞭解的。在清代的12位皇帝中,大家對清順治帝都是比較熟悉的。

這位少年天子親政後,自然災害很多:比如水災、旱災、地震,以及“冬雷春雪,隕石雨土”等。他把這一切自然現象都歸罪於自己的“不德”引起的上天震怒。所以,順治帝不斷自我反省,屢屢下詔罪己。臨終之際,他還留下了一道罪己遺詔,為自己列舉了十四條罪狀。後人評價這份“罪己詔”:全面、深刻!在蓋棺論定的“自我鑑定”中,能進行如此徹底的自我批判,順治帝實屬亙古第一人。

01何為“罪己詔”?

用我們普通人的思維來理解,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之後,有時要做個口頭的檢討,有時要莊重地做個書面檢討。所謂“罪己詔”就是皇帝作的書面檢討。看來,我們是沒機會下“罪己詔”了!

“罪己詔”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現問題、國家遭受天災、政權處於安危時,自省或檢討自己過失、過錯的一種口諭或文書。

“罪己詔”中的“詔”字,《說文解字》的解釋是:告也,從言從召。東漢鄭玄為“詔”作注,謂之:“詔,告也”。告,告訴,對人說。這個人有上,也有下。

在古代的典籍裡能夠找到的“罪己詔”模本,是《尚書》中的《湯誥》和《秦誓》。文字比較詳細並且能夠作為模本的,是《呂氏春秋》裡出現的這句後代“罪己詔”常用的格式語言:“餘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講的是商湯罪己的故事。所以,“罪己詔”的起源,古人認為是從“禹、湯罪己”開始的。

回望歷史,最有名的“罪己詔”是漢武帝、唐太宗、宋徽宗、崇禎和順治的罪己詔。可以說,至今讀來仍感人至深。

尤其是明朝的崇禎皇帝朱由檢,在位十七年,《明史》中就記載,他下罪己詔達五次之多,平均三年多點就下一道“罪己詔”。崇禎皇帝自縊前下詔“罪己”:“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諒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去朕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死傷百姓一人。”

崇禎皇帝作為明朝末年的最後一個皇帝,並非荒淫無道之輩,而是希望做一個有為明君,力圖以自己的力量中興大明,奈何才能不足以至於失敗,因此他多次下詔罪己,也是表明自己求治的決心。

崇禎八年,當時的農民起義軍在闖王高迎祥的帶領下攻克了大明中都鳳陽,火燒皇陵和龍興寺,挖掘明朝祖墳,天下震動。

崇禎皇帝作為大明皇室子孫不得不素服避殿,哭告太廟以表悲痛之情,大明正統之神聖在此刻被人狠狠地踩了一腳,統治的威權被人撼動,崇禎皇帝為此頒佈罪己詔,表明祖墳被挖自己有不可推卸之責任,並將鳳陽地方官處以死刑。

02何時下“罪己詔”?

2018年01月20日,網友“取捨擔憂迷戀沉”在新浪網發文指出:

“罪己詔”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現問題、國家遭受天災、政權處於安危時,自省或檢討自己過失、過錯發生的一種口諭或文書。它通常是在三種情況下出現:一是君臣錯位,二是天災造成災難,三是政權危難之時。

包括袁世凱在內的話,在中國歷史上,總共有八十九位皇帝下過罪己詔。最早的一份是漢文帝在公元前一七九年下的,最後一份是民國五年(公元1916年)下的,整個時間跨度為兩千零八十五年。如果以“二十五史”為限的話,那麼最後一份“罪己詔”頒佈的時間應為一八九五年五月二日,時間跨度是兩千零七十四年,平均八年就下有一份罪己詔。

古代帝王,雖為王,卻也是人,是人,難免也會犯錯誤。“罪己詔”本來是帝王們知錯改錯的好機會,可相當多的帝王們,卻拿了它來裝點自己,或者只是應急,並不真的要改正,這一來,下“罪己詔”的次數越多,也就越是不把“罪己詔”當回事,“罪己詔”反而成了他們的擋箭牌,所以,越到後來,問題就越嚴重,以致到了國難不可收拾的地步。

這大概是“知易行難”的最好例證吧。


馬哥日記


罪己詔是古代帝王向天下人表述自我反省、自我譴責,以求得百姓和上天諒解的詔書。罪己詔的起源比較早,後來逐漸變成一個固定“儀式”,當國家出現比較嚴重的天災、政權受到嚴重威脅、帝王犯了重大失誤等,一般都會發布罪己詔。

第一個頒佈罪己詔的帝王

罪己詔的雛形出現很早,可以追溯到夏朝的大禹和商朝的商湯,《左傳》:“禹湯之罪己,其興也勃焉。”昔禹巡狩蒼梧,見市殺人,下車而哭之曰:“萬方有罪,在予一人!”。

君王也不是神,勇於自我反省的也不在少數,口頭承認自己的錯誤,反省德行和施政失誤,就是罪己詔的最早雛形,嚴格意義上講,它還算不上真正的“詔”。

漢文帝二年,出現了日食。日食在古代被視為重大災異現象,太陽指代君王,所以,日食通常被認為是帝王德行有虧。剛剛即位一年的漢文帝,於是心情沉痛地頒佈了一份詔書,承認自己德行不夠,招致上天譴責:

“朕聞之,天生民,為之置君以養治之。人主不德,佈政不均,則天示之災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見於天,災孰大焉!朕獲保宗廟,以微眇之身託於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亂,在予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之所不及,匄以啟告朕。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敕以職任,務省繇費以便民。朕既不能遠德,故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設備未息。今縱不能罷邊屯戍,又飭兵厚衛,其罷衛將軍軍。太僕見馬遺財足,餘皆以給傳置。”

歷史上第一份罪己詔誕生了!

漢文帝的這份罪己詔,幾乎成了後世帝王的範本,甚至基本措辭方式都被沿用。首先承認個人失德,施政有誤,導致天生災異,百姓受苦,表達對祖上的懺悔、對臣僚的歉意和對百姓的悔過,最後公佈新的改進方案,以求得生民與上天的原諒。

隨著歷史的演變,罪己詔從最初的帝王個人“檢討書”,演變成了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甚至變成了一種統治工具。

罪己詔的三大功效

罪己詔的頒佈一般在三種情形下使用,一是出現重大的災異現象,二是政權遭遇重大危機,三是帝王施政出現重大失誤。當然,後期為了某些特定目的,罪己詔變得有點畸形。

1.面對重大災異,帝王的自我反省罪己詔

漢文帝的罪己詔就屬於這種類型,也是罪己詔表現最活躍的形式。古人信天命,認為皇帝是替天牧民,當皇帝聖明時,就降祥瑞以示嘉獎,當皇帝出現失德情況,就會以天象示警。

所以,當出現流星、日食、地震、洪水、乾旱、蝗災等異常天象時,人們立刻會聯想到皇帝是否有過。看起來皇帝也不好當,老百姓光看到賊吃肉,沒看到賊捱打的日子。

2.政權出現重大危機時,帝王通常頒佈罪己詔以安撫人心

最典型的就是崇禎皇帝,面對積重難返的局面,他一生五次頒佈罪己詔,希望通過個人的垂範,打動臣僚,重振國民士氣。然而,就像一個天天寫檢查書的調皮孩子,寫多了,別人就拿這事當玩笑,無論崇禎皇帝多麼誠懇,聽的人都不會放在心裡。

3.帝王出現重大施政失誤時,用於自我檢討,宣佈政策調整

漢武帝的《輪臺罪己詔》最具代表性。漢武帝一生窮兵黷武,好大喜功,把祖上三代人積累起來的財物,全部耗在了對匈作戰,和大興土木上。其結果就是,到漢武帝末年,全國經濟處於崩潰的邊緣,天下流民四起,農民起義不斷爆發。

隨著巫蠱之禍血的教訓,漢武帝平生第一次對自己深刻反思檢討,這才意識到,如果不改變政策,西漢帝國必將重走亡秦老路。《輪臺罪己詔》就是對施政方針的一次全面糾偏,也向天下宣佈了今後的調整方向。

罪己詔向政治秀的演變

除了上述三個主要功效外,罪己詔還有眾多的其它表現形式,可以簡單概括為皇帝的“政治秀”,是皇權統治的輔助工具。

比如,避重就輕式的罪己詔。觸及皇帝本質問題的事件不談,在一些雞毛蒜皮的,或者司空見慣的事件上做文章。最常見的就是說災異事件,所謂災異就是天文現象和自然災害,中國幅員廣闊,每年出現點特殊天象或災害不可避免,這東西說多了就見怪不怪,拿這個說事,看著態度誠懇,其實沒人當回事。

再比如,故意誇大說辭,以“賣慘”的方式,換取“聖明”的形象。比如李世民,曾經在貞觀二年發佈罪己詔,請求上天把災難加在自己頭上,換取百姓的年年豐收。這種過於誇大的表現方式,給人一種皇帝愛民如子的感覺,其實是一種政治作秀。

還有一種罪己詔,表達的是皇帝內心深處無法自拔的矛盾衝突。比如順治皇帝,這位六歲登基,自幼母愛缺失的少年天子,是一位典型的叛逆皇帝,他一生都處於與母親作對,與朝臣作對,與世俗作對,甚至與自己作對的痛苦中。在理智與叛逆交替的折磨中,一份份罪己詔,透露的是順治帝個人內心的掙扎。

還有一種被人冒名的罪己詔,即別人冒充皇帝的名義,下發的罪己詔。一般情況下,是在皇帝駕崩後,以皇帝名義頒佈的詔書,順治皇帝和光緒皇帝就被人冒名過,在這二位皇帝駕崩後,順治帝的生母孝莊,和光緒帝的“親爸爸”慈禧,分別以二帝的名義,發佈過措辭嚴厲的罪己詔。

歷史上最狠的一份罪己詔出自於崇禎皇帝,當李自成攻破皇城後,崇禎留下最後一份罪己詔,宣佈了對自己最嚴厲的處罰: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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