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零時起,昭通客運班線逐步恢復!

一、有序恢復道路旅客運輸

(一)分步恢復包車客運。

一是全面開展農民工返崗、學生返校等“點對點、一站式”包車客運業務。

二是其他包車業務由各縣(市、區)自行確定,原則上靠後恢復,特殊情況按“一事一議”處理。

(二)逐步有序恢復縣(市、區)內客運班線和城市客運。自2020年2月21日24時起,逐步有序恢復縣(市、區)內客運班線和城市客運。

一是低風險的魯甸縣、巧家縣、鹽津縣、綏江縣、彝良縣、威信縣、水富市要全面恢復縣(市、區)內客運班線和城市客運。

二是中風險的昭陽、大關、永善、鎮雄4個縣區要細化恢復方案,在可控有序的情況下,逐步恢復;對於沒有疫情的鄉鎮,可參照低風險縣(市、區)的方式恢復客運班線及部分城市客運。城市客運可優先恢復主城區至火車站、高鐵站、飛機場、汽車站等重要運輸節點的公交線路和主城區範圍內的出租汽車運營,再恢復主城區內其他公交線路,逐步恢復延伸到鄉鎮、村的城市公交車。昭陽區市內公交暫不恢復,視疫情發展情況另行通知。

(三)有序恢復市內縣際客運班線。

一是自2020年2月21日24時起,有序恢復市內縣際客運班線,由始發站的交通運輸局儘快與終到站的交通運輸局聯繫,取得一致意見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後,儘快有序恢復。

二是全面恢復低風險的7個縣市中心城區之間的往返縣際客運。

三是各相關縣(市、區)不得阻礙或阻止市內低風險區域到中風險區域的客運班線恢復。四是中風險縣區之間的客運班線,根據情況制定方案有序恢復。

(四)省、市際客運班線。

自2020年2月21日24時起,除目的地為湖北省或途經湖北省、以及800公里以上的省際班車客運、省際包車客運外,其他省際客運穩妥有序恢復運營。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要儘快督促經營省、市際班線的道路客運企業與對開公司對接,瞭解終到地交通管控情況並就進出其區域的客運車輛達成一致意見後,制定恢復班線計劃和時間表,經屬地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報請屬地疫情防控指揮機構批准後,確定是否復班及具體恢復運營時間。

(五)客運站場恢復。客運站場與班線客運同步恢復。

二、工作要求

(一)制定運營恢復方案。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按照“一縣一策,分類實施”原則,制定道路客運恢復方案,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後實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人社、衛健、教體、公安等部門要加強聯繫,全力做好道路運輸恢復工作。

(三)做好恢復運營的全程防疫保障。要按照有關文件要求,督促指導並嚴格落實《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術指南》,按照《道路、城市客運站場及交通運輸工具衛生防護指南》,嚴格落實交通運輸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旅客進出站健康檢查和防護,乘客信息登記,加強運行途中及事後防控等各項措施。省、市際客運班線及包車客運(市內運行,保障員工通勤的包車除外)乘員數嚴格按照額定載客人數的50%控制客座率,停止執行時間按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的下步通知執行。

(四)保障路網通暢。嚴格按照“一斷三不斷”的工作要求及有關文件精神,保障恢復後能順利運營,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對於已經由源頭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的返崗、返校包車和經客運站按規範檢查後出站的客運車輛,如無特殊情況不再重複檢查。

(五)大力維護客運市場秩序。各縣(市、區)要組織公安、交通、宣傳、信訪等部門,加強輿論引導,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等擾亂全市道路客運市場和城市客運市場行為,大力維護客運市場秩序,為及時有序恢復客運工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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